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萌,我来磨面,正巧遇到了李叔。”刘红军看到进来的女孩,心中一阵苦笑,然后笑着回了一句。 “来了,也不到家里来。”李晓萌娇嗔道。 李晓萌也是他初中同学,虽然不算青梅竹马,但也是关系比较好的。 对刘红军的心思,从来没有隐瞒过,就是一心想要嫁给刘红军。 李晓萌的性格像辣椒一样火辣,说话做事,也更加干脆直接。 杨秋雁是温婉如水,有着水的温柔,也有着水的大气磅礴。 “李叔,我这直接被您拉过来,也没准备,就这么空着两个爪子来········”刘红军没有去看李晓萌,而是满脸歉意的对李高山道。 “空着手就对了,来我这里,还用带东西?”李高山爽朗的笑着说道。 李高山也曾经找刘老爹,想要把女儿许配给刘红军,不过被老爹给婉拒了。 “红军哥喝水!”李晓萌给刘红军倒了一碗水,递给他。 “谢谢,我还真有点渴了!”刘红军接过水,喝了一口。 很甜。 水里面加了蜂蜜,丝丝缕缕的黄色粘稠状的蜂蜜,还在水里飘荡。 “那你多喝点,我里面加了蜂蜜!”李晓萌眼神火热的看着刘红军,丝毫不顾及李高山还在旁边。 要不是李高山在旁边,李晓萌估计都要上手去挽刘红军的胳膊。 “李叔,我就不留下来吃饭了! 秋雁还在家里等着我,改天我再来拜访您!”刘红军一口气喝干了碗里的蜂蜜水,笑着对李高山道。 有些事,还是早一点挑明的好。 不然,只会害人害己。 果然,刘红军的话一出,李晓萌的脸色顿时变得苍白。 “杨秋雁怎么在你家?”李晓萌颤抖的声音问道。 “哦!我和秋雁订婚了,准备年底的时候办婚事,到时候李叔,您可一定要到场!”刘红军满是愧疚的看了李晓萌一眼,然后又对李高山说道。 他自然清楚李晓萌的心意,这也是一个好姑娘。 可惜,这不是建国前,一个人不能娶两个媳妇。 所以,长痛不如短痛,刘红军直接挑明自己和杨秋雁订婚,马上就要结婚这件事,就是断了李晓萌的念想。 李高山在旁边坐着,对女儿的神色以及举动,都看的很清楚。 刘红军是个好小伙,太平沟十八个屯子,没有比刘红军更好的小伙。 当他姑爷,他是一万个满意的,难得姑娘还喜欢。 所以,李高山一直没有说话,就是希望自己姑娘,加把劲,把刘红军这个姑爷拿下。 此时,听到刘红军的话,李高山也只能暗叹一声,自己的姑娘,没这个福气。 同时,对刘红军的印象也又好了一分。 李高山作为过来人,自然明白,刘红军这种做法,是最明智,也是最好的。 如果刘红军拖泥带水的,最后受伤害的只能是自己姑娘。 现在,虽然姑娘会伤心,但也只是一时的伤心。 如果刘红军敢脚踩两只船,哪怕他是刘大拿的儿子,他李高山豁出命,也要让刘红军好看。 “李叔,谢谢您的招待,改天我再来拜访您!”刘红军再次提出告辞。 “嗯!既然这样,那我就不留你吃饭了,下次来梨树屯,可一定要到家里来!”李高山也没有再挽留刘红军。 “一定!一定!”刘红军说着,又歉意的看了李晓萌一眼,然后走出屋。 头也不回的牵着马出了李高山的家,坐上马车,赶着马车离开。 李高山把刘红军送走之后,才叹了口气,回到屋里。 此时,李晓萌还站在屋里,发呆,泪水已经打湿了脸颊。 “唉!老闺女啊! 这都是命,你和红军有缘无份,想开点,等爹给你找个更好的。”李高山叹了口气,安慰道。 “爹!我谁都不要,我就要刘红军!”李晓萌扑到李高山怀里,大声哭了起来。 李高山心里也是暗恨,当年自己不够强势,没能把刘老爹留在梨树屯。 不然,也不会便宜了杨广福那个老东西。 “老闺女,那刘红军再好,已经和杨秋雁订婚,也马上就要结婚,咱可不能干傻事。 这天下的好小伙有的是。 你不是一直想要考大学吗? 爹支持你,你好好复习,等明年考上大学,咱们去城里,找更好的,让刘红军后悔去吧!”李高山轻轻拍着闺女的后背,安慰道。 “这是咋了?我这出去一会功夫,我这老闺女咋了?”一个中年妇女走进来,看到李晓萌趴在李高山怀里大哭,顿时着急的问道。 李高山四个儿子,一个闺女。 闺女就是他们的小棉袄,心头宝。 “娘!”李晓萌一下子扑到中年妇女的怀里大声哭了起来。 “刘红军不要我了,他和杨秋雁订婚了!”李晓萌委屈的哭诉着。 “这刘红军也是眼皮浅的人,他不要我老闺女,是他的损失! 我闺女差哪儿了?要脸盘有脸盘,要身材有身材,他不要你,是他的损失!”李母拍着李晓萌的后背,轻声安慰着。 “才不是呢!都是那个杨秋雁,她把红军哥给迷住了!”李晓萌哭着喊道。 虽然伤心,但李晓萌还是不愿意听到别人贬低刘红军。 李家发生的事情,刘红军不知道。 即便是知道了,也无可奈何。 驾着马车,行走在山路上,秋风萧瑟。 在东北,一般到了秋天山都被叫作五花山,因为山会变得五颜六色的,黄色的桦树、棕色的柞树、红色的枫林、绿色的青松…… 秋天树叶繁茂的色彩让人仿佛处在万花筒中般梦幻的世界,整个大地都像是穿了一件花棉袄。 现在还没有下雪,等下了雪之后,大山还会再添加一种色彩。 纯白的雪将树叶的鲜艳衬托得更加出色更加饱和,看起来非常震撼,给人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 一路欣赏着美景,刘红军的心情也很好,很轻松。 因为,他今天去掉了一件心头事。 最难消受美人恩,刘红军不是圣人,有美女喜欢他,他还是很高兴的。 心里有一种暗暗窃喜,但是他又不得不干脆的斩断这一缕情缘。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679/739272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