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孟久安一身军装利索地站在家门前同余长乐告别。 他手里提着余长乐连夜给他收拾出的行囊,里面杂七杂八装了她能想到的所有东西,而她不知道的是这些东西绝大多数都不能跟着孟久安一起出发,一会儿到了军营,他就得找地方把这些东西都放下。 可昨晚孟久安看她在家里东翻西找绞尽脑汁地收拾时,也只是笑着在一旁陪着她,并没有出声提醒,因为他知道,带上这些东西出门会让他媳妇更加心安一些。 “我得出发去集合了。” 尽管不舍,孟久安轻轻吻了一下余长乐的额头,没有像往常一样难舍难分地抱着她,而是往后退了一步。 分别最是难过,而且这次不是演习,他必须集中精神奔赴作战前线,此时过多纷杂的情绪都有可能会产生不好的影响。 他不能走神,不能出错,他答应了他媳妇要平平安安地回家。 余长乐不想拖他后腿,也没有表现得腻歪粘人,反而对孟久安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biqubao.com “去吧,我在家等你。” 别看她此时表现得云淡风轻,其实昨晚一晚上都没睡着,担心自己翻来覆去影响孟久安休息,还僵着身子不敢轻易动弹。 硬生生熬了一夜,起床一照镜子,急忙拿出粉饼往眼下一顿猛扑,她不能让孟久安看出她的不安,这样一定会让他分心。 她要让孟久安心无旁骛地出发,顺顺利利地完成任务,最后平平安安地回家。 孟久安走了。 这一次仿佛把余长乐的魂也带走了。 她不停地安慰自己是因为从和平年代过来,能接触到“作战”两个字眼出现频率最多的地方仅仅是在新闻当中,从没有像今天这么近距离地感受到战争会真实地发生在自己的生活里,所以才会这么紧张和不安,绝不是什么不好的预感。 李梅看出了余长乐的魂不守舍,她当然知道是为什么,她家老王也要参加这次作战任务,李梅虽然也担心,不过经历的次数多了,表现得总要比余长乐稳当一些。 “别自己吓自己,信嫂子的,我家老王出过这么多次作战任务,很少真要真刀真枪地上战场,更多时候都是哪个地方出现了不安定的因素,他们去当地震慑震慑,那帮宵小根本不敢和咱们的人民子弟兵动真格的,一打照面就跟老鼠见到猫似的,一溜烟儿就四处逃窜了。” 听李梅这么说,余长乐心里稍微安稳了一些。 对,李嫂比她有经验,她应该相信李嫂说的话,不要一个人在这儿胡思乱想,自乱阵脚。 余长乐郑重地点点头,可紧锁的眉间还是透露出她心中的担忧之情。 李梅特别能理解,她刚当上军属那会儿,局势可比现在乱多了,每次王建国出远门她都抱着他大哭一场,回回都跟上演生离死别似的,随着环境越来越稳定和平,王建国他们的作战任务才逐渐少了下来,不过这时候她已经适应了该如何面对这份压力。 既然选择了军人做伴侣,就要接受随时面对这样不知还会发生多少次的暂时分别,每个军属都要有一颗坚强的心。 “想不想再看一眼你家久安?” 余长乐闻言眼睛瞬间亮了起来,一扫方才的低气压,立即开口答道: “可以吗?” 李梅冲她眨眨眼,妹子,慢慢跟着嫂子学吧,嫂子也是这样过来的,这些都是积累出的经验! 给翠翠交代了一声,李梅带着余长乐穿过几条巷子,再爬了一个土坡,两人最后登上了一个废弃的旧城墙。 李梅满脸骄傲地指着穿过旧城墙城门洞的黄土路说道: “等着吧,一会儿部队的卡车指定会从这儿出城!” 身上到处沾满黄土的余长乐满心欢喜,和能再多看孟久安一眼相比,弄脏了衣服算什么事。 两人在城墙上等了一个多小时,总算看见路的尽头卷起漫天黄土,李梅激动地拍拍余长乐肩膀: “来了!他们来了!” 哪里还用李梅提醒,余长乐一直望眼欲穿地看着那个方向,第一时间就看到了一辆接着一辆出现的军用大卡车,卡车斗里载满了背着行囊的战士们。 她踮起脚尖,极力睁大眼睛在战士们中找寻孟久安的身影,等第一辆车开近了一些,她忽然看到车前座坐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嫂子,王哥在第一辆车上。” 她匆匆丢下一句,又急切地看向后面的车。 李梅很是激动,别看她在余长乐面前表现得挺淡定,那也只是表面现象,她只是比原来表现得更淡定一些,但实际没有哪次在王建国回家之前,她能把心放回肚子里。 “建国!建国!” 李梅一边喊一边激动地朝第一辆车挥手。 可惜王建国压根没想到,李梅时隔这么久又会像年轻那会儿难舍难分的时候跑到城墙上来送他,他正埋头认真看着提前准备的作战简报。 还是开车的小战士注意到了城墙上的动静,多看了两眼后忽地笑着提醒他: “营长!那好像是嫂子!” 王建国疑惑地抬起头,下意识朝原来他媳妇站过的城墙位置看去,顿时眼睛瞪大了不少——那个在城墙上蹦跳着朝自己挥手的,不是李梅是谁! 他愣了一秒,一时没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时只觉得老脸一阵发烫,胡乱地朝李梅的方向挥了挥手,就埋头装作继续看他的作战简报,其实是想掩饰自己一把年纪了还会老脸通红的窘状! 梅子也真是的,都老夫老妻了,还大呼小叫、蹦蹦跳跳,一点也不稳重,没看见旁边开车的小战士都在偷偷笑他了吗? 王建国假装心中对李梅一顿抱怨,其实心里不自觉又把年轻时对李梅的称呼用了起来,嘴角也是压不住地往上翘,谁心里甜滋滋的自己知道! 车速不减,第一辆车很快便只剩一个车屁股留给李梅,自觉被敷衍的李梅气呼呼地一拳头砸在城墙边上: “哼!这个不知好歹的老东西!看他回来我怎么收拾他!”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595/756515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