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军婚,大院飞来金凤凰_第144章 这就叫缘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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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混为什么喊冤?
  因为他到罗成面前回话的时候,确实是老老实实按照孟久安的说法一字不漏地重复了一遍。
  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罗成听了一点儿不害怕不说,反而还很兴奋——军嫂这个领域对他来说还是一片空白,很有些神秘的吸引力。
  混混忍不住提醒道:“成哥,那个军人不好惹啊!”
  罗成不以为然地扯了扯嘴:“我之前还当他是什么狠角色,结果不过就是个穷当兵的,有什么不好惹的。”
  不要以为他读书少,见识就少,就拿他小弟跟踪回来这些信息他就能分析出不少东西。m.biqubao.com
  那些军官都有将家属接来随军的资格,可这大高个喊着对方媳妇,却只能把对象送到车站坐车,自己还得回部队睡觉,就肯定只是个大头兵!
  说不定两人只是订了个婚,再说不定连婚都没订,只是在处对象,要真是像他猜测的这样,那人家姑娘要改变选择也无可厚非。
  只可惜他昨天少安排了一个人跟着,要是还有个人能跟着那姑娘,他现在不就知道该上哪儿找她了吗?
  这下人海茫茫,这么一个诱人的尤物难不成就只能遗憾错过了?
  混混听得背后直冒冷汗,成哥这才真叫色胆包天啊,连军人对象的主意都敢打。
  就这样罗成还不肯罢休,这次吸取了经验,叫了两个小弟从今天开始去车站守着,要是见到昨天晚上那姑娘一个跟着,另一个立马回来通知他。
  可谁能想到,这才半天不到的工夫,这姑娘自己就出现在了罗成面前!
  这就叫缘分呐,罗成顿时心花怒放。
  “走,跟着。”
  昨天只能怪那大高个突然冒出来搅了他的局,要不然以他的魅力和这小妞搭上话不是轻松加愉快的事吗?
  在交朋友这方面,他凭借自己的个人魅力就完全足以所向披靡,根本不屑用手段威逼利诱对方。
  余长乐在前面高高兴兴地走,压根儿没想到身后跟着一群不怀好意的混混。
  眼看着余长乐进了好客来,罗成有些犹豫。
  好客来是他的死对头“老虎”照看的地头,两人本就争地盘争得水深火热,他要是贸然进去了,还真说不好会不会出点什么意外。
  和撩妹相比,还是自己的命重要一些。
  罗成想了想,看到马路对面有家面馆,抬脚就走了过去。
  他就在这儿守着,这小妞吃了饭总得出来。
  ......
  “余小姐,您来了!”
  好客来的老板见到余长乐进来,简直跟见到财神爷一样开心,连忙上前招呼。
  余长乐扫了一眼大堂,嚯,好家伙,坐得那叫一个满满当当!
  “您看今天这生意咋样?”胖老板见了她立马忍不住得意洋洋地求表扬。
  余长乐笑着点头:“生意不错,不过我可不是来巡店,我是来吃饭的,这生意太好没有位置可怎么办?”
  听说余长乐要在店里吃饭,胖老板更高兴了,因为这意味着他又有机会可以向她请教一二。
  “您先看着菜单,靠墙那桌马上就吃完了,我立马就让人给您收拾出来。”
  余长乐这才突然意识到,这好客来大归大,居然没有包间,吃套餐的客人和吃点菜的客人一样,没有区别都坐在大厅里。
  她忍不住问道:“老板,你店里有屏风吗?”
  “屏风?”
  胖老板没明白她什么意思,吃饭为啥要屏风?
  余长乐示意他看向相隔不远的一桌,小声说道:
  “你看,那桌点菜的客人明显就是请客聚餐,可旁边几桌来来往往都是散客,不时就有人走来走去,不止会造成客人的麻烦,观感上也不够上档次。”
  “人家花了大价钱,除了吃饱吃好,显然还有一个面子需求在里面。”
  “我建议你准备些好看高大的屏风,将点菜区和散客区区分开来,点菜区不需要多了,就目前你店的规模五个就够,全都靠墙设立,既相对安静,又不受打扰。”
  “外面大厅留给散客,人来人往热闹,也容易吸引更多客流。”
  “这样有请客需求的客人面子得到了满足,反而会记住你家店的好处,只要请客就会优先想到好客来。”
  胖老板听得眼睛发光,他就知道余小姐一来准有好事,果然点个菜的工夫就又给他出了个绝佳的主意。
  “谢谢余小姐指点,我今天关了门就立刻采买去,您下次来一定能看到变化!”
  余长乐主意是出了,可今天中午显然是来不及了。
  胖老板是个人精,一眼看出余长乐有些惆怅,猜测她出这主意是不是也和自身需求有关,便开口问道:
  “余小姐,您中午是一个人吃饭,还是要宴请贵客?”
  余长乐苦笑,确实是贵客,可也只能享受坐大厅的待遇。
  “我今天的确要请人吃饭,可惜......”
  胖老板眼睛滴溜溜转了转,出了个主意:
  “余小姐要请的一定是贵客,大厅肯定闹了些,您要不要到店里后院看看,后院有个凉棚倒是可以放一桌。”
  余长乐眼睛一亮,这倒是个好主意,要是环境不错的话确实比坐大厅要好得多。
  “走,去看看。”
  好客来是老字号,原来老爷子那辈经营的时候就住在后院里,后来传到老板父亲那辈手里有了些积蓄,便把后院整修了出来,人虽然搬了出去,可平时累了到后院透透气,歇一歇倒是方便,因此陆陆续续还在后院里栽种了不少花草树木。
  余长乐出去一看便看中了这地方,颇有点后世花园餐厅的感觉。
  “行,就这儿了。”
  胖老板见余长乐满意,自己也很高兴,像余长乐这样的财神爷都要宴请的贵客那得是什么规格的客人,那对好客来的第一印象必须得顶顶好才行。
  与此同时,好客来饭店对面的刘记面馆老板都快哭了。
  大中午正是上客多的时间,平白无故来了一群混混占了半个门面,吓得店里客人面都没吃完,慌忙结了账就溜走。
  老板本来自认倒霉,以为大不了赔了这六、七碗面钱,等这些混混吃了就走人。
  谁知道这群人吃完面居然不走了,就坐在他店里,一个个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对面的好客来,吓得连行人从他面馆前路过都得一路小跑,根本没人敢进来吃面!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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