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风寨有只白骨精,她凶名在外!_第251章 沈桃零元购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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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蔷生产后的第十天,就恢复的挺好了。
  像她们这些高门大户,都是给孩子找奶娘,不用亲自哺育。
  林蔷这胎生的波折,而且孩子刚一出生就没了爹。她心中亏欠,想用更多的爱去弥补,所以喂奶这事她是亲自来的。
  林蔷把孩子喂饱,小莲笑着接过孩子,就听黑风寨热闹起来。
  沈桃兴冲冲的跑进来,“林掌柜,你家里派人捎口信来了。
  他说你爹正在路上,再有两日就到屏县了!”
  林蔷听闻爹爹放下生意亲自来看她,感动的眼圈泛红。
  她连忙问沈桃:“快看看我现在是不是憔悴?我得好好装扮一下,可不能让我爹看了担心。”
  有翠兰和小莲贴身照料,一日还要吃八顿,林蔷比生产前还圆润些,气色也好。
  沈桃笑着摸了摸她的脸,“好看着呢,你若是不放心,我这就下山给你买上两件漂亮的衣裳,再添些首饰。
  保证你见到你爹的时候红光满面。”
  若是往常,林蔷定是看不上沈桃眼光的。
  没办法,沈桃天天穿着粗布麻衣和黑风寨的人混在一起,不施粉黛,实在看不出半点美感。
  可现下她也没有别的办法,姑且相信一下沈桃的眼光吧。
  “那好吧,切记,我现在刚死了相公,别弄些大红大绿的。
  以免被人找到漏洞,再编排我。”
  “好!保证办的稳妥。”
  沈桃当真抽出功夫下了趟山,去了周记布庄。
  她和周家一直保持着合作关系,掌柜自然把她当上宾供着。
  现下的周记布庄,在沈桃的建议下招拢了许多有才华的女子,专门设计成衣。
  款式新颖的服饰很合来往商户的心意,成批订购销往大江南北。
  这成衣生意,已成了周记布庄最赚钱的买卖。
  沈桃进门就道:“劳烦掌柜给我挑选两件上好的衣服,素色为主,料子自然要最好的。”
  掌柜把沈桃领进一间库房。
  呕吼。
  这库房里挂着琳琅满目的衣服,不仅有衣服,还有配套的荷包和鞋子。
  打眼看过去,至少有上千套。
  掌柜略略得意了一下,“沈掌柜,那边的架子上挂的是销量最好的衣服套装。
  这边的是刚设计出来,还未放到市面上。
  您相中哪些,随便拿。”
  沈桃在衣服里挑挑拣拣,选中了三件颜色略素的衣服。
  虽然素,但用料都是极好的。
  边角密实,花也绣的灵动。
  主打就是一个低调的奢华。
  沈桃想付钱,却被掌柜拦住,“不过两件衣裳还要沈掌柜付钱,要是让东家知道,反倒要训斥我不懂事。
  只希望以后有生意和门路,沈姑娘不忘我们周记布庄,提携我们一把。”
  沈桃也不推脱,带着衣服走了,又去了传承首饰铺。
  曾经的传承首饰铺,眼瞅着要被对手新颖的款式打趴下了。
  还是沈桃通过打广告让它起死回生,注入了新的灵魂。
  现下他们也和周记布庄一样,召集了一批人手来设计首饰。
  他们的东家更有远见,送这些人到处去学习观光,只为把各地特色融入首饰中。
  又有创新,又有文化传承,已是屏县首饰铺的头把交椅。
  沈桃又“零元购”了几种首饰。
  等回到黑风寨,林蔷难得夸赞沈桃眼光好,挑选的东西有品位。
  还给她塞几百两银票。
  有钱拿,沈桃当然不推拒。
  这一趟腿跑的,那是血赚啊。
  两日后,林蔷的老爹林老爷子到了黑风寨。
  他足足带了三十几辆马车,搞的黑风寨都停不下了。
  马车都是空的,沈桃还真不知道为啥要弄这么多马车?莫非只为了排场?
  沈桃不知道,这些马车可不是空车来了。
  里面堆了金子、大额银票、古董字画、金银首饰,等等,足足一百万两。
  这些马车由镖师护卫,化整为零分批次出发,半路与长公主的兵马交接。
  这是林蔷以萧可性命与长公主交易的一百万两。
  交接完,林老爷子才过来看望女儿,所以才是空车。
  林老爷子这个在商场上叱咤风云的人物,见到林蔷的第一眼就落泪了。
  这是他如珠如宝,放在手心捧着长大的女儿。
  本以为嫁入高门,夫君爱重,她这一辈子能过的舒心。
  万没想到,那男人狼子野心,竟想害她性命。
  可换个立场一想,林老爷子又为女儿感到骄傲,还好她有勇有谋,当机立断,这才为自己和孩子换了一条活路。
  两人关起门来叙旧。
  林老爷子抱着孩子逗弄,满脸慈爱,“长的真像你小时候。”
  林蔷:“我小时候才没他那么丑!”
  “啥?你小时候比他还丑。刚生出来小小一个,皱巴巴的。
  一直养到三岁,才看出点漂亮模样。”林老爷子前一句还在说孩子的事,可下一句便问:“萧可的母亲和妹妹,你打算怎么处置?用不用我找一些人……”
  林老爷子单手抱孩子,另外一只手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林蔷急急反驳,“不可!萧可在众目睽睽之下落水,倒没起什么流言。
  若此时他母亲和妹妹再遭遇不测,流言一起,我这侯府当家人的身份定遭人质疑。
  爹你放心,我会养着她们,也会日日挑拨她们。保准她们无法拧成一条绳,翻不出新花样。”
  林老爷子:“你长大了,有手段自保,爹就放心了。
  都说咱们商人重利,是最低贱的职业。可这高门大户里的腌臜事也不少,竟是能吃人!
  你往后定要小心谨慎,有事及时与爹传信,咱们一同商议对策。”
  林蔷点头应是,“爹你这次能小住些时日吧。”
  林老爷子摇了摇头,“爹年纪大了,膝下只有你一个女儿,也有遗憾。
  前几日我纳了一房妾室,现在已经怀上了……不过你放心,就算是生了儿子,爹也不会把家业全都留给他。
  有一日我要是死了,林家你们一人一半,只是他尚年幼,你多照看一些。”
  林蔷也理解他爹。
  他爹从未嫌弃她是女儿,从小抱着膝上养大,教她经商,给了她安身立命的本事。
  不把她拘于后宅,让她见识广阔天地。
  他已经竭尽所能给了她最好的,是个好爹。
  这次她私自答应长公主以一百万两白银子换萧可的性命,她爹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亲自筹集银两送过来。
  这可不是小数目。
  若是她爹只顾念儿子,大可以舍弃她这个不中用的女儿。
  可他没有。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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