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水,喝酒!”宋晓萱与李恨水碰杯,“谢谢上苍让我遇见你,突然发现自己出现在一个平行世界里,而你就是我的初恋男友。” 宋晓萱喝得明显有些高了。 “晓萱姐,不能再喝了。其实,有段时间,我也经常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而,喝酒解不了忧愁。” “是吗?可以说说你的故事吗?” “当然可以。你说了你与初恋男友的故事,作为交换,我来说说我初恋女友的故事吧。” “恨水,我愿洗耳恭听,做你虔诚的听众。” 李恨水开始叙说他和初恋女友许愿的故事。 许愿出生在农村,命运多舛。刚出生时母亲难产死亡,父亲在她四岁时病故。 在她八岁时,抚养她,她最亲的奶奶也驾鹤西游了。 没有至亲的许愿,被伯伯收养。伯伯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对许愿很好。 然而,伯母就没有那么大度了。 当然,这也不能完全怪伯母。 因为伯母一家并不宽裕,还有三个孩子,日子过得本来就很艰难。 许愿来了,伯母一家的压力无疑更大。 伯母谈不上虐待许愿,但许愿的日子并不好过。 许愿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了。 好在她成绩一向优异,也非常懂事,小学、中学学校都免除了她的学杂费,并给予了很多帮助。 后来,她如愿以偿上了一所省内的重点大学。 李恨水和许愿相识相知相爱了。 这是一对男才女貌的组合。 何止是男才女貌,应该说两人都是才貌双全。 两人爱得很深。 就在两人规划未来美好生活不久,许愿毫无征兆地离开了。 李恨水的初恋爱情故事戛然而止。 宋晓萱意犹未尽,问:“许愿去了哪里?” 李恨水摇头道:“不知道。我的同学也都不知道。” 宋晓萱又问:“她是不是在和你恋爱时就已经移情别恋?” 李恨水很回答得很坚决:“不可能。我太了解她了!怎么可能脚踏两只船?” 宋晓萱悠悠一笑:“恨水,既然你如此了解她,为什么不明白她突然离开你?又为什么不知道她究竟去了哪里?” 李恨水哑口无言。 宋晓萱怼的有错吗?好像错了,又好像没错。 “恨水,喝酒,今晚我要来个一醉方休!” 李恨水突然觉得宋晓萱有些可怜,这是一个严重缺爱的女人啊!表面风光的背后有着多少外人不知的苦楚。 “晓萱姐,不能再喝了吧?”李恨水劝道。 “不,反正明天我休息,不上班,大不了明天睡一天。恨水,赵雷不管我,我公公赵明亮却管我很紧,你觉得好笑不好笑?” “他为什么管你很严?” 宋晓萱轻蔑地笑:“谁知道这个老色鬼心里在想什么?” 老色鬼? 李恨水忽然想到了一个词语:爬灰。 不过,看宋晓萱的表情,就可以看出,这恐怕是赵明亮的一厢情愿。 李恨水酒量比宋晓萱大得多。 当宋晓萱喝高的时候,李恨水头脑还很清醒。 宋晓萱起身站起,忽然身子踉跄了一下,就要跌倒时,李恨水眼疾手快,及时伸出手扶她。 宋晓萱芳香柔软的身子顿时就倒在李恨水的怀里。 “子腾,抱我!”宋晓萱醉眼迷离。 子腾,显然是她初恋男友的名字。 李恨水无法拒绝,也不想拒绝。 说实话,像宋晓萱这种级别的美女,任何男人都无法拒绝她的美色诱惑,除非心理或生理不正常。 “子腾,抱我到床上。”宋晓萱含糊其辞地说。 李恨水不知道,宋晓萱是确因酒醉误认为他是初恋男友,还是故意假戏真做。 但不管如何,他都无法拒绝她的“指令。” 李恨水抱着宋晓萱,缓步向床上走去。 他走得很慢,并非因为宋晓萱身子沉,而是不忍放手。他怕一放手,宋晓萱就永远地离他而去。 “子腾,要我!”宋晓萱忽然命令道。 李恨水惊讶无比。 这不科学吧? “子腾,要我!”宋晓萱又说了一次。 李恨水不是不想,但是,心里一点不害怕是不可能的。 宋晓萱的公公要是知道了,那还不想方设法将他整死! 胆大包天,赵明亮的儿媳妇都敢睡? 此时此刻,李恨水更觉得,宋晓萱是假戏真做,或者说,她将他当做初恋男友子腾的重生。 也就是说,宋晓萱在见到他的第一眼时,就有将他当做初恋男友化身的想法,只是碍于身份和面子,才有意导演出这样一出戏。 因为醉酒是做错事的最好掩护。 “子腾,你傻了啊!”宋晓萱双手抱住李恨水的脖颈。 李恨水再也不想退缩了,哪怕前面是悬崖峭壁,哪怕在攻陷城池后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 终于,云收雨歇。 “子腾,我爱你!”宋晓萱紧紧搂着李恨水。 “晓萱姐,我不是子腾,我是恨水啊。”李恨水决定戳破那层窗户纸。 “啊!”宋晓萱双手掩面,娇羞无限。 “晓萱姐,是我不好,喝酒乱性,错误无可挽回了。”李恨水故作忏悔。 “恨水,我不怪你,一点也不怪你,一个巴掌拍不响,我也有错。” 李恨水暗自窃喜,今晚赚大了。要知道,有多少男人对宋晓萱虎视眈眈却不得!这其中应该还包括赵明亮。 李恨水情不自禁想到了王可欣,心中油然升起一股强烈的报复得逞后的快感。 “恨水,今晚你去山庄吗?”宋晓萱恋恋不舍。 李恨水一脸狡黠的笑:“我听你的。” 宋晓萱娇羞地擂了李恨水一拳:“坏蛋,明明知道我舍不得你。” 李恨水故意说:“晓萱姐,如果你公公知道了我俩的事,我会不会死得很惨?” “他怎么会知道?当然,我也做了必要的防备,比如,不去闹市区,不用自己的身份证开房。他名义上是怕我出轨,闹出家庭丑闻,实际上,他一直对我虎视眈眈。这种虎视眈眈不是一开始就有的,而是从今年初才有的。也就是说,他很可能在今年初知晓了儿子是同性恋的秘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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