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恨水讪讪笑道:“这世上真的有重生吗?依我看是没有的,只不过是巧合罢了。” 宋晓萱凝神看着李恨水:“发现你越来越像他,感觉到你的出现就是来拯救我的。” 宋晓萱忽然变得忧伤起来:“别看我人前风光,但我内心的苦楚,又有谁能知道?” 现在的宋晓萱,与第一次见到正在严厉训斥男下属的宋晓萱,有着天壤之别。 再强势的女人也有柔软的一面。 有的女人,人前坚强,但其实就像一只蜗牛,坚硬的外壳下包裹着一个柔软的躯体。 李恨水顾左右而言他:“宋院长,晚上吃什么?” 宋晓萱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强颜欢笑:“你看我,光顾着说胡话了。你有没有爱吃的?” 李恨水微微一笑:“你点的我都爱吃。” 李恨水不经意的一句话又让宋晓萱陷入忧伤中,她喃喃道:“小李,我初恋男友也很喜欢说这句话。” 李恨水不禁苦笑,宋晓萱简直就是将他当做初恋男友的翻版了。 宋晓萱点了菜,并特意点了一瓶白酒,自我解嘲道:“酒是好东西,可以麻醉自己。很多时候,在我苦闷忧伤时,我就用酒精麻醉自己。其实,我酒量不大,两三两白酒就会现场直播。” 菜肴和白酒都到了。 菜肴很丰盛,色香味俱全。度假村的菜肴一直很不错。酒是当地产的白酒,虽然算不上是名酒,但芳香幽雅,醇厚甘冽,回味悠长,不亚于名酒。 “小李,今天见到你,我有一种恍然如梦的感觉。也许,是老天爷见我太苦,才将你送到我的面前。”宋晓萱自斟自饮,喝了一杯酒,幽幽说道。 宋晓萱的话语,更像是一种暗示。 如果他和王可欣感情好,绝对要找机会跑路,并与宋晓萱保持距离。因为这是对王可欣的不公。 但是,王可欣从来就没有真正爱过他,而且,她出轨了。两人的婚姻即将分崩离析。 王可欣红杏出墙,他用得着守着贞节牌坊? 李恨水举杯:“宋院长,感谢你的帮忙,我先干为敬。” 宋晓萱的确酒量不大,才几杯酒,就俏脸酡红。 “不要叫我宋院长,叫我晓萱吧,我呢,就叫你恨水。” 幸福来得太突然。 此时此刻,李恨水忽然生出一种报复王可欣的感觉,既然你不仁,别怪我不义! “我还是叫你晓萱姐吧。”李恨水望着宋晓萱,论长相、论气质,宋晓萱并不在王可欣之下,而且多了成熟女人的魅力。 宋晓萱含笑点头。 此时此刻,她就是可亲的邻家姐姐,而不是霸气侧漏的副院长。 “恨水,你今晚回山庄吗?” “心在咫尺,再开房也太浪费了吧?” 宋晓萱起身从随身携带的坤包里掏出一张银行卡,递给李恨水:“恨水,我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钱。下午你离开我的办公室后,我向湘云了解了你的家庭情况,知道你家境并不宽裕,这卡里钱不多,也就十万元,你先用着。” 李恨水连忙说:“不需要的,晓萱姐,我还没有穷到那个地步。” 宋晓萱正色道:“恨水,我可没说这钱是给你的,算是借给你的,不收利息而已。在你最困难的时候提供援手,是朋友的应有之义。如果你不敢收,那就说明你不敢招惹我。你认为我是一头很凶的、会吃人的老虎吗?” “不是,当然不是。”李恨水接过银行卡,“谢谢你,晓萱姐。” 宋晓萱又自斟自饮喝了一杯酒。 “恨水,想听听我的故事吗?”宋晓萱眼神有些迷离。 李恨水点点头。 宋晓萱娓娓道来,说她和初恋男友的故事。 初恋男友帅气、阳光,多才多艺,家境优越,而且很爱很爱她。 宋晓萱出生在农村,父母亲都是农民,家境很一般,初恋男友没少给予她经济上的帮助。 然而,初恋男友死于一场车祸。 宋晓萱哭得是肝肠寸断。 后来,她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丈夫赵雷。 两人也算是闪婚。 结婚的原因很简单,两人都早已到了适婚年龄,而且,两人的父母亲都在催婚。 新婚之夜,赵雷不碰他,有时无意中触碰到宋晓萱,身子就像触电般的颤栗。 一开始,宋晓萱还以为赵雷害羞。 然而,好几天过去了,赵雷仍然如此,甚至与宋晓萱分床睡了。 宋晓萱觉得不对劲,凭她的美色,任何心理和生理正常的男人都无法拒绝诱惑。 有一天,宋晓萱提前回家,意外发现赵雷和一个人在床上鬼混。 宋晓萱的第一反应是,赵雷心里早就有别的女人,所以对她毫无兴趣。biqubao.com 然而,在她愤怒地掀开被子时,震惊得说不出话来,那根本不是女人,而是一个小白脸男人。 震惊之余,她气愤地指责赵雷,为什么如此自私?既然是同性恋,为什么还要掩人耳目结婚? 赵雷理亏,一个劲地赔不是,承认自己天生对女人不感兴趣,之所以结婚,掩人耳目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是父母亲的催逼。 父母亲并不知道,他是同性恋,还想着早点抱孙子呢。 宋晓萱提出离婚,但赵雷并不愿意。 对于他来说,就算与宋晓萱离婚,父母亲也绝不会让他单身下去,还会为他介绍别的女孩。 他已经伤害了宋晓萱,并不想伤害别的女孩。 赵雷有着优越的家境,母亲经商,父亲是云川警方一把手。 而宋晓萱家境很一般,弟弟又要钱买房结婚。 赵雷许诺,只要宋晓萱这几年不离婚,一可以允许她找情人,他绝不干涉;二是给予她的家庭必不可少的资助,反正他有的是钱;三是让爸爸出面找人,让她在医院有必要的地位。 宋晓萱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她也很在乎金钱、荣誉和地位。 她最终妥协了,没有坚持与赵雷离婚,她也得到了梦寐以求的东西。 她现在什么也不缺,唯一缺的就是男人的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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