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恨水倒是想看看,腊梅是不是真的敢作敢当,便说道:“好呀,今晚我在湖心岛恭候你和闺蜜们的到来。” 腊梅反而狐疑起来:“帅哥,你可不要逗我呀!” 李恨水不再搭理腊梅,而是对春英婶子说:“春英婶子,我们再去前面看看。” 腊梅一看,急了,缠着李恨水:“帅哥,加个好友,好不好?” 李恨水反问:“为什么要加好友?” 腊梅急了:“帅哥,你怎么突然变卦了?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刚刚说好了今晚约你,怎么突然就变了卦?你们领导不带这么脱离群众哦!要和我们群众打成一片才对。” 李恨水经不住纠缠,同意加了腊梅好友。 腊梅如获至宝,兴冲冲地走了。 望着腊梅的身影,李恨水深有感触地问:“春英婶子,这女人怎么这么开放呢?” 春英婶子微微一笑道:“腊梅如此开放,一方面是性格使然,就像刘丽娟,本性如此,丈夫又管不住。另一方面,也与桃花村当地风俗有关。你大概不太了解桃花村风俗吧?” 李恨水一听,来了兴趣:“春英婶子,你说说看。” 春英婶子说:“桃花村的女人向来泼辣大胆,月亮河里,女人和男人一样下河洗澡,如果看到有的女人光着身子在水里,你一点不要感到惊讶。村民们也不觉得伤风败俗,因为传统如此。像刘丽娟、王腊梅这种妖冶的女人,更出格的事都敢做。如果她们将你围住,没准会合力扒光你的衣服。” 李恨水瞠目结舌。 没想到桃花村的女人这么开放。 “春英婶子,你也去过月亮河洗澡吗?”李恨水好奇地问,在他的第一印象中,春英婶子是个很矜持的女人,与刘丽娟、王腊梅不是同种性格的,她倒是与村长胡兰花相似。 春英婶子脸一红,说:“只去过一次,但村里的大老爷做得太出格,我以后再也不敢去了。” 李恨水问:“对了,昨天听刘丽娟说村长胡兰花老公好像对胡兰花管束得紧,是吗?” 春英婶子说:“是啊,胡兰花老公杨树根和刘丽娟老公王大鹏完全是两种不同性格的男人。王大鹏生性懦弱,宠妻如命,宠妻宠到近乎变态的地步。刘丽娟说她和别的男人上床,王大鹏还送被子怕她凉着,这还真的不是一句戏言,而是确有其事。”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李恨水瞠目结舌。之前刘丽娟说这事时,他还以为是吹牛,现在看来,这是事实,只是太奇葩。 春英婶子看出了李恨水的惊讶,说:“李经理,是这么回事。大约是前年冬天吧,王大鹏感冒发烧,晚上分床睡,夜里口渴倒水喝,突然注意到刘丽娟不在床上。这时候,王大鹏爸爸发现儿媳妇在自家牛圈里鬼混。王大鹏爸爸将牛圈反锁了,想让刘丽娟出出丑。然而,王大鹏死活不同意。他的理由是,家丑不可外扬。这只是其中的一个理由,最主要的是,王大鹏是妻管严,床头跪,非常怕老婆。王大鹏坚决不同意,他爸爸也没办法。想不到的事情还在后头,王大鹏怕刘丽娟在牛圈里受凉,还特意抱来一床被子。” “王大鹏爸爸气得差点吐血,和儿子干起架来。邻居们来了看热闹,这件事情传开了。” “春英婶子,和刘丽娟鬼混的男人是桃花村的吗?” “不是的,是邻村的一个小混混,外号方六指,他的左手有六个手指头。方六指欺软怕硬,称霸一方,月亮河在桃花村的沙场就是他垄断经营的,靠沙场赚了不少钱。” “月亮河有沙场?”李恨水问。 “是的,月亮河底出产河沙,这是不可缺少的建筑材料。现在四处搞建设,河沙需求量大,价格也高,还不愁卖不掉。方六指伙同几个人垄断了河沙经营。” “春英婶子,你听说过张小刀吗?”李恨水不知道,张小刀是否认识方六指,理论上来说应该是认识的,毕竟以前都在道上混的。 “张小刀?我没听说过。”春英婶子摇头,“他是干什么的?” “没听说过就算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李恨水不是太平洋的警察,如果方六指不触及他的利益,或者不触及他身边人的利益,他也懒得多管闲事。 “对了,刚才不是说到胡兰花的老公杨树根吗?春英婶子,他是什么性格的男人?” “李经理,我在背后说人,别人会不会爱嚼舌根?”春英婶子有些顾虑。 李恨水呵呵一笑:“谁人背后不说人,谁人背后无人说?我只是想了解杨树根的为人,不会在外面乱说的。” “好吧。杨树根心眼小,疑神疑鬼,怕被戴绿帽。当年胡兰花在江州干得很不错,但由于职业特点,难免和各类男人打交道。杨树根就吵着嚷着让胡兰花回来了。胡兰花在江州收入挺高的,回来后少了很多。好在她能干,办事公道,乡亲们都很信赖她,选她当了村长。其实,杨树根是反对胡兰花当村长的。” “杨树根是怕胡兰花由于工作的关系,和男人打交道吧?与其这样,不如将她系在裤腰带上。” “是啊,胡兰花很乐观,其实,过得也不开心。杨树根脾气暴躁,有时还动手打她。” “这样的男人,为什么不和他离婚呢?”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在我们桃花村,离婚并不常见,男女离婚,不管什么原因,错误都要归到女性头上。而且,女人都被净身出户,孩子也别想要。胡兰花舍不得两个女儿,所以一直没离婚。” “都什么年代了!凭什么要让女人净身出户!桃花村的观念也该改一改了!像杨树根这种男人,活该打光棍!胡兰花多么好的一个女人,不知道珍惜!” …… 午后,安琪和她的妈妈来了。 她们带了两辆越野车。加上随从,也就五六个人。 安琪的妈妈四十多岁,是一个仪态端庄,气质非凡的中年美女。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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