重生78,娶青梅当老婆_第103章回家,炖獾子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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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那就先放它们一马,等什么时候需要了,咱们再来掏。”钱胜利看了一下越来越难挖的洞穴,也只能点点头。
  刘红军并不是真的给獾子留根,或者说为了保护獾子的可持续发展。
  对于老百姓来说,獾子对庄稼的危害,还要大于野猪。
  而是,再往前挖,需要花费的功夫太大,洞穴顶上的覆土已经达到了两米。
  继续挖洞的话,不划算。
  “受伤好东西,咱们回家,吃肉喝酒!”刘红军笑着招呼钱胜利三人道。
  把刚刚打死的六只獾子,开膛放血之后,四个人背着十一只獾子下山回家。
  ········
  榆树屯杨家,杨秋雁看了看时间,已经是下午四点,从炕上下来,穿上鞋,就要往外走。
  “雁子,你干啥去?”坐在炕上吸烟的杨广福开口问道。
  “爹,我去红军哥家里看看。
  他进山给娘掏獾子去了,我去看看回来没有。”杨秋雁脆声说道。
  “憨丫头,哪有这么快啊!他们下午进山,明天下午能回来就算快的。”杨广福笑道。
  “可是,我听他们说,掏獾子不是很容易吗?不就是走到哪儿,掏了就回来,哪用那么多时间?”杨秋雁娇憨的说道。
  “呵呵!”杨广福笑着摇摇头。
  杨秋雁之所以认为掏獾子很容易,这都是被那些来家里喝酒的猎人,误导了。
  杨广福是榆树屯的生产队长,家里自然不缺客人,那些猎人从山里回来,都会拎着一些珍稀的猎物,跑到杨广福家里来喝酒。
  目的,自然是为了讨好杨广福。
  生产队分家之前,猎人也只是生产队的一个工位,猎人需要给生产队上交猎物,来换取工分。
  工分可以换粮食。
  所以,榆树屯大多数的猎人,都习惯了,打猎回来,到杨广福家里喝一顿酒。
  酒肉自然是他们自己带的。
  只是,这男人,喝了酒之后,就喜欢吹牛。
  山里野牲口,难不难打,全看他们喝的酒多不多。
  只要酒够多,大爪子都是手拿把掐。
  这也导致了,杨秋雁认为,打猎真的不难,掏獾子洞更是轻松的像在地里挖地瓜一样简单。
  刘红军吃完午饭进山,这都四点了,也差不多该回来了。
  “爹,我去了!”杨秋雁说完,跑出杨家院子。
  “嗯!”杨广福点了点头。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并没有和自己闺女挑明猎人吹牛的事情。
  也许这是男人的默契吧。
  你挑明别人酒后吹牛,那么别人就能把你的牛皮挑破。
  男人,谁敢说自己没有酒后吹牛?
  杨广福却是没有想到,刘红军他们四个人,还真就像挖地瓜一样,挖出十一只獾子,并且已经往回走。
  刘红军四人回到屯子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五点多。
  “红军哥,你回来了?”听到狗叫声,杨秋雁从屋里走出来,欢喜的喊道,像极了一位等待男人回家的妻子。
  “回来了!”刘红军笑道。
  “哇!胜利叔,大山,石头你们掏了这么多獾子啊!”杨秋雁又满脸惊喜的和钱胜利三人打招呼。
  “哈哈!那是,你胜利叔我,别的不敢说,抡掏獾子,那可是太平沟十八个屯子的一绝。”钱胜利满脸堆笑的吹嘘道。
  虽然钱胜利掏獾子的经验很丰富,但是要说十八个屯子最厉害,这牛皮吹的有点大。
  不过,刘红军也没有揭穿他。
  人艰不拆。
  “秋雁,你还没有吃饭吧?”
  “没呢,都怪我爹,他非说你们明天才能回来,我才没有做饭。
  我这就去做饭。”杨秋雁直接把锅甩给了杨广福。
  说着就要去厨房,给刘红军等人做饭。m.biqubao.com
  “等一下,今天晚上咱们炖獾子肉。”刘红军叫住杨秋雁笑着说道。
  他们一共掏了十一只獾子,大都是壮年的獾子,体重在十五六斤左右,十一只獾子一共一百七八十斤。
  按照十斤肉出一斤獾子油的比例,也能烘焙出十七八斤獾子油。
  老丈母娘根本用不了这么多。
  所以,刘红军打算炖上两三只獾子,剩下的再烘焙獾子油。
  “嗯呐!”杨秋雁答应一声,满脸崇拜的看着刘红军。
  刘红军和钱胜利还有大山、石头一起动手,把十一只獾子,钉在木板上,剥皮剔骨。
  剔出来的獾子肉,放在一边备用。
  獾子皮也能卖钱。
  刮干净皮上的残肉和脂肪,等晾干之后,就是一张很不错的皮子,也能值几块钱。
  刘红军动手剥了两只獾子皮之后,就把剥皮的工作交给了钱胜利他们。
  刘红军则拎着剥好的獾子肉,走进厨房。
  先把獾子肉剁成小块,然后泡进水里。
  獾子肉腥味比较重,正常的做法,应该是浸泡几个小时,把血水泡出来。
  只是,刘红军现在没有那么多时间,直接尽量泡一会。
  然后清洗干净。
  刘红军清洗獾子肉的时候,杨秋雁已经开始点火,烧水。
  等水烧开之后,刘红军把獾子肉放进开水中。
  拿着铲子不断的搅拌,撇去血沫。
  等不再有血沫之后,把獾子肉捞出来,放在一边备用。
  然后刷锅之后,刘红军挖了一勺大油,放进锅里。
  刺啦一声,一股浓郁的香气弥漫出来。
  大油就是用猪板油熬制出来的脂肪油。
  脂肪油炒菜要比植物油更香。
  接着,刘红军把獾子肉倒进锅里,开始煸炒。
  等把獾子肉煸炒至金黄色之后,捞出来。
  重新加油,葱、姜、八角、桂皮、花椒爆香,再一次把獾子肉倒入锅里爆炒。
  因为浸泡的时间比较短,为了遮掩獾子肉的腥味,材料里,增加了一些辣椒,又倒入许多料酒,糖、酱油。
  前段时间,刘红军跟着赵师傅学了一个炖野牲口肉去腥味的办法。
  那就是用重油重料。
  除了加入辣椒、料酒这些能够去腥气的之外,还可以多放油,增加各种调料的用量,这就是重油重料。
  这种办法,一般都是厨师用来处理那些不新鲜的肉类的。
  翻炒一会之后,刘红军在锅里加入大量的水,交代杨秋雁一句,让她看着锅,小火慢炖就可以。
  他则拿了一些骨头狗粮,出去喂狗。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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