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宇自然不会拒绝。 这一顿饭吃下来他对这个漂亮姑娘也是很有好感,举止落落大方,说话也很有意思,完全不像一个小地方出来的人。 余长乐也没多想,正好她路上还可以向姜宇打听打听羊城批发市场的事。 两人道别之后就下楼离开,柳如眉站在窗口双手托腮看着楼下两人并行的背影,一脸姨母笑。 “老丁,你看这两人走在一起多般配,连个头都差不多高。” 前一秒还在笑的老丁瞬间垮了脸,他这外甥哪儿都好,就是个头朝了他爸。 “瞎说,姜宇一米七二呢,能和长乐差不多高吗?!” 柳如眉就是随口一说,看他变脸才反应过来自己又戳他心窝子了,于是娇媚地一笑,抬起手搭他脖子上: “哟,跟我这儿耍威风呢,丁局长?今晚上是不是想睡沙发了呀?” 别管两口子结婚这么多年,老丁还是吃她娇嗔的这一套,当即态度就软了下来,顺势揽住自己媳妇的细腰,脸一个劲儿往媳妇脸旁凑: “沙发太硬了,我怕你受不了。” “死鬼!老不正经的!” 柳如眉脸上顿时红霞飞,一把推开都快粘到身上的老丁,转身就往卧室走:“起开!别耽误我洗漱睡觉了!” “这么早?” 老丁眼睛亮了亮:“早睡好啊,媳妇,等等我,咱们一起睡!” ...... 今天夜里没风,路上走着倒也惬意。 两人一路行来,姜宇注意到身边路过的行人时不时都会把目光停驻到余长乐身上,眼睛里满是惊艳,他走在余长乐身边心里竟隐隐有种骄傲的感觉。 余长乐还在滔滔不绝说着她对八零年代羊城的畅想,也不知道现在的羊城是不是和她想象中一样,是会更发达,还是更保守一些? 她在后世因为工作的原因去过不少次羊城,对羊城的印象非常好,不只是经济繁荣、交通发达、高楼林立,更可贵的是一个高速发展的城市仍带着浓浓的文化底蕴和生活气息,而与余长乐更息息相关的是它满足了一个吃货对于美食的不断追求。 一个有人情味有生活气息有美食的地方很容易就给她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和印象。 “听说羊城有一个饭店很出名,就叫羊城酒家?” 她后世去吃过几次早茶和正餐,却不确定八零年代的羊城有没有这么一家饭店,忍不住还是想问问。 姜宇有些惊讶:“你居然知道羊城酒家,那是一九三五年就有的羊城老字号了,不过说起来还有点可惜,四十几年的老招牌如今也不行了。” 余长乐有些震惊,怎么会呢? 明明她在四十年后都还去羊城酒家吃过饭,在那时候的羊城都还算得上高档饭店呢! “生意不好做,现在羊城比较火的是新开的几家外商合资酒楼,菜不错,环境又好,相比之下羊城酒家实在太老旧了。” “现在秋天还好一点,你要是夏天去看,保准羊城酒家一个人也没有。” 余长乐越听越好奇:“这又是为什么呢?” 姜宇嘿嘿一笑:“其他酒楼吹冷气,羊城酒家还在吹吊扇,那吹出来的都是热风,有冷风吹,谁还愿意吹热风?” 那些外商合资酒楼都装了冷气,有些甚至还铺着地毯,挂着水晶灯,又华丽又舒适的用餐环境谁不喜欢? 余长乐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看来相比好客来,身处沿海一线城市的羊城酒家显然受到的冲击更大,若是维持不变或者跟不上变化,那随时就可能被时代淘汰。 余长乐觉得挺可惜,在她印象中后世晋升高档饭店的羊城酒家还特意保留了一些厅位,维持低茶位费的传统,为的就是让店里的老茶客仍旧能来坐着喝茶,哪怕他们可能只会点上一笼茶点就坐上半天。 显然这是一家很讲人情味的良心企业。 两人聊得投入,不知不觉就要走过长乐服装店也不自知。 殊不知,店门口有一双眼睛已经盯了两人很久了,眼里隐隐有些浮躁。 眼看两人就要从服装店门前走过,那双眼睛的主人再也忍不住出声道: “媳妇儿!” 余长乐和姜宇同时回头,就看见一个高大英武的军官冷着一张脸看着两人,眼神中似乎还有些哀怨。 “久安!” 余长乐欣喜地扑过去,这种天天都能和自己喜欢的人见面的心情实在是太好了,简直说不出的惊喜! 看见余长乐欢喜地朝自己扑过来,孟久安扑克牌似的脸上才裂开笑容,伸手接住她: “我要是不叫住你,你走过了都不知道。” 余长乐吐了吐舌头:“刚才和姜宇聊天聊得太高兴了,没注意看路。” 姜宇? 孟久安掀起眼皮看向余长乐身后站着的那个年轻男子,个子不高,穿得倒人模人样,心里掠过一丝不悦,刚走了一个刘波,又来了一个姜宇,这些狂蜂乱蝶能不能离他媳妇远点?! 姜宇本就有些错愕,紧接着又被孟久安那一瞥的眼神给吓了一跳,要不是见对方穿了一身军装,姜宇完全有理由相信他会动手打人。 他皱了皱眉,显然有些不满自己被孟久安的气势吓到,重新振作起来问道: “长乐,这位是?” 他刚才没听清这个军官喊了一句什么。 余长乐自然地挽过孟久安的手臂,笑着向两人介绍道: “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丈夫,孟久安,久安,这位是如眉姐的外甥,姜宇,我们也是今天刚刚认识。” 丈……丈夫?! 姜宇的笑容僵在嘴角,刚才一路走来他和余长乐聊得十分开心,而且他也能感受到余长乐很喜欢羊城,他甚至都开始不自觉幻想,要是能和余长乐一起在羊城行花街逛灯市不知道会有多开心,结果转眼现实就给了他一记清醒的耳光。 孟久安将他脸上的微表情看在眼里,了然地点了点头,主动伸出手去: “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他记得余长乐曾经在他面前提过如眉姐这个名字,应该是个对她很好的大姐,就冲这个他也得给个面子。 姜宇虽然笑得有些勉强,倒也还算体面及时地反应了过来,同样伸出手去: “你好,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嘶——不是......军人握手的手劲都这么大的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595/738550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