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明天要去田湾小餐馆做服务员,餐馆老板是王艳艳么?” “是啊,就是艳子姐...” 吕玉梅忽然指向刘小川,“我想起来了,你是刘小川!” “呵呵...”刘小川笑了笑,“终于想起来了?” 吕玉梅撇嘴道:“我好几年没回村里,能想起你就很不错了,听说你在弄果园,我爸都给你打工,看不出来啊...现在混得不错吧?” “一般吧。” 刘小川耸耸肩,又问道:“你去艳子姐餐馆上班,这几个混混会不会去找事?” 这只是随口一问,刘小川明天就会带王艳艳回村,混混们找不找事都和王艳艳没关系。 “这些混混只敢拿捏我这种人,艳子姐做的是正经生意,敢找事就报警,警察会把混混全抓走。” “那你为什么不报警?” “我???” 吕玉梅苦笑道:“做一天鸡,一辈子都是鸡,报警我也得进去蹲十五天。” 只要不偷不抢不危害社会,刘小川不会瞧不起任何职业任何人,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技师回头也能从良嘛,他没有权利去指责谁,何况在烧烤店,就吕玉梅宁死不从的架势,看着就像是诚心改过。 “所以...你今晚能留在这么?我一个人真的很害怕。”吕玉梅道。 刘小川不说话,执意要走。 吕玉梅哀求道:“我可以给你跳支舞,或是口一管,但是其他事儿真不行,我已经答应艳子姐,不做鸡了。” “算了吧...我没兴趣。”刘小川无奈摇头。 “你是不是嫌我脏?” 吕玉梅说道:“我每个月都会体检的,虽然脏但没病,再说口一管也不会传染什么...” 刘小川不知该怎么回答,来之前答应吕传团帮他看看女儿,只是没想到让吕传团无比骄傲的女儿变成了这样,见死不救这种事儿刘小川做不到,只能答应吕玉梅带她去酒店,开了两个相邻的房间,如果遇到危险大声叫喊,刘小川能听到。 ...... 早晨五点,‘田湾西施’王艳艳来到菜市场。 她开始一天的忙碌... 她要采购最新鲜的食材,菜市场的小商小贩和王艳艳很熟,不需要讨价还价,转一圈后,一天的食材也就置办齐全,田湾小餐馆生意很好,每天大概需要购买多少新鲜的蔬菜和肉类,王艳艳心里有数。 买完菜快六点了,她又来到常去的早餐店。 “老规矩,一盘水煎包,一碗牛肉汤?”早餐店老板问道,王艳艳是熟客。 王艳艳笑着点头... 这家的水煎包和牛肉汤最像沙汪镇镇上那家早餐摊,有次买菜路过,好奇进店尝了一次,从此这家便成为王艳艳固定的早餐点。 吃过早餐,骑上电动三轮车去店里。 之后便是洗菜摘菜,杀鸡宰鱼剁肉,开始准备工作。 等到中午十一点,店里开始上人,一直忙到两点,食客走完...她就会给自己煮两碗面条炒两个菜,和服务员一起吃饭,吃饱后开始打扫卫生,剩饭剩菜倒进泔水桶,用过的餐具都得洗干净放进消毒柜。 忙完这一切,关上店门趴在收银台小憩一会儿,等到晚上五点,店里又开始上人。 周而复始... 每天的日子过得简单又充实,她很喜欢现在的生活,除了孤独。 ...... 隔壁几家烧烤店都是半夜两点打烊,门口杂乱都是垃圾。 唯独田湾小餐馆门口,非常干净,在这开店三个多月了,常客都知道老板娘只是人好,但不软弱。 八九月份天气热的时候,王艳艳还会煮些绿豆粥给环卫工解暑降温,有环卫工累了想进餐馆坐坐,王艳艳也很欢迎,所以她的餐馆门口永远是一尘不染。 停好三轮车,拎起一大包蔬菜。 “我帮你...” 一只温暖大手伸过来。 王艳艳怔在原地,她还以为出现了幻听,这个声音太熟悉了...每天都能梦到这个声音。 “愣着干嘛?” 刘小川笑嘻嘻的拎起三轮车里的肉菜,催促道:“去开门呀。” 王艳艳转过身,隔了四个月的见面,心情却没想的那么激动,反而很平静,仿佛昨天刚见过面,她只是拥抱一下刘小川,开心道:“小川,你怎么找过来的?” 刘小川笑道:“东西好沉...能不能进门再说?” “沉么?” 王艳艳露出关心之色,伸手就要夺过手提袋,“我来拿!” “我开玩笑呢...” 刘小川笑道:“我力气可大了,你去开门吧。” 下班前,王艳艳会把餐馆卫生打扫干净,一进门刘小川就嗅到熟悉的味道,随卦神修行有几天了,相面的功夫也有些,从眉眼间刘小川就看出,离开田湾村的这段时间,王艳艳过的不错,还很开心。 或许... 自己不应该打扰她的生活? 肉菜放进后厨,王艳艳挑出一袋子韭菜丢给刘小川,不客气道:“帮我择菜。” 刘小川坐在小板凳上择韭菜,王艳艳熟练的洗菜剁肉,干活非常利索,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仿佛回到田湾村。 “你还没告诉我,怎么找到这里的?” “你忽然失踪大家都很担心,仟仟去过你家,我也见过你弟弟和你三妹,昨天有个人告诉我,在这里见过你,我就来了。” “我家...呵...” 王艳艳眼中含泪却扬起嘴角,摇头苦笑道:“我已经没有家了。” “田湾村就是你的家。” “当然...过段时间我还是会回去的,叔叔阿姨身体好么?小莘已经上大学了吧?” “家里都好!” 刘小川抬起头,炫耀道:“荒地变成万亩果园,我现在已经是田湾村最有钱的人了。” 王艳艳打趣道:“哟?!咱家小川最厉害了。” 刘小川放下韭菜,认真说道:“艳子姐,跟我回田湾村吧。”m.biqubao.com “我在这里过的很好...” 王艳艳关掉水龙头,在围巾擦擦手,摇头道:“不想回去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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