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风寨有只白骨精,她凶名在外!_第444章 十万两银票揣进我腰包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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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县的事暂时安排妥当,沈桃难得在衙门偷到空闲。
  她没骨头似的靠着椅背,两条腿交叠搭在书桌上。
  天气日渐炎热,她拿了本公文扇风,还解开了最上面两个扣子,惬意啊。
  门口忽然传来敲门声。
  沈桃一个打挺弹起,系好扣子,把公文放回书桌,正襟危坐。
  “谁?”她沉声对门外问道。
  李大全隔着门还一副溜须相,好像沈桃能看见似的,“大人,门外来个送信的,他说是京城来的,一定要把信亲手交给您才放心。”
  一听京城来人,沈桃两眼放光。
  莫非圣上派人来了?
  她小跑到门口,来了个滑铲才急急停住,急切开门,“李大全,快把人带进来。”
  “得嘞,小的这就去。”
  沈桃敞开房门,来到椅子前挺直背脊坐好。
  她手里拿着毛笔随意书写,因为太激动都不知道写的是神马玩意。
  不多时,李大全带人来了。
  送人入内,李大全贴心的把门关上,很有身为第二狗腿的自觉性。
  来者三十有余,脸上胡茬潦草,风尘仆仆。一进门他就拱手表明身份,“在下京城陈有方,见过县令大人。”
  沈桃心啪嗒一下掉下来了。
  完球货。
  不是圣上派来的。
  要是圣上派人来,就算官位没自己高,那也是传圣旨的,架子也得大。
  需得她让出位置,低声下气的和人拱手行礼,道一声下官。
  不过来都来了,先问问他是何身份吧。
  沈桃起身回礼:“陈兄客气,只是本官搜肠刮肚也着实想不起与陈兄有过交往。沈某先在这里赔罪,还望陈兄道明身份。”
  陈有方笑笑,“沈大人自谦,陈某的确未曾和大人打过交道,此次是替人来送信。
  敢问大人还记得几个月前来看诊的娘子吗?”
  沈桃的脑袋如同老牛拉破车一样缓缓转动。
  哎呦我去,想起来了。
  是那个因为心理原因而不孕的姑娘!今日若非陈有方提醒,她早都忘到脑后去了。
  沈桃心想,怀孕估计没那么快,莫非是维生素吃完了,让人再来要一些?
  她赶紧问:“小娘子身体可还好?”
  陈有方笑的爽朗,“托大人的福,我们小娘子已经有孕在身。小人此次来,正是替她送诊金。”
  沈桃有种天降大奖,把她砸晕了的感觉。
  陈有方双手递上一个厚厚的信封。
  沈桃手在抖心在跳,能塞进信封里肯定是银票,这么厚,这得多少啊!
  她拆开信封,哦吼,全都是千两一张的银票。
  她的手已经先于思想沾了点唾沫,吧嗒吧嗒的数起来。
  沈桃后知后觉想起这番做派有失身份,可已经数上了,总得数完吧。
  陈有方哑然一笑,这沈大人真是个有趣儿的人啊。
  他是皇后陈平婉母族陈家的管家,皇后说要拿十万两感谢一个小小的县令,陈老爷子起初不知道缘故,也不赞成。
  得知这小小的女县令助她女儿有孕,他顿觉银子花的值!!
  皇后不孕是他这个当爹的心病。
  现在怀上了,要是一举得男,妥妥是太子。
  十万两换个太子,上哪儿找这么便宜的买卖?
  就算生女儿也没关系,只要证明皇后身体没问题,再接着生呗。
  十万两于陈家不是大数目,可银钱大多投入铺子了。回收银子耽搁了些时日,这才拖到现在。
  沈桃越数银票越控制不住嘴角。
  当时乐安郡主生俩孩子才给她六万两,这个贵人一次就甩十万两!
  十万两银子啊。一下到手。
  她咋感觉这么心慌呢。
  沈桃把银票塞回信封,强装镇定道:“感谢贵人,只是这银子比约定多出不少,可是贵人还有什么吩咐?”
  陈有方彬彬有礼:“倒是没有别的吩咐,只是小娘子说,若来日生产不利,还需得沈大人操心。
  还有一点,沈大人不要把小娘子看诊的事到处说,毕竟女子的名节很重要。”
  沈桃抢话:“明白,明白!”她还做了个给嘴巴拉拉链的动作。
  陈有方没看懂,但不妨碍他知道沈大人是个明白人。他拱手,“既然银票已经送到,小人就先行告退,沈大人不用送。”
  语闭,陈有方大步离去,宽大的袖子甩的呼呼起风。
  沈桃心想,到底是高门大户出来的,一个下人都有如此气势。
  其实陈有方走得快是因为着急。屏县处处都透露出特别,既然来了就好好看看。若有合适的生意就做一票,好过走空手。
  陈有方一走,沈桃耗子般探头往门外看,见没人赶紧掩门。
  谁懂啊,谁让巨款砸一下不迷糊?
  她在屋里小跑,大跳,激动的把银票拿出来天女散花。
  像这样的冤种客户能不能多来几个?她就喜欢数银票数到手抽筋的感觉!
  银票飘飘洒洒落了一地,沈桃躺在银票上打滚蹬腿,一颗少女老心kuku往出冒金星。
  她正高兴呢,门让人哐当一下推开。
  沈桃一秒钟回收表情,淡定从地上爬起来。
  敢不敲门就进她书房的还能有谁?还不是冯茗那个大傻叉!
  大傻叉冯茗看到满地银票,捡起来一瞧,我去!一张就是一千两!
  那这一地得是多少?!
  他嘭的回脚把门踢上,紧张的看着沈桃:“你丫不会收贿了吧?!
  屏县哪儿来的冤大头,一下就送这么多?!”
  冯茗喋喋不休,“我告诉你,趁夜黑风高,我带你把银票丢回人家院子。收这么多贿赂够一刀了。”
  冯茗恶狠狠的用手在脖子上比了个切的动作。
  沈桃捡银票,“切,我凭给人割肚子换的,什么收贿赂?我像那样人吗?!”
  冯茗长舒口气,郑重点头,“像。”
  沈桃语迟。
  她整理好银票,随意捻了两张给冯茗,“喏,去换成小额的,黑风居每人发一份儿,包括你。”
  冯茗听说自己还有银子,笑出了鸭子般的嘎嘎声。
  “走咯~喝红豆牛乳茶去啦~有钱啦有钱啦!”冯茗当沈桃聋了一样嘀嘀咕咕,“这次买两杯,喝一杯倒一杯。别问,问就是银子是桃儿给的,花起来不心疼。”
  沈桃扶额,瞅瞅他那个欠打的样儿!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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