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入自我怀疑的李卫国还在自言自语: “我没想到我竟然是个这么懦弱的人,明知道不可能的事,却还要抱着那千万分之一的希望去痴心妄想,刘芳这个人要不得了,可我就是忍不住会想她肚子里的孩子......万一真是我的呢?就为了这一点渺茫的希望,我居然还试图强迫自己原谅她,等她生下这个孩子再说,万一......” 余长乐听李卫国的话里重复了好几遍“万一”,足以见得他对拥有自己孩子的执念有多深。 她皱紧了眉头,如果是在现代,孩子在母亲肚子里就可以通过采集羊水做dna比对检测,可现在是八零年代,国内没有那么高科技的手段,要是刘芳把孩子生下来,咬死认定孩子父亲就是李卫国,只要孩子血型碰巧和他们俩其中一个人的血型相符,李卫国恐怕都拿刘芳没办法。 难不成人真的被欺负到这个份儿上,还只能憋屈地为了那千万分之一的可能忍气吞声地过吗? 余长乐光是想象要和一个背叛了自己的人一起生活,就像活吞了一只苍蝇一样恶心! “让她做个早孕检查吧!” 病房里令人压抑的沉默中,余长乐突然冒了这么一句。 她本来是不想掺和到李卫国和刘芳的家事中来,可没想到刘芳的作法实在太过分,卑劣到连她都看不下去。 李卫国茫然地转过头来,孟久安也不解地问道: “长乐,做这个检查有什么用?” 本来男人在生孩子这方面懂得就少,更何况眼前这两位都没有过媳妇生孩子的经验,自然不懂这个检查的作用是什么。 余长乐觉得自己有必要以后找机会给孟久安多科普一些产前产后的相关知识,上辈子她虽然没生过孩子,可原来单位里大着肚子向她请假做产检的女员工可不少,中午吃饭时凑在一起聊天,一个个说起注意事项来头头是道,她听都听会了。 生孩子可不是她一个人的事,没理由只有她一个人操心,孟久安要是连这点功夫都不肯下,那这孩子不生也罢。 诶,不对!打住! 余长乐连忙甩甩头,明明在说刘芳的事,她怎么想到自己生孩子那么遥远的事去了。 “我也是刚刚才想到,你们刚回来一个月,要是这个月有的,也没那么快能检查出来,想必她肚子里的孩子已经超过一个月了。” “而一个月之前你们都在山里冬训,如果孩子是李大哥的,那就应该是在冬训前,冬训时长一个多月,这样说来,你们回来的时候刘芳就应该知道自己怀孕了,可她为啥那时候不说,非要再等一个月之后才说呢?” “所以,不如做一个早孕检查,就能知道大概的怀孕时间,误差前后左不过几天,到时候李大哥自行判断吧,总比等十个月孩子生出来了再纠结强。” 余长乐怀疑刘芳的孩子是这次冬训期间有的,所以才会在这样一个时间点通知李卫国,这样一来,其实也就基本能确定刘芳肚子里的孩子不是李卫国的了。 虽然这对李卫国来说是个噩耗,可总比一辈子疑神疑鬼,永远陷入怀疑与自我怀疑中强。 两个男人第一次听说还有这种检查,李卫国尤其激动: “妹子,你没骗李哥,真能查出啥时候有的?” 余长乐点点头,这又不是什么检验dna之类的尖端技术,只是确定一个怀孕时间,以现在医院的技术完全可以做到,不过因为八零年代大多数人没有意识到产前检查的必要性,医院也没有提供相应的检查服务而已。 “不过,可能得要医生愿意帮忙做才行,毕竟这个检查不算常规检查,有没有相熟的医生可以帮忙?” 这个问题把孟久安难住了,他最熟的医生是部队上的军医,可找他帮忙指定得告诉人家原因,那不就等于把李卫国的私事泄露出去了吗? 李卫国抿嘴想了想: “我来试试。” ...... 这几天刘芳在家里待着的心境和前几天大不同,安枕无忧的前提下可以不到医院去照顾病号,刘芳只会觉得轻松又自在。 李梅从王建国那儿得知刘芳怀孕了,家里炖鸡的时候还好心给她送了一大碗鸡汤去,这更是让刘芳确定心中的猜想——告她黑状的不是李梅,就是那个该死的余长乐! 刘芳穿着连衣裙,踩着高跟鞋在穿衣镜前来回打转,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她总觉得腰腹间有些臃肿,连累这条她最喜欢的连衣裙穿起来都没原来那么好看了。 她满脸不高兴地正准备脱下来重新换一条,这时门外有人敲门。 刘芳打开门一看,是院里一个姓王的军嫂。 因为王嫂是从乡下来的,部队没安排正式工作,她就自己在大院门口开了一个小卖部,男人也只是一个后勤部的助理员,所以就被刘芳归类到她看不上也不怎么往来的那一拨人里。 “有事?” 王嫂好心来传话,刘芳开门的表情和语气却不算客气,好在整个大院都知道了她怀孕的消息,王嫂也大度不跟她计较。 “你家李卫国把电话打到小卖部,让我给你带话去医院接他出院,你赶紧收拾收拾吧!” 王嫂说完一看刘芳这一身打扮,得,她就多余提醒,人家没出门都比她收拾得强。 余光一扫,见刘芳脚下还蹬着高跟鞋,离开前又多嘴了一句: “怀孕了穿高跟鞋多危险啊,还是穿布鞋好。” 刘芳听了眉头不自觉就皱了起来,这些乡下人总是这么自以为是,什么时候还轮到她们对自己的穿着品头论足了? 左右王嫂是来帮忙传话,刘芳到底忍住没有怼她,只冲着她的背影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本来刘芳就已经嫌腰粗不好看了,要是再把高跟鞋脱了换成布鞋,那身材比例还能看吗? 要穿成那样才能出门,那她情愿一辈子都不出门! 关上门的刘芳忍不住一阵雀跃,看来李卫国没有敷衍她,还真的叫她去接他出院,这是不是就意味着他已经完全相信自己的话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595/756515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