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然怎么这么巧? 皇帝一挥手,示意暗卫先回房梁上蹲着。 “张内侍进来。” 张内侍双手端着奏折,递到皇帝面前。 皇帝这一翻看,还真是割麦机的事。 还用暗卫偷啥图纸啊? 人家王长顺附送图纸。 王长顺收到沈桃的信后,他也不敢贸然就写折子。 自己先做了割麦机,看了效果,才往京城递折子。 这一耽搁,才比月影的信晚到了。 王长顺在信的最后,画了个小老头趴在一条龙面前,双手合十举过头顶。 马屁拍完了,该邀功了。 王长顺要用割麦机的图纸,换褚州地区百姓今年减免一成的税粮。 皇帝心梗。 沈桃她学精了~ 估计是把她偷怕了,所以让王长顺这老东西出手。 这个臭月影。 他但凡早送消息回来,图纸都偷回来了。 他这个皇帝就说自己早研究出割麦机了,用不着王长顺这个。 现在好了。 图纸到手里了,这税粮他是免不免呢。 呵。 不能免。 免了王长顺的税粮,其他地方的刺史过来闹怎么办? 税粮乃国家根本,不能动。 王长顺折子里还夹了一页纸。 皇帝摊开一看,就是王长顺自画一张大脸,表情诚惶诚恐。 下面写着,“圣上您要是不同意减免税粮,要不就同意我们褚州开荒者,头三年免税?” 自从王长顺发现沈桃给皇帝画了画以后。 他就好像打通了任督二脉。 怕皇帝忘记他长啥样似的,每个折子里都添个自己的自画像。 皇帝嫌弃的把信纸扔一边,“这个王长顺,把自己脸上皱纹画那么清楚干啥?” “这是和朕邀功,意思他很辛苦,都变老了?” “行吧,褚州开荒者,头三年免税。” 皇帝大笔一挥,批复王长顺的折子——准了! ** 往年收秋,沈桃都因为人手不够而头疼。 今年,她完全不需要头疼了。 屏县十五村,以及孟蒲县十八村,全都用上割麦机了。 说割麦机一人顶五个壮劳力,那都保守了。 实际干起活来,人有累的时候,速度会越来越慢。 但是机器不会,若马累了,换一匹马接着拉,速度始终保持在最上限。 村里人排队使用割麦机,只几个时辰,家里的麦子就能割完,速度非常快。 就是挖土豆子慢了点。 但第一年种,没敢种太多,全家出动一天也挖完了。 不过屏县百姓和其他地方百姓,心里想法是不一样的。 其他地区百姓:土豆真高产啊,明年全种上土豆,就不用挨饿了。 屏县百姓:土豆真高产啊,挖起来是真费劲啊。现在种地都是副业,明年可不种土豆了。 沈桃可不管屏县百姓地里种什么。 但是必须得种。 以免遇到灾难,那可是握着银子都买不到粮食。 沈桃屏县、孟蒲县两地跑。 现在回黑风居还得抽空。 今晚上急急忙忙回来,是为了参加林之栋的庆功宴,就是做口脂那娘俩。 林之栋乡试过了,来年三月要去京城参加会试。 这个庆功宴和沈桃约了很久的时间,今儿个她终于是得空了。 林母掏钱,置办了一桌好饭。 她现在是口脂厂的技术员兼股东。每卖出一个口脂,她都有提成。 以她们娘俩的富裕程度,自己出去买宅子买仆人绰绰有余。 但他们还住在黑风居,娘俩挤个小单间。 林母偷偷摸摸往托儿所捐钱,她还以为旁人都不知道,托儿所的负责人转头就告诉沈桃了。 这娘俩自己淋过雨,能想着给别人撑伞,这份品性让人称赞。 庆功宴吃到一半,黑风居来了客人。 正是冯茗那爱写话本子的爹,以及爱吃猪蹄的娘。 沈桃迎出门,“伯父伯母,冯茗去鹤县了。他在鹤县选了块地,打算在鹤县再开一个兔子养殖基地。” 冯母赶紧摆手,“不是不是,我们俩不是来找他的。” “桃儿,我们是来找你的,有点事想问你。” 沈桃把冯父和冯母往屋里拉,“外面冷,快进屋说。” 冯母原本是拒绝的,可是吧,这屋里吃的啥呢,这也太香了吧。 冯父和冯母说着不要不要,一来二去已经在庆功桌上坐下了。 冯母最喜欢吃猪蹄子,沈桃看了一遍桌子,今天没猪蹄子呢。 不过这大肘子也做的好吃。 沈桃夹了一筷子到冯母碗里,“伯母快吃,炖的软烂,可入味儿了。” 冯母说着不要不要。 肘子已经进嘴了,炖的脱骨了,稍微一抿肉就化开了。 冯父挨着林之栋坐。 这林之栋也是个本分小孩,最听长辈的话。 一来二去,冯父就掏出了怀里的话本子。 他亲自操刀写的。 林之栋客套两句,冯父就搂着他的肩膀给他读起来了。 冯母这边说着不要,但夹她碗里的东西一样没剩,全进肚了。 冯母吃的尽兴,冯父和林之栋两杯酒下肚,快要拜把子了。 等庆功宴结束,冯父和冯母恋恋不舍的出了黑风居的门。 冯母还在回味刚才吃过的肘子。 谁做的呢?咋做的呢?咋这么好吃呢? 看来猪蹄子以后在她心里要排第二了。 冯父脑子里在想,之栋这小友不错,下次见面和他聊哪本书呢? 两人各怀心思,走着走着就到了自家门口。 两人站在门口对视一眼。 哈? 他们咋就回来了? 妈亲啊,最重要的事给忘了。 他们今天上黑风居,是想问问桃儿,他们家冯茗是不是心里有姑娘了。 上次冯茗回家住了一晚。 伺候冯茗的仆人告状,说冯茗抱着柱子说话,还亲柱子,亲的滋滋响。 仆人吓坏了。 还以为冯茗中邪了呢。 冯父看了那么多话本子,当即推断出冯茗可能是有喜欢的姑娘了。 正模仿跟姑娘告白呢。 冯父问过冯茗,冯茗嘴硬,说啥都不承认。 所以夫妻俩打听到大忙人沈桃回了黑风居,赶忙过来问问情况。 谁承想遇到黑风居吃席呢。 两口子各忙各的,直接把冯茗的事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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