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风寨有只白骨精,她凶名在外!_第127章 明里暗里的讽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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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人来到冯母和徐以德的叔父——徐宣家中。
  大门上贴着喜字,门口的石狮子也绑了红绸,门庭下两盏大红灯笼随风摇摆。
  冯父、冯母、徐以德、冯茗依次下车。
  徐以德是他们这辈最有出息的人,走在最前头,大老远就拱手道贺:“叔父,侄儿给您贺喜了!许久不见您老人家,身体怎么样?”
  徐宣年过六十,身子骨还挺硬朗的,“同喜同喜,我身子还不错,倒是以德你又圆润了些。”
  徐以德不喜欢别人说他胖,面上的笑假了三分,“叔父您先忙着,我进去帮堂妹招待客人。”
  徐宣笑道:“快进去吧,都准备好了,直接入席就行。”
  徐以德进去后,冯父和冯母带着冯茗给老头行礼。
  冯茗以前总是病着,没出席过大场合,现下看哪里都新奇,一双眼睛滴溜溜地打量四周。
  徐宣拍了拍他肩膀,对冯母道:“原先听你们夫妻二人说,找到了一位神医,把茗儿给医治好了,我还不信。
  瞧瞧茗儿现在活蹦乱跳的,我心里也替你们高兴。
  病都好了,茗儿该好好读书,争取早日考取功名。”
  冯母笑道:“这孩子不是读书的料,现在正学着做生意呢。”
  徐宣脸上的鄙夷一闪而过,“咱们徐家也算是书香门第,你哥哥也是一方父母官。
  茗儿怎能不读书?经商有什么大出息。”
  冯父家世代为商,他并不觉得商人有多低贱,有钱有闲,多少人求都求不来。
  不过徐家这位叔父,一直瞧不起商人,与冯母成亲那日,他就领教过了。
  冯父随意客套了两句,就带着妻儿进去了。
  待进门后,冯父撇了撇嘴。
  冯母小声道:“别往心里去,我叔父就是那样的人,读了两本书就自命清高,瞧不上行商之人。你也不是第一天知道,别板着脸了。”
  冯父沉声道:“知道了。”
  随后他活动嘴角,牵出一个笑。
  院子里已来了不少宾客,大家互相攀谈,十分热闹。
  一个和冯母年纪相当,穿着华服的女子最为忙碌,一会儿叫下人干这个,一会儿叫下人干那个。
  冯母遥遥一指,对冯父和儿子道:“那个就是我的堂姐徐倩慈,咱们成婚时,她已经嫁到京城去了。你们是第一次见,待会可别叫错了。”
  爷俩互望一眼,点了点头。
  既是徐家的事,就让冯母自己去招呼,冯家父子想当静静干饭的背景板。
  可他们想隐身,旁人未必肯。
  徐倩慈大老远看到冯母,倒着小碎步走过来,一把拉住冯母的手臂,激动道:“堂妹!咱们多年未见,你怎么丰盈成这样了?这两位是?”
  自从徐以德当官之后,冯母这个妹子的身份也有所提高。
  在屏县这地界,没人敢直接说冯母胖。
  现在被徐倩慈这么大声地喊出来,冯母感觉颜面挂不住。
  她安慰自己,自己一口一口吃成的胖子,难道还不行别人说?莫气莫气。
  默念了好一会儿,冯母才回握住徐倩慈:“多年未见,姐姐还是这么漂亮。这位是我的夫君,姓冯,这是我儿子冯茗。”
  冯父叫了声堂姐,冯茗也乖巧地叫了声姨母。
  “哎!瞧瞧冯茗这孩子长的,和妹夫真像,现在在哪个书院就读啊?”
  冯母赶紧解释:“茗儿以前生病,身体不适,荒废了学业,现在正学着做生意。
  虽无缘科考,可以后也能继承他父亲的生意,我们也就没苛求。”
  徐倩慈捂着嘴惊呼,语调又拔高三分,“这怎么行呢?读书才有出息,经商那是下三流的人才干的。”
  她声音很大,周围人全都听到了。
  一些经商的人一甩衣袖,不悦地坐下。
  徐倩慈没意识到说错了话,还在喋喋不休地劝说冯母,让她赶紧送冯茗去读书。
  说她的儿子十五岁就是秀才,多么有出息云云。
  只听得冯茗眉头紧皱,眼看就要对这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姨母发飙了。
  冯父适时拉住冯茗的手,对冯母和徐倩慈道:“你们姐妹许久未见,想必有很多话要说,我们去和堂哥打个招呼。”
  冯父口中这位堂哥,是徐倩慈的亲哥哥。
  冯母也不想再和徐倩慈纠缠,就道:“堂姐,今天客人多,你先招待客人。
  以后你若是留在屏县不走,咱们还有的是机会叙旧。”
  徐倩慈:“也好。”
  等冯母走远,徐倩慈翻了个白眼,小声自言自语:“还不愿意与我说话?瞧她那个得意劲儿!
  嫁与商人为妻,有什么出息?
  早就在父亲的书信中得知,她那儿子不中用。
  今日一见,果然如此。若是我的博文考上状元,你们还不是要巴巴地求上来。呸。”
  徐倩慈瞧不上冯母,冯母也瞧不上她。
  她的衣服料子虽不错,可穿戴的首饰全都是老旧款。
  莫说京城,就连屏县的贵妇人们也要嫌弃。
  况且,明眼人都知道她这些年过得不好,瘦得像把干柴,衬得脸上褶子更多。
  刚一抓她的手,还能感觉到她指腹粗糙,看样在夫家时没少被磋磨。
  也不知道她的优越感是从哪儿来的。
  宴席人多,男女就分席而坐,冯母和冯家父子不得不分开。
  因着与徐宣是近亲,父子二人、徐以德,全都坐上了主桌。
  喝了一会儿茶,门外有喧闹之声传来,应是迎亲队伍回来了。
  众人一同离席,去门口看接新娘。
  冯茗远远瞧见一队人马自街角而来。
  为首之人骑在高头大马上更显瘦小,身前绑着大红花,正是新郎官。
  轿子两旁有孩童跟着玩闹,喜婆抓了一把糖撒出去,他们就哄闹着去抢了。
  等队伍走近些,冯茗才看清了这位表哥的长相。
  表哥名叫宋博文,今年刚满二十。
  他长相并不出色,明明是大喜之日,他脸上却没什么喜色,目光也很空洞。
  高头大马在门口停下,宋博文就坐在马上不动。
  宾客们议论纷纷,“他怎么还不下马接新娘?”
  “对啊,傻了?”
  喜婆看新郎官半天没动静,上前扯了扯他的衣摆,催促道:“你咋还不下来?”
  宋博文回身哦了一声,准备下马。
  旁人上马下马,不过是一个翻身,动作利落飒爽。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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