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军回到家里,已经是下午两点多。 山路难行,下山的时候,虽然同样是重车,但是相对速度快一点。 但是,回来的时候,拉着重物,马车要比下山的时候,慢了很多。 “红军哥,你回来了!”杨秋雁看到刘红军回来,立马迎了上来。 她等了好长时间,心里担心的要死。 “嗯!等着急了吧?”刘红军跳下马车,笑着说道。 “没有!红军哥,你还没吃饭吧?” “没呢!” “那抓紧时间卸车,卸完车之后,我给你做饭!”杨秋雁说着上前,抓起一袋大米,直接扛到肩上,就往院里走。 看着杨秋雁着急的样子,刘红军嘴角挂上幸福的笑容。 自己这个小媳妇,虽然温柔似水,但是并不柔弱。 一百多斤的大米,直接扛在肩上,步履稳健。 杨秋雁和刘红军青梅竹马,小时候,刘红军练拳,杨秋雁自然也跟着练了一些。 虽然没有练出什么名堂,但是一身力气也不是一般女人能比的。 干活,绝对能够顶一个壮劳力。 这也是为什么,之前杨秋雁给刘红军说,结婚之后,地里的活都交给她来做。 这不是为了爱情硬撑,而是杨秋雁真的有这个实力。 刘红军也没有磨叽,一只手抓起一个面袋子,直接拎着走进院里。 刘红军家的东墙是两间房子,一间是厨房,另外一间是库房。 库房里就是用来存放米面这些东西的。 这间库房,可以从外面进入,也可以从厨房里直接进入。 刘红军和杨秋雁两个人,男女搭配,很快就把粮食全都搬进了库房,连着袋子一起放进大缸里。 米缸面缸,这是农村少不了的家用器具。 米缸面缸除了用来存放粮食,其中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作用,那就是防老鼠的。 “红军哥,你先歇一会,喝口水,我这就去做饭!”卸完粮食,杨秋雁又开始忙活着做饭。 “我去把马车还了去!”刘红军和杨秋雁说了一句,然后赶着马车去队里还马车。 路上,刘红军琢磨着,以后,自己是不是也弄辆马车? 等明年新院子建好之后,那么大的院子,养匹马,完全养的开。 有辆马车也会方便很多。 虽然刘红军不在乎扎眼不扎眼的。 但是,这个年代,就这山路,根本不适合买汽车。 还是马车方便。 送完马车,回到家里。 “秋雁,你说等明年咱们的新建建好之后,也弄辆马车怎么样?”刘红军站在厨房门口,对正在做饭的杨秋雁说道。 “行啊!多养一匹马,也费不了多少事。”杨秋雁爽快的答应道。 杨秋雁很小就喜欢上了刘红军,早就偷偷的幻想过,将来和刘红军怎么过日子。 年底分家之后,生产队里的那些牛马也都会分到各家各户。 虽然不知道怎么分,但是杨秋雁有信心,只要她开口,队里最好的马,随便她挑。 中午这一顿饭,刘红军并没有多吃,只是稍微垫吧了一点。 留着肚子,晚上再吃。 “红军哥,你说咱们的新家,要不要再多养几头猪啊?”吃完之后,两个人腻在一块说着话。 “咱们用不着养猪吧? 山里那么多野猪,你想吃,我进山给你打。”刘红军搂着杨秋雁的腰,柔声说道。 养猪是一件很累,而且很脏的活,刘红军可不舍得让杨秋雁太累。 “还是自己养的猪更好吃。 过年的时候,可以杀年猪。” “秋雁,等咱们结了婚,你要跟着我学习医术,我当医生,你当护士,哪有那么多时间去养猪? 有那功夫养猪,咱们多养几个孩子不好吗?”刘红军在杨秋雁的耳边轻声说道。 “哎呀!”杨秋雁俏脸顿时变得通红。 感受着耳边,刘红军嘴里呼出来的热气,杨秋雁脸红的像滴血,眼神变得朦胧。 刘红军也变得有些蠢蠢欲动。 ··········· 傍晚,刘红军把杨秋雁送走。 回到家里,坐在院子里冷静了一会,才起身去喂狗。 不要误会,刚刚什么都没有发生,刘红军也不是那种急色的人,也就是情侣之间亲亲摸摸的一些比较亲密的举动而已。 把狗喂完,刘红军用地锅烧了一锅热水,端进屋里,擦洗了一下身体。 这才上炕,看书睡觉。 第二天,刘红军起床,方便之后,开始练拳。 还不等刘红军练完拳,杨秋雁又蹦蹦跳跳的走进院子。 “红军哥!”杨秋雁和练拳的刘红军打了个招呼,就直接走进厨房,拿出狗粮,开始喂狗。 昨天,刘红军就和杨秋雁说好了,今天他要带着大山和石头进山去采药。 让杨秋雁到家里来,帮着照顾一下家里的狗。 刘红军练完拳之后,洗漱完,又换了一身衣服,才来到厨房,开始做早饭。 进山采药,最少要在山里待一整天,所以,刘红军不仅要准备早饭,还要连午饭也一块准备出来。 从储物间里挖了两瓢白面三瓢棒子面,在盆里掺和均匀之后,刘红军开始和面,和好面之后,又把鏊子拿了出来。 刘红军准备烙饼,进山还是带着烙饼最省事。 山里有野葱,直接好几根,用饼一卷,就能吃。 “红军哥,你要烙饼啊!”杨秋雁喂完狗,看着刘红军拿出鏊子,立马说道。 “嗯!” 杨秋雁也不多说,直接洗手,上前帮忙。 杨秋雁负责擀饼,刘红军则负责烧鏊子、烙饼。 刘红军和杨秋雁都是干活麻利的人,两个人配合的很好,不多大一会功夫,几十张单饼就烙了出来。 中间,杨秋雁还插空烧了一锅玉米碴子粥。 单饼卷大葱,配着小咸菜,就着玉米碴子粥,刘红军一口气吃了十几张饼。 “红军哥!”刘红军这边刚刚吃完饭,大山和石头就到了。 “你们来了,吃了没有?” “吃过了!红军哥,咱们什么时候走?”大山憨厚的笑着问道。 杨秋雁赶紧起身,用一块干净的白布把剩下的单饼包起来,放到刘红军的背包里。 “这就走! 我走了!”刘红军和杨秋雁说了一声。 拿起绑腿绳,把腿绑上,然后把背包放进背篓里,拎上枪,带着大山和石头出了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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