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鹿大明:家父孙传庭_第六章 戚家刀法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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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定门大街上,裹着皮袄棉袍的行人行色匆匆,急忙朝各自家里赶去,遇上雾霾天气,整个京城像是工业葛敏前后的伦敦,灰扑扑的。
  崇祯十四年冬,京城遭了黑疙瘩病,说是从蒙古鞑子商人那里传来的,感染后全身发热,上吐下泻,最后七窍流血而死,好在死得人不多,偶尔会有马车拉着几具尸体从安定门出城。
  从安定门进城,往东走一里,便是山西会馆。
  申时初刻,太阳斜斜照在会馆厢房前的影壁上,青苔泛着寒光,虽然已经立春,小冰河气候下的京城还是冷得刺骨。
  影壁后面的空地上,孙世瑞正忙着练习戚家刀法。
  天气虽然寒冷,孙世瑞只穿了件贴身的小褂,下面穿着条类似飞鱼服的马面裙,这样的穿搭显得很是另类,有点类似《笑傲江湖》中青城派弟子的配搭。
  孙世瑞身材极其魁梧,甚至比他爹孙传庭还要高出一头,躯干强壮的像头直立起来的人熊,一拳打出去绝对能打死卖猪肉的镇关西。
  对于穿越者来说,无论穿越到哪个朝代,落地就能拥有这样一副身躯,可说是成功了一半。
  拥有这样的身体条件,不去当个武夫,而是天天趴在书房里研习八股文,真的实在是可惜了。
  “杀!”
  孙世瑞大吼一声,脸上、手臂青筋暴涨,他手持苗刀,杀气腾腾,手中苗刀发出阵阵破空之声,相信即便是皇太极那样的胖子披甲站在面前,也被孙世瑞手起刀落拦腰一刀斩成两截。
  自从半年前穿越过来,孙世瑞对戚家刀刀法的训练,就从来没有停止过,他进步神速,短短半年,现在刀法已经运用娴熟。
  孙世瑞的前世,主业是替债主催收,私底下还是地下拳场的资深选手,白天收钱,晚上收命,因为下手足够狠辣,前些年死在他手里的拳手,没有八个,也有十个。
  此外,孙世瑞认真练习过射箭,骑马更是不在话下,街头无限制格斗更是可圈可点,毕竟讨债的手里没点真本事,怕是根本吃不了催收这碗饭。
  穿越到孙世瑞身上,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如鱼得水,正好可以将自身武力发挥到最大。
  孙世瑞很清楚,放眼全球,十七世纪是火药的时代(十六世纪也是)。刀枪棍棒这些冷兵器正在逐渐退出世界军事舞台,就连弓弩也将成为战场上鸡肋的存在。
  然而,诸如长枪腰刀之类的冷兵器,仍然还有它存在的合理性。这些只有在战场上才能得到体现。
  今天,孙世瑞练的是戚家刀刀法中的辛酉刀法,他完全按照列阵时的架势进行训练。
  左手反握苗刀刀柄,保持刀身直立,按照戚少保的说法,这是最省力的握刀姿势,在士兵遇敌之前,可以有效保存体力。
  接着是辛酉刀法中的藏刀式。孙世瑞将左手握在刀柄的中央位置,这是出刀或收刀的过渡动作,当然也可以趁敌人不注意,发动突然袭击。
  第三个动作是辛酉刀法中的拔刀式,左手略向右手送刀,右手抓住刀柄反手上撩,同时向前小踏一步,类似于日本居合斩拔刀术,可先手可后手,先手为突袭敌人,后手为防御。
  随后,孙世瑞将三个招式连接起来,将苗刀靠在身上,目视前方,猛一跺脚,刀横起,苗刀刀柄挨着肩前。
  削砍劈拨,蹲越闪转,手起风生,忽忽直响。
  反复练习了一个时辰,直到手臂小腿酸痛难忍,正准备起身回房休息时,影壁前面走来一人。
  孙传庭回来了。
  “父亲真的以为,靠这八千兵马,力挽狂澜?”
  “皇帝将我从诏狱释放出来,你知道为何吗?”
  因为孙传庭还有价值,如果不去陕西,皇帝还会把他重新投入诏狱。
  出战李自成或许还有一线生机,重回诏狱怕是九死一生。
  “父亲勿忧,虽然督师陕西板上钉钉不能改变,不过这半年,孩儿早为您做好万全准备。”
  监军太监已被孙世瑞收买,至于皇帝宠信的监军苏京,孙世瑞也用自己的方法,把他替换下去。
  用魔法战胜魔法,朱由检生性多疑,那就和两位拉扯关系,然后再让周奎王承恩等人吹吹风,。
  “就这么简单?”
  孙世瑞当然不能说,如果你的目标是挽救大明,替朱家王朝续命,那是地狱难度。
  如果你只是想朝这个摇摇欲坠的房子上踹一脚,那的确很简单。
  “孙家五代经营,数十万家财,就让你这样糟蹋完了?”
  “孩儿将一半家财,分给了孙氏族人,另一半,散给了京官,否则也没人支持卖田卖地啊。”
  孙传庭倒吸口凉气。
  这时才忽然意识到皇帝为何要猜忌自己。
  “父亲忠心报国,鞠躬尽瘁,孩儿钦佩,只是您想要力挽狂澜,也需先保全自己啊。当年父亲您第一次主政陕西,皇帝还给了您便宜行事之权,如今局势更加败坏,皇帝给的钱更少,便宜行事也没了,想要在陕西有一番作为,不得不出此下策。”
  “皇帝要我杀贺人龙,”
  孙世瑞:“贺人龙当然要杀,父亲准备怎么杀他?”
  “鸿门宴。”
  “大可不必,不如当众逮拿,公布其罪名,交给监军,押回京师,让皇帝处置。
  有些总兵们看不懂鸿门宴。
  秦地将官如何看待父亲?如何看待大明。”
  孙传庭沉吟片刻,觉得孙世瑞所言颇有道理。
  ~~~~
  嗖!嗖!
  两支大箭接连射中院落中的箭垛,发出嗡嗡的响动声。
  孙世瑞手执旗枪,全身披甲,立于马上,目光炯炯。
  “你的骑射之术是跟谁学的?”孙传庭感觉有些不可思议,短短半年时间,他竟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变成了如今这般力能扛鼎,骑射无双。
  孙世瑞愣了愣。
  “骑射之术吗?”太祖托梦。”
  你平时读什么书?”
  “《纪效新书》、《孙子兵法》,”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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