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有没有老师过来查房?” “别的班级我不清楚,以我对老庞的了解,他一会儿就来。” “帮我打个掩护,查房时就说我在卫生间。” 不等许褚拒绝,刘小川就离开宿舍。 “诶?!这个不行...” 许褚挠挠头,刘小川已经走远了。 孙鑫鑫三人又好奇的围过来,询问刘小川到底是何方神圣,灭绝师太监考都敢睡觉,第一天报到就玩起夜不归宿...这要被逮到不得开除啊? 只有何升没说话... 刘叔叔和他们不一样,身上有大人物的气场,这种气场他在一些叔叔伯伯身上也见识过。 过了没一会儿,庞敬锋真的来了。 学生都已躺在床上准备睡觉,但有一张床空着,庞敬锋问道:“这个人是谁?” “庞老师...” 许褚结结巴巴道:“刘...刘小川,他在卫生间。” 这种谎话骗不了老师,走到卫生间门口问一声,听听里面有没有人应就知道了,这也是许褚说话非常没底气的原因,偏偏庞敬锋真的信了,嘱咐许褚几人睡觉,不许聊天,就关上门走出宿舍。 许褚忙不迭的把门反锁,惊出一头冷汗,老庞怎么变得如此容易被骗? 他不知道的是,如果换作其他学生,庞敬锋一定会去卫生间看一眼,偏偏是刘小川...庞敬锋已经把他当成好学生,对于许褚的话深信不疑。 数学测试的时间,复读班语文组的老师已经开始批改试卷,庞敬锋先找出刘小川的试卷,请另外三名语文老师一同批改,最后给出的分数是127分。 这个分数... 估计会是这次摸底测试语文单科最高分。 ...... 刘小川和走读生一起,大摇大摆的走出校园。 打了辆车直奔金街八十八号。 期间打了于余三个电话,都没打通,金街八十八号是北江县最大的酒吧,何强在这也有些股份。 于余确实出了事... 她被几个混混纠缠了。 心里只有一个想法,找刘小川...她也不知道怎么会产生这种念头,刘小川就算没睡,从田湾村赶过来也得两个小时,她估计已经被小混混欺负了。 金街八十八二楼,高启昌手里捏着一支啤酒,不怀好意的看着楼下一个卡座,欺负于余的几个小混混就是他安排的,让于余害怕,等她孤立无援时,他就神兵天降,上演一出英雄救美的戏码。 混混们刚开始只是言语上调戏,遭到于余呵斥后,动了怒,开始上手。 于余和朋友几次想走,都被混混拽回去,混混已经开始上手,在于余和她朋友身上乱摸,拍屁股摸大腿,动作越来越放肆,躁动的音乐盖住说话声,躁动的男女就算注意到这里,也是袖手旁观。 这种事情发生的太多了... 在他们的认知中,来酒吧不就是为了放纵,男人请你喝酒,连摸都不给摸,装什么清纯。 时机差不多了,高启昌站起身! 接下来他会化身脚踏七彩祥云的盖世英雄,展现出中老年男人霸气的一面,在几个混混的配合下,将他们痛揍一顿,带着于余潇洒的离开酒吧。 “砰!!!” 剧变发生,搂着于余的混混被酒瓶爆头! 没等混混反应过来,刘小川又抓起没开的啤酒,再次上演爆头戏码,有一次在李正家喝酒,李虎讲起年少时混日子的时光,提到酒瓶爆头,他非常有经验,满酒瓶打人重,酒瓶容易碎,空酒瓶打人狠,酒瓶不易碎。 他就喜欢用满酒瓶,一瓶一爆头很过瘾,酒水玻璃渣淌一脸,还不容易把人打死。 迅速解决五个混混,刘小川抓着于余胳膊迅速离开,高启昌在二楼看到这一幕,气的浑身发抖,这感觉就像是和女孩约会,包包买了,饭吃了,电影看了,到了开房这一步,忽然有人过来说你辛苦了,剩下的交给我。 “还有歆歆!”于余指着身后被吓呆的裴歆。 “嗯...” 刘小川应声。 左手拉着于余,右手拉着裴歆,迅速离开金街八十八号。 在酒吧,调戏女孩没人管,打架流血就能引起骚乱,有人尖叫,有人疯嗨,dj在台上看到这一幕,调大音乐声,随着动感的节奏舞动细软的腰肢。 高启昌冷着脸道:“秦总,有人在你场子打架,这事儿你不管?” “我找几个小兄弟去收拾下这小子。” 秦修武道,他是金街老板,也是酒吧最大股东。 酒吧领班无意间认出高启昌,把高启昌来酒吧的事儿告诉秦修武,他就亲自过来送瓶酒,又陪着坐了会儿,楼下发生的事儿秦修武看着真切,这种小事不需要他出面,只是高启昌似乎对混混欺负女生很感兴趣。 “不行,我觉得你最好直接报警。” “这点小事儿没必要麻烦警察叔叔吧...” 秦修武哂然一笑,开酒吧的不喜欢和警察打交道,警车停在门口影响生意。 高启昌道:“打人这小子叫刘小川,李二炮在他手上栽了两次,你那几个小兄弟不顶事。” “喔?” 秦修武挑眉道:“高总,你说打人的叫什么?” “刘小川!” “知道了...” 秦修武起身离开,“这件事我会处理,不劳高总费心。” 若是换作别人,也就卖高启昌一个面子,可是刘小川不行...何强一周前放过话,刘小川是他兄弟,惹刘小川就是惹他,虽然高启昌很有钱,可是做房地产的和做酒吧的不是一路人,说白了,井水不犯河水。 秦修武可以不顾高启昌,不能不顾何强。 虽说只是金街的股东,可何强是北江县娱乐行业扛把子,得罪高启昌无所谓,得罪何强,秦修武只能改行! 这事牵扯到刘小川... 先给何强打个电话,问一下怎么处理。 倒也不怀疑今晚出现的这人是不是何强提起的刘小川,毕竟北江县这么猛的人实在不多,又让何强当成兄弟,那就是城隍庙的旗杆,独一份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584/738498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