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收小脸红红的,模样还是有些害羞,眼睛却亮晶晶的,大声答了一声“是”。 刘有金背着一捆柴从外面回来,进门就看到妻子和儿子一副激动兴奋的样子,奇怪地询问:“这是怎么了?” 姚三娘看见他,忙先上来接过他手中的镰刀和斧头,等刘有金把背上的柴卸到墙角,才难掩激动地把刚刚的事给他说了一遍。 刘有金一听,也是喜出望外,少不得对郭喜安又是一番感谢。 郭喜安笑道:“李家村离咱们村虽然不算特别远,到底也有些路程,村中也有几个孩童到那边识字的,现在来回都是统一由里正家赶牛车早晚接送,送孩子读书的那些人家一个月好像是给赵里正家十几文钱的辛苦钱。” “以后庆收也去读书的话,刘大哥你们是怎么想的?是和村里的孩子一样,坐赵里正家的牛车来回,还是打算你们自己接送啊?如果是和村里孩子一样,我好提前和赵里正他们打个招呼!” 刘有金和姚三娘商量了下,最后还是决定头几天由刘有金接送,等孩子适应了,再让他和村里孩子们一道上下学。 郭喜安点点头,“那行,等待会儿家博回来,我和他说说这事,明天就带庆收去李家村看看,顺利的话,后天就能去上学了。” 刘有金和姚三娘喜得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只一个劲地道谢。 郭喜安回到屋里,从自己房间找出一套笔墨纸砚出来,这是她之前买来,原本是打算自己画给黄四娘铺子的首饰设计图用的,结果买回来没多久,家里开店,一家人都去了镇上,村里回来得少了,这套东西还没用过。 郭喜安便将这套文房四宝送给了庆收。 “这...这可怎么使得?”姚三娘有些惶恐,东家能让自己孩子去读书已经是天大的好事,还样样都给置备齐全了,虽然她没有念过书,但也知道这和读书人沾边的书啊笔的,最是精贵了。 郭喜安倒是不在意,将东西递给庆收,笑道:“孩子上学是好事,再说了,哪有将军打仗不配武器的,这文房四宝就是读书人的武器,是我送给孩子的礼物,也是我的一点心意。” 庆收先看了看父母,得到他们的允许后,才欢欢喜喜地接过郭喜安递过来的匣子:“谢谢东家!” 他爱不释手地抚摸着匣子上的每一个花纹,先前小主子们回家的时候,常会在屋里念书做功课,他听不懂也看不明白,却知道读书识字是一件顶了不起的事情,心里不是没有羡慕的。 如今他也能去念书了,心里欢喜自是不必言说,读书识字便是学本事,他一定要好好学习,学好了本事,将来才能给东家他们帮上更大的忙。 ...... 程家博是到傍晚时分才回来的,吃过了晚饭,姚三娘收拾了碗筷去厨房清洗。 家里现在养的鸡多,之前的那个小食槽不太够用了,刘有金今天从山上砍了一根合适的竹子,打算做一个大一点的食槽。 做这些简单的木工活的时候,刘有金都会把儿子带上,让他给自己打个下手,同时也教一些简单的活计。 堂屋里便只有郭喜安和成家博两人了,郭喜安泡了一壶茶过来,程家博也把今天和赵里正看地的情况给她说了一说。 “地都是好地,没什么大问题,我和里正叔说过了,明天托他帮我们给那几个主家都说一声,为了方便,约定好后天到衙门交易,签完协议和付款后,刚好紧接着一起过契,省得挨个找他们麻烦。” 这么多的地,地主自然不是都是同一个人,共有六个卖主,约定个时间统一去衙门,确实省事一些。 郭喜安点点头:“正好,今天还说呢,庆收这孩子今年也十岁了,我和刘大哥他们说了,打算送他去隔壁李家村读几年书,明天你得空刚好带他过去给那李秀才看看。” 程家博:“明天给卖主传消息的事,里正叔代劳了,我明天都有空,那我明儿个一早带庆收去李秀才那里看看。” 播种草莓的注意事项已经给刘有金夫妻仔细说过了,他们也全程看了郭喜安的操作,这草莓种子发育时间慢,接下来的栽种得等到草莓种子发苗之后才能进行,原本郭喜安他们今天就可以先回镇上的。 但庆收读书的事得打点,里正叔那边递消息也要时间,郭喜安索性决定后天再回镇上,左不过一日的时间,也不耽误功夫。 第二天一大早,郭喜安准备了半竹篮的鸡蛋和一条腊肉,又装了几颗小菜,让程家博一并带去,这是给庆收今天去李秀才那的见面礼。 等程家博赶着牛车带着庆收走远了,郭喜安回屋帮着姚三娘打扫了一圈屋子,今天天气不错,等两人把屋子打扫完,外头阳光正好,两人便又把家里的被褥拆出来晒一晒。 才把被子晒好,孙大娘便抱着个陶罐上门来了。 “前日就听说你回来了,今儿个瞧见你家门口晒了一路的被子衣裳,想着你今天应该得闲在家,我家里今年收了不少黄豆回来,做了些豆豉,拿些来给你们尝尝!” 郭喜安接过孙大娘递过来的陶罐,入手的重量可不轻,打开盖子,豆豉特有的那种香臭味立马飘散出来,满满一陶罐的干豆豉,怕得有五六斤了。 “嗳,大娘你给的也太多了,这哪里好意思!”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自家做的不值个什么钱,送来给你们做个添味,吃完了喜欢再来拿。” “那我就多谢大娘了!” 郭喜安招呼着孙大娘进屋坐下,把陶罐放到厨房去,沏了壶茶水过来。 孙大娘左右看看,问:“怎么不见家博在家?” “他有事出门去了!”郭喜安倒了碗茶端给孙大娘,才在一边坐下。 “哦!”孙大娘捧着茶碗,也没多问,喝了口茶水就把茶碗放到旁边的桌子上,随口问道:“你们现在店里生意怎么样?你和家博这会子回来,店里不会忙不过来吗?” “店里生意还行,我们明天也就回去了,不碍事的。” “那就好,咱们村就你们家最有本事,现在村里人说起你来,可都是羡慕得很呢!” “是吗?” “那可不!” ...... 和孙大娘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孙大娘话头一转,一脸八卦道:“老程家那宝贝大孙子的婚事定下来了,他们家有请你们去喝喜酒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576/738423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