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余长乐微笑着朝自己走来,那一瞬间孟久安心里忽然也像被阳光填满了一样,充实又灿烂。 他越来越不懂自己这些奇怪的反应,只能在余长乐走近之前,收拾好自己波动的心情,平静地说了一声:“走吧。” 余长乐不想耽误他的时间,一边走一边说:“真的不用送我。” 孟久安却不听她的,他想确认一下余长乐找的住处合不合适,安不安全,她在军区大院里一个人住不会有什么危险,可出了大院就没有这么让人放心了。 “老孟,嫂子?” 一个惊喜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两人止住脚步同时向后望去。 只见柏川把车停在身后,正兴高采烈地朝两人跑过来,一拳砸在孟久安胸前: “我说怎么找不到人,原来是嫂子来了!” 余长乐笑着和他点头打招呼,孟久安问道:“你找我什么事?” 柏川笑着从公文包里拿出一张奖状:“这次演习你们一连又拿了第一,给你这个带头人送奖状来了。” 孟久安神色平静,就好像拿第一是理所应当的事一般:“你先帮我收着,我送余长乐回去。” 余长乐见他有正事,忙说道:“不用,你们先去忙吧,我自己回去就行。” 这还是柏川第一次听孟久安主动说要送余长乐,顿时眼前一亮,这是有情况啊。 怎么一个星期不见两人感情反而变好了?难道是小别胜新婚? 这个时候作为兄弟当然要帮自己兄弟一把,柏川立马掏出钥匙: “你开我车送嫂子吧,节省时间,我还得去二连、三连发奖状,就不去了。” “行。” 孟久安也不客气,接过钥匙就坐到驾驶位,对余长乐说道:“上车。” 事已至此余长乐也不好再推辞,只好在柏川热情地拉开副驾驶门的情况下坐了进去。 看着车辆远去的背影,柏川点了点头:“老孟,兄弟只能帮你这么多了,你可得加把油啊!” 余长乐原以为孟久安坚持要送她,是因为路上有什么要和她说的,谁知道这一路开回来,这个人竟一言不发,脸上也没个笑容。 她想了想,以为他是因为没离成婚而苦恼,便开口安慰道:“别灰心,也许今天正赶上首长心情不好,咱们换个时间去,申请肯定能批准。” 孟久安的脸色肉眼可见更冷了,一记眼刀甩过去: “我在开车,不要和司机说话。” 余长乐吐吐舌头,这个孟久安像个老古董,规矩又严又多。 开过家属大院门口,突然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闯进余长乐的视野。 她寻思了几秒,兀地大喊一声:“停一下!” 孟久安反应迅速地踩了油门:“怎么了?” 余长乐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径直跳下了车,往家属大院门口跑去。 孟久安靠边把车停好,也跟了上去。 余长乐三两步跑回家属大院门口,直奔大门边上站着的一个年轻人,气喘吁吁地问道:“你咋来了?!” 刚才她第一眼差点没认出来,这人不是原主的弟弟余长喜吗?! 半年不见,余长喜的个子又长高了一些,人也抽条了,穿了一身灰色的土布衣服,脚上穿了一双布鞋,手里拎着大包小包站在大门口,正无助地四下张望。 余长乐突然出现在眼前,把他激动得眼泪花儿顿时就冒了出来,一把抱住余长乐: “姐,我考上了!我考上渝州师范了!” 余长乐被他抱得差点喘不过气来,正在这时,一双大手猛地将余长喜的手臂掰开,正要麻利地接一个过肩摔,余长乐急忙喊道:“他是我弟!” 孟久安一下松开了余长喜的手臂,面色有些不自然:“你是长喜?” 余长喜只觉得自己胳膊快折了,却也只得苦着脸同他打招呼:“姐夫,是我,我是长喜。” 不怪孟久安没认出来,他只在三年前回村上探望老娘的时候,在余长乐身后见过小尾巴似的余长喜。 那时候的余长喜个子不高,躲在余长乐身后畏畏缩缩,好像很怕他的样子。 没想到三年过去,今天一见竟然长成差不多同他一般高的小伙子了。 余长乐心里有些激动地接过刚才的话头:“你刚才说你考上了?” “嗯!” 短短一个字,便让姐弟俩都红了眼眶。 在原主的记忆里除了孟久安,她最在意的就是自己的弟弟,或许她有很多的缺点,但她对弟弟的爱护却是真真切切。 她自己没读几年书,却一直鼓励弟弟读下去,看出收养姐弟俩的人家有意见了,立刻就给自己找了出路,腾出口粮希望那家人能善待弟弟。 来了家属院后,孟久安给的家用她也拿出大半给弟弟寄过去,自己则是得过且过。 她虽然不聪明,但也知道寄过去的钱和票也许到不了弟弟手里,可她知道只要她坚持寄,那家人就会一直照顾她弟弟。 她知道孟久安不喜欢她,也知道自己配不上他,所以根本不敢妄想向他提出把弟弟接来一起生活的请求。 孟久安就像她泥泞生活中的一根稻草,被她死死攥住,她害怕失去孟久安,就失去了人生中唯一的一点光亮。 孟久安看着激动不已的两人,也替余长喜感到开心: “东西给我,上车,有什么话回家再说。” 原本担心自己找上门会不受姐夫待见,现在见余长乐神色坦然,余长喜心里也暗自高兴,看来姐姐信里说姐夫对她很好,都是真的。 余长喜高兴地答应了一声,和孟久安一起把带来的东西搬上车。 刚到家一进院门,余长喜就悄悄问余长乐: “姐,这院里的地咋啥也没种?” 余长乐有些不自然:“你姐我平时忙着呢,哪有那种地的工夫。” 她总不能说她不会种吧。 余长喜默默把这件事记在心里,既然姐姐没空,他就替姐姐把地种上,让姐姐姐夫一家也能吃上新鲜的蔬菜。 把东西都搬回家,孟久安对余长乐说道: “你在家陪长喜,我去买几个菜,晚上给长喜接风。”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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