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读书人_第一百一十三章 凌未央,情诗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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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未央巧笑嫣然:“欢迎各位参加我的文会,今天也没有什么别的意思,就是认识一下大家。同窗之谊是最难得的感情,我也想和我的学弟学妹们相互了解,未来能够互相帮助。”
  凌未央落落大方,言辞坦荡,加上那貌若天仙的脸庞,在座都是青年男女,无不高声应和。
  “当然!能认识学姐也是我们的福分。”
  “我之前还想怎么认识学姐呢,今天刚好是个机会。”
  “学姐果然名不虚传,美若天仙,天资卓越!现在还是书院第三呢!”
  凌未央八面玲珑,谈笑间一一回应,让众人如沐春风。
  “这两位就是白意和宋玉吧!”凌未央不知不觉将话题引到秦淮这边,“那日我还在修炼,听到两位的消息可是大吃一惊呢!”
  凌未央笑容中带着几分敬佩:“当初我入学时止步十三层,两位可比我强多了。假以时日,书院前三定有二位。”
  “过奖了。”宋玉抱拳,“白意可比我厉害多了。”
  秦淮笑道:“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未来如何也说不好呢,能追上凌学姐怕是不容易。”
  “哪个追呀?”凌未央突然俏皮一笑。
  这倒是让秦淮呃住:“咳咳,我有女朋友了。”
  “我也有女朋友。”
  全场一愕。
  “嘻嘻,开个玩笑。”凌未央一歪螓首。
  众人纷纷笑出声来,这小小的玩笑,反而是让距离拉近了许多。
  一个身份地位比你高的人,在相处中你若是感觉不到半点压力,此人的情商定然极高,凌未央显然就属于这种人。
  宋玉倒是好奇问道:“学姐有男朋友吗?”
  凌未央摊手:“没有,沉迷于学习无法自拔。”
  “你呢宋玉学弟,我见的人也算是够多了,还没见过长得像你这么帅的。追你的人不少吧?”凌未央笑问道。
  “还行。”宋玉摆摆手,显然有些不乐意谈这个话题。
  凌未央识趣转移话题,聊起其他来。
  在凌未央的主导下,现场氛围热烈,众人都渐渐敞开心扉,谈天说地。
  见气氛热烈,凌未央身旁的两人对视一眼,矮个子开口道:“今天是文会,我们都是读书人,何不吟诗作对一番?”
  戴眼镜的男人道:“林浩说得对啊!各位学弟学妹展露了战斗天赋,还不知道各位才情如何呢。”
  “好啊!”
  “我也想见见学姐作诗!听说学姐才学出众,今晚务必见识一番。”
  凌未央笑靥如花:“有诗无酒可不行,服务员,上酒!”
  “是。”
  没一会儿酒上来。
  凌未央给自己倒了一杯:“未央先敬各位一杯,今日各位能赏脸参加我的文会,由是感激。”
  凌未央仰起修长洁白的脖颈,喉咙滚动间饮下杯中酒。
  众人也纷纷举杯。
  “不过,以什么为题作诗呢?”凌未央打量四周,寻找选题。
  众人也纷纷提议,有人说以秋为题,有人说以酒为题,有人说以风为题,不胜枚举。
  “唔?”像是想到什么,凌未央指着天花板道,“这栋酒楼的故事大家听过吗?鹤山先生也曾是我们书院的学长呢。这段爱情触动了不少人,既然今日在这栋酒楼,我们何不以爱情为题?”
  “在座都是年轻人,这个主题,何不一试?”
  众人听后纷纷意动,尤其是有一些看着凌未央眼热的年少才俊。如果能作诗打动凌未央,岂不美哉!
  “好!”这些才俊纷纷叫好。
  “爱情主题么?”秦淮目光幽幽,心中不由得又想起许仙儿。
  “怎么,想起你女朋友了?”宋玉侧目。
  “嗯。”秦淮一笑,“我还没给她写过情诗呢,有些遗憾。”
  “遗憾什么,现在作好给她发过去不就行了。”宋玉耸肩。
  秦淮沉默不言,如果能联系许仙儿就好了。自从许仙儿离开之后,再也联系不上,无论发什么消息,打什么电话,都杳无音信。
  秦淮不知道,许仙儿是否已经开始了她危险的历程,那很可能会死的历程!
  姬无双说,一旦功成,许仙儿将君临天下。
  这是文王世家的人说的话,文王世家之人眼界高卓,绝非虚言。
  可世间之事,从来都是需要代价的,君临天下,这般可怕的成就,可想而知那历程有多危险。
  “既然大家都同意,那么就以爱为主题吧。”凌未央笑道,“各位可以开始了。”
  凌未央使了个眼色,服务员们递上笔墨纸砚。
  宋玉也沉吟起来,思索该如何写作。
  秦淮却陷入对许仙儿的回忆中,还在想着许仙儿的事。
  “仙儿的体质为什么特殊?文王世家虽然厉害,但也不应该具备死而复生的特性吧?”秦淮深感怪异,他也问过燕长风。biqubao.com
  燕长风对世家的了解颇多,也表示正常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死而复生这种事,怎么想都觉得不可思议。或者说,文王世家在尝试某种神秘实验?
  轰!
  秦淮身前桌子突然塌陷,浓郁墨香扑鼻而来,文曲星力全场震荡。
  秦淮适才回神:“鸣州诗作?”
  环顾四周,众人皆是面露惊讶之色。
  “好诗!”凌未央眼前一亮,看着宋玉异彩闪烁,“宋玉学弟不仅长相俊美,还有如此才学,真令人佩服呀。”
  “过奖。”宋玉微微颔首,表情不咸不淡。
  周围其他学子以前也都是各个学校的天骄,看到凌未央如此反应,更加起劲了。
  然而事与愿违,写出的大部分都是出县,一部分达府,鸣州都没有。
  作诗讲究妙手偶得,不是想就能写出好诗。
  凌未央目光在众人中流转,在宋玉身上停留最久,不自觉点头,的确是才貌双全的美公子啊。
  凌未央又看了眼秦淮,白意实力如此强大,才学如何呢?
  林浩也在看秦淮,他压低声音对走到他身旁的戴眼镜男人道:“宋玉和少爷差不多,可不予关注,这白意得看好了!若是才学出众,我们就……”
  “嗯!”
  轰!
  这时梁朝的桌面也爆碎开来,他也写出鸣州之作!
  “好!”凌未央抚掌而笑,“不愧是前三甲,梁朝学弟也让人惊艳呀。唔,不知秦淮学弟,构思好了没?”
  秦淮眼中泛着几分说不出的惆怅之意,拾起毛笔……
  「每天不出意外都会有两章,不过因为有上班,都是在晚上写,时间上可能没法固定,有时候会晚一些哈。」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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