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崽暴富后,战死的相公回来了_第296章 炸薯条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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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老听了也顾不得再和钱贵争了,急急道:“那感情好,多做些,我可要一次吃个够!”
  郭喜安笑道:“行,不过不是雪媚娘了,我今天给你们做些新鲜的吃食,保准不比雪媚娘差。”
  陶老连连点头,他是相信郭喜安的手艺的,一听是新鲜吃食,他更期待了。
  见陶老一副满怀期待地看着自己,眼神里透露着你怎么还坐在这的催促之意,郭喜安哭笑不得,只好起身进了厨房。
  不过这会儿吃晚饭实在是太早了些,郭喜安决定先给他们做些小零嘴打打牙祭,再慢慢准备后面的晚饭。
  秋种的胡芋才收获,家里的库房堆得满满当当,不愁做零嘴的食材。
  郭喜安从库房里捡了小半盆的胡芋出来,打算炸些薯条。
  先把胡芋洗净削皮,再切成筷子粗的条状,加清水洗干净切好的胡芋条表面的淀粉,再烧上一锅热水,水里加点盐巴和少许白醋,水开后下入胡芋条煮上片刻,煮到刚刚断生即可。
  煮好的胡芋条捞出后要立马过凉水,过凉后放在漏盆里沥干水分,水分要沥得越干越好。
  接着便是将沥干水分的胡芋条拌上适量的玉米淀粉,要让每一根胡芋条都均匀地裹上淀粉,这时候就可以起锅烧油来炸了。
  炸这样的薯条油温不能太高,五六成热就行,胡芋条最好是一根一根地放入油锅中,防止粘连。
  炸薯条除这些基本的小细节外,最重要的还是油温的掌控,全程要保持中火慢慢油炸,火大了,容易把薯条的表面炸焦,里头却没炸透。
  火过小了,炸出来的薯条又会不够脆。
  郭喜安这次炸的薯条有些多,一锅炸不完,得分成两锅来炸。
  锅里的薯条已经被炸得微微变色定型,这才可以翻动,直炸到薯条颜色加深,变成金黄色,便可以捞出。
  将炸得金黄的薯条捞出来,放上片刻,让才出锅的薯条表面温度稍稍降下一点儿,再放入油锅里复炸一遍,这样炸出来的薯条就是放凉了也不会回软。
  用这种方法把所有的薯条都炸好,足有大半盆,家里人多,这点份量的薯条刚刚好,不会太少让每个人吃不上多少,也不会太多,让他们吃饱了肚子,晚上会吃不下晚饭。
  这时候是没有番茄的,做不成番茄酱,郭喜安只能装上一小碟的五香辣椒粉,这薯条本就带着咸味,干吃也很香,蘸上辣椒粉便是多一个麻辣的口味。
  大半盆金黄酥脆的炸薯条端上桌,还没吃呢,薯条的香味就已经诱得人流口水。
  陶老原本和程家博说了一会儿话,见向佑向泽过来,便要检查一下他们的功课,这可把向泽吓得冒了汗,老师意料之外的提前回来,他还有些功课没完成呢。
  好在郭喜安来得及时。
  见着郭喜安端进来的吃食,陶老立马把考教学生功课的事丢在了后头,挥了挥手,“先吃完东西再说。”
  小向泽心里松了一口气,被娘亲救了一命,然后又发愁,待会儿也跑不掉呀,想要偷偷溜回房间去补习功课,可娘亲才端进来的吃食香味直往鼻子里钻,诱得他走不动道。
  见着大家都围了上去,小向泽咽了咽口水,暗下决心,我就尝一尝味道,然后就去做功课。
  可是这一尝,立马就让他走不动了道,胡芋的香味经过油炸后,混合着油香,引得人食指大动,薯条炸得外焦里嫩,一口下去先是外皮的嘎嘣脆,嚼到里面又带着柔软,本身就带着咸香味,蘸上辣椒面后又是另一种风味,两种都十分好吃,让他根本就停不下来,吃得不亦乐乎,完全忘记了自己才下的决心。
  陶老也是赞不绝口。
  郭喜安看他们吃得开心,自己也笑眯眯的,她最喜欢看到人们吃到美食时那一脸满足开心的样子,前世也是因为这个才选择做的厨师,作为掌勺者,自己做出来的食物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和喜欢,郭喜安心里也有着满满的成就感。
  之后郭喜安又去村尾的地里,拔了两根白萝卜回来,家里还有些腊排骨,这白萝卜和腊排骨炖一锅,也好吃得很。
  陶老他们第一次上门,晚饭郭喜安自然是要大展身手,家里的最后一只兔子也拿出来做招待,这兔子养到现在,肥了不少,足有八九斤的样子。
  兔子够大,处理好之后,郭喜安将兔肉一分为二,一兔两吃,打算分别做个冷吃兔和鲜锅兔。
  冷吃兔顾名思义自然是要放冷了吃,味道才最好,郭喜安便先做这道菜。
  半只兔子切成兔丁,加上大葱、老姜、高度白酒和糖盐抓拌均匀码味,趁这个时间再去把待会要用的调料都备好,做冷吃兔就是麻辣味要够,辣椒、花椒、八角、香叶、桂皮之类的调料少不了。
  等码味的兔丁腌制得差不多,起锅烧油先倒入葱姜蒜炸香之后捞出,让调料香味留在底油中,再倒入腌制好的兔丁小火慢炒至外酥里嫩,然后才加入提前备好的辣椒花椒等调料下锅煸炒。
  这时候已经能闻到浓郁的香味,再放入少许的白糖盐巴调味,出锅前撒上一把白芝麻再翻炒均匀,麻辣鲜香的冷吃兔就完成了。
  郭喜安将冷吃兔装盘放到后面离灶台远一些的桌子上,这样等到饭菜全部做好吃晚饭的时候,正好冷下来。
  接着从梁上取下三根腊排骨,清洗干净砍成小块和萝卜先炖上,才接着去做鲜锅兔。biqubao.com
  过年时炸的酥肉还有,郭喜安拿了两个出来切块和豌豆尖烧了一碗清汤,再炒上两个爽口的素菜,晚饭便是做好了。
  时间也刚到酉时,正是吃晚饭的时候,一群人热热闹闹的坐下来,程家博还到李大娘家向李大山借了一坛酒回来,李家父子爱喝酒,家里一向是有些存酒的。
  陶老看到酒果然是高兴:“好好好,美食怎能无酒配,快给我满上。”
  程家博笑了笑,打开酒封给陶老倒上小半碗,“不知道您老来,家里也没备什么好酒,这酒味辣,后劲也足,您老先悠着些喝。”
  山里农家,自然舍不得花钱买好酒,这酒是常见又便宜的那种浊酒,口感浊渣厚实,滋味算不得好,却胜在还算有烈劲。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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