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0年九月九日,清晨的北京飘着一层薄薄的白雾,今日皇帝大婚,整个北京上至皇亲国戚,下至贩夫走卒所有人都穿出自己的礼服。 这礼服制度在朱翊钧和礼部的刻意推动下,整个大明所有百姓只要成年都会有一套自己的礼服。 适用场景和后世的西装差不多,不过这些汉服的样式可比西装好看多了,适合中国人的才是最好的。 士农工商还有教坊司的贱籍都有自己的礼服,而且都是逾制的,这些衣服的制式都是礼部经过和皇帝的多次拉锯才定下来。 士人依然是丝绸做底华夏锦绣覆盖,颜色以纯色居多,体现清高,靴子多以皮靴为主。 农家人男子则是多以厚棉布为底,颜色大多也是以鲜艳为主,靴子看各家财力,但最次的也是胶底棉靴,当然有一些小地主有点小钱还可以买丝绸穿,只是样式要简单的多。 女子则是以立领马面裙为主,外加丝绢围巾,加上这些年民间流行起来的不锈钢首饰和香水、彩妆让整个大明的女子一个个看起来精神焕发,美艳动人。 商人也破例的允许穿丝绸制作的外衫,但是里衣还是刺绣的棉衣,商人的衣服和其他人的样式都不一样,都是双开的外衫。 匠户如今早已不再是低贱的代名词,虽然这些人没有办法和农户一样以最低的价格租赁责任田,但是有手艺在身上,吃饱穿暖问题也不大,而且若是有余钱还是可以租赁商业田的。 只要后代租种三代商业田就可以从匠籍转为农籍,但是一旦其他户籍的百姓以技术作为谋生手段,三年后就会自动转为匠籍。 这种制度眼下看来倒是没什么,可是若是长期来看就能发现这是对国家资源分配最好的。 想种田的就种田,想做工的就做工,无论怎么选,基本土地都会被利用起来不会导致荒废。 只要基本土地在,国家的基本口粮就不会出现问题,即便是以后农籍百姓减少国家也以收回土地进行集中耕种。 要知道如今大明的百姓除了那些需要专门种植在山地上的作物,基本上不存在山地,都是平坦的良田。 用养活十几亿人的土地来养活一亿人实在是再简单不过了,更何况现在的大明土地实在是太多了。 粮食的产量也是居高不下,甘薯土豆已经慢慢的从前几年的粉条主食变成了稻米、小麦还有玉米。 甘薯土豆大部分都被磨成粉拿去做成饲料,各地的饲养场这些年可谓是顺风顺水,得益于颗粒干粮的盛行。 所有百姓家每年都会拿出很多甘薯土豆拿到饲料厂换取一些鸡鸭猪鱼,而后让食品加工厂做成腊肉或者肉粉拿回家中保存好作为存粮。 至于最下层的贱籍还是有的,毕竟这个世界上无论多么完善的制度总是会有一群人渣,这些人杀了又不至于,坐牢也不过简单的劳教。 于律法而言已经是做到能罚的最高,可是对于民间道德来说却是难以平民怨,一坏坏一家的情况可不是说说的,这种情况下不杀不惩直接打入贱籍是最合适的。 当然朱翊钧并没有继续保持那种世代为贱籍的制度,但是也立下了世袭三代规矩,而后转入鉴于士农工商之外的佃籍,三代佃籍没有黑点才能转为农户。 但是这些人也有自己的礼服,薄棉布做成的工衣,至于教坊司的那些吹拉弹唱的乐户朱翊钧也把他们提出来作为单独一户排在商人之后。 地位是低下了许多,但是生活可比以前好太多了,至于里面的娼妓都是外国来的,汉人百姓已经不允许再从事这些了。 当然礼部订下了一条极其严苛的律法,而且这条律法朱翊钧都没办法反驳。 民间百姓男子或女子若是已婚出轨重罚之后净身出户,若是之后不好好生活或者重新找人家,而是在外面厮混,男子打为龟公,女子充为娼妓。 还有未婚男女在婚前乱搞也是一样的处罚,朱翊钧第一次听到这律法感觉不太合适,但是朝中大臣轮流给他洗脑,最后朱翊钧也没有坚持。 这些人的衣服都是青衣麻布,平时接客爱怎么穿怎么穿甚至不穿都没人管,但是只要出了教坊司的大门,娼妓只能穿青衣。 乐户只能穿棉麻,有再多钱也没用! 而那些外来的使臣为了给自己国家争面子,一个个花大价钱给自己订做了丝绸制作的衣服,当然样式还是他们国家的样式。 所有大臣也都穿上了礼服,有赐服的一个个也都宝贝一般的拿出来穿上。 六礼之仪该做的都做完了就剩下接亲这最后一道流程。 国丈府中自告期之后,全府忙的飞起,上到老爷下到丫鬟杂役,谁都不能闲着,清扫宅院、修剪花草,全府上下每日都要扫撒的一尘不染。 当然也要紧守礼法,若是搞得像皇宫一般那好事也得变坏事,但是至少也得光彩夺目。 单是阖府上下、全家老小,置办里外三新的行头,就忙得够呛,何况,还得张灯结彩,张罗喜筵,广泛散发“喜帖”呢! 新娘子沐浴也要持续好长时间,原本是使用绿豆粉、揉面、花瓣等擦洗身体,不过现在大明的洗浴品可比那些高级多了。 无论是香水、香皂,还有新研究出来的沐浴露都比那些好多了,再用蜂蜜、玫瑰花瓣等原料制成的洗面奶涂面,用朝廷大臣都难得一见的高级纸膜,轻轻地擦。 又用羊脂、素馨香等制成的护肤霜,反复涂抹。最后在脸上扑香粉,画眼线,涂眼影,描青眉,抹红唇,再在两个脸蛋子上,鼓捣出两块“颊红”来。 至于发型那是有“级别”的,若是整得像妃子、贵妃,那就糟了。 不管是飞天髻还是朝天髻,既要考虑带凤冠的方便,又要适合新娘的脸型。 两绺鬓发,无论如何也要自然下垂,有如飘逸的蝉翼,让皇帝一见,就两眼发光。 经反复推敲,反复试验,反复论证,反复彩排,直到迎亲的头一天晚上,才最后“定盘子”,最要紧的是端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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