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风寨有只白骨精,她凶名在外!_第409章 要去祈福的皇后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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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内侍赶忙从地上爬起来,跟着皇帝往坤宁宫走。
  走到半路,皇帝忽然顿住脚步,“王长顺不是申请了工部的人去屏县帮忙吗?
  张内侍你明日早朝前提醒朕,朕同工部讨两个人送过去。”
  张内侍撅着腚,眉眼含笑道:“回圣上,老奴记下了。”
  皇后的寿宴虽说没大办,可仍旧是满堂华彩,歌舞升平。
  当天晚上,皇帝很给面子来了皇后的坤宁宫。
  皇后已经卸掉了白日华贵的装扮,一头墨发披散在身后,给她增添了几分温婉。
  皇帝默默注视着陪伴她多年的女人,时光好像一下慢下来了。
  皇后转过身,头轻垂,手一下下捋着鬓边一缕长发,眉眼间皆是温顺:“圣上,从嫁给您到现在,臣妾从来没向你讨要过什么。”
  皇帝的眸光放空,回忆起这些年相处的时光感慨道:“平婉你的确没向朕讨要过东西,你可有什么喜欢的?
  今日是你的寿辰,你尽管讲出来,哪怕是要天上的星星,朕也想方法给你弄过来。”
  皇后知道这是讨她欢心的话,掩嘴轻笑,“倒是没圣上说的那么严重。臣妾只是想和圣上讨要一个出宫的机会。”
  皇帝皱眉。
  自由谁不想拥有?
  若不是有万里江山牵绊,他也想做个闲散人游遍大江南北。
  可是他不能。
  所以他吝啬的不想把这机会给身边的任何一个人。
  见皇帝不语,皇后赶紧解释,“圣上,咱大月皇朝这两年尽是灾祸,臣妾想去一趟百佛山为圣上祈福,为大月皇朝祈福,为天下的百姓祈福。”
  皇后也是有私心的。
  百佛山距离褚州三百余里,她大可以借着祈福的名头去一趟褚州屏县。
  虽说她让长乐帮忙书信一封给沈桃。
  可瞧病一事怎是书信就能解决的?还是需要人到跟前才好让郎中瞧的仔细。
  沈大人是朝廷命官,无圣上诏令不得入京。
  圣上根本不可能让七品小官进京给她瞧病。这不是公然打皇家脸面,打太医院脸面吗?
  皇后的说辞令皇帝动容。
  “皇后,我晓你爱民如子,可百佛山离京城路途遥远,这一趟免不了要吃些苦头。
  你要真有这份心,不如到观音山走一趟。”
  皇后:“圣上,一来,百佛山上有百佛庙,臣妾一一拜过去才显诚心。佛祖才能保佑我大月皇朝风调雨顺,永保昌盛。
  二来,多地灾荒频发,臣妾代天子走一趟,也能向百姓昭示您的仁爱之心。”
  皇帝微一叹气,“平婉有这份心朕也不能阻拦,明日你就让内务府准备起来。这一行路途遥远,把东西备齐些,朕也好放心。”
  皇后喜不自胜,起身盈盈一拜,“谢圣上。”
  皇帝起身拉着皇后的手,这一拉,也就拉到了床边。
  长夜漫漫啊。
  皇后陈平婉是在半月后出发的,因为顺路,工部两名官员随行,等到了百佛山附近再分开前往屏县。
  与此同时,陈乔赶回了宋府,宋文墨迫不及待见了他。
  宋文墨抖落着陈乔传回来的字条,“陈乔,你确定桃儿的信上就写了这些内容?”
  宋文墨把字条上的字都背下来了。
  一字一句全是百姓的祝福,沈桃是半个字也没单独给他。
  他还试了倒着读,斜着读,藏头读,额……读不通。
  陈乔使劲儿咽了下唾沫,他是真渴啊。一进门主子就把他叫来了,他嗓子都快冒烟了。
  他哑着嗓子道:“沈大人的信真是这么写的,她亲口说的,真的不能再真了。”
  宋文墨摸着脖子上挂的小银块,丧气道:“真是一个字都没给我。那这次你回来,她可有给我带话?”
  陈乔学着沈桃的样子,左手重重拍在自己右肩上,一连拍了三下,捏着嗓子学,“嗯,你回去好好照顾主子,我懂你,你努力。”
  尤其是一副了然的神态,让陈乔学的活灵活现。
  宋文墨:???
  桃儿懂陈乔什么?
  这幅了然的神态又是什么意思?
  好苦恼!!
  **
  秋收过后,天一日冷过一日。
  沈桃这日休沐,难得不用穿官服,她把自己最富贵最暖和的衣服全穿上了。
  衣服的领子上有一圈兔毛,领衬得她脸只有巴掌大,配上她雪白肌肤和灵动大眼,谁要不夸她是个美人,谁就没长眼睛。
  她早上和郭婶子对了一下最近的业务,就去街上逛了。
  沈桃主要是想寻个大点的空宅子,租下来开办职业学院。
  转了一圈,没找到合适的房子,倒是遇见了一个熟人——周常。
  就是被庞财状告,说调戏李氏致死那个周常。
  周常贼眉鼠眼进了一家书坊。
  有百姓认出沈桃要跟她打招呼,她挥手示意不用,而后跟着周常进了书坊。
  书坊够大,掌柜的在前台与人谈生意,周常就找了个被人的地方翻书。
  沈桃悄悄绕到他后面一排架子,想看看他到底要干啥?
  莫非是要偷书?
  结果,这周常拿了一本书就趴在了地上。
  他从怀里掏出纸笔开始抄写。
  掌柜的谈完生意直奔周常藏身的地方,呵斥道:“刚我就看到你钻进来了,有客人在我也顾不上你,赶紧走赶紧走!”
  周常卷起抄好的纸塞进怀里,嬉皮笑脸道:“掌柜别动怒,我这就走嘛。都是多少年交情了,不至于发火。”
  他把书塞回架子上,抬腿就要走。
  掌柜抬脚踹他屁股一下,“谁和你有交情了,再来看我怎么收拾你的。”
  周常被踢也不恼,脚步飞快的走了,到门口还不忘和掌柜打招呼,“回见了您呐。”
  掌柜跳脚骂,可语气却没多恼怒,“回见个屁。”
  沈桃垂眸看书,待周常走远才问:“掌柜,你和那周常是旧相识?”
  掌柜看到沈桃赶紧拱手作揖,“沈大人您怎么在这儿?恕我眼拙没看到您。
  您问周常?就咱屏县的书坊有一个算一起,谁能不认识他这个滑头啊?”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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