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乡后被大队长家的狼崽子盯上了_第312章 办酒席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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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一众人回去之后,已是下午。
  这时,一家人才能好好地坐在一起,品味这来之不易的欢愉。
  “这通知书看着可真气派,一看就是读书人用的东西。”刘翠花摸着林溪的通知书,高兴地说道。
  “那是,这可是清大的和京都医科大的,你刚没听那些领导说啊,一个省都难得有几个人考得到这里。”
  陆振国手里捧着陆铮的,也是一副笑眯眯的表情。
  “来,亲家,你看看,咱们小溪啊,可真聪明,女状元呢!以后啊,咱们俩出去,那面子大大的。
  别人看见了,还得喊咱们俩一声状元的娘呢!哎呀妈,我想想都心情愉快!”
  刘翠花摇晃着脑袋,显然是美着了。
  白岑被她拉着,也附和起她的话。
  闺女儿从小就成绩好,当时要是能考大学,她肯定直接就能考上的。
  不过啊,如果是那样,闺女儿啊,也就不能碰上阿铮了。
  所以啊,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看着闺女儿过得好,她心里啊,没有比这更开心的了。
  林溪和陆铮看着家人都这么高兴的样子,脸上也满是笑意。
  “娘,今天和族里的长辈们商量了一下,他们一直觉得,咱们小溪和阿铮考上了大学的事儿啊,得办个酒席。
  然后听阿铮说,村民们也有这样的想法,您怎么看呢?”
  陆振国对着马九连说起上午发生的事儿。
  马九连手指摩挲着拐杖,好一会儿,才说道:“小溪和阿铮考上大学,是喜事儿。
  要办酒,也是无可厚非的事儿。但是,咱们家本来就引人注目,我担心……”
  马九连的话儿让一众人都安静下来。
  确实,他们陆家一直都发展得比较好,陆爱国更是十几年前的大学生,现在还在县城里任职。
  陆振国又是他们大队的大队长,马九连酸言酸语可没少听。
  眼下底下的小辈这么出挑,马九连骄傲的时候,又有些担心。
  她实在是害怕了那没来由的嫉妒心。
  “奶奶,现在已经不是之前的那个时代了,你别害怕。”林溪握着马九连紧攥着的手,温声安抚道。
  她嫁到这里已经几年多了,自是知道陆家人之前的不易。
  “是啊,婶子,这是好事儿,而且,不办……其他人也是看着的呢!
  依我看啊,咱们就大大方方的办!”白岑跟着表态。
  “是,奶奶,这个事儿啊,您别担心。树大招风是不假,但只要咱们堂堂正正做人,没什么了不起的。
  我呢,是这样想的。奶,妈,爹,娘,小溪,你们听一听,看看行不行。
  办酒呢,肯定还是要办的,毕竟这大家伙儿都说到这份儿上了。
  但是啊,我是这样想的。办个酒也不会花多少钱,我和小溪也得了省里的奖学金。
  要不就这样,办酒照样儿办,不收乡亲们的礼钱,纯粹大家开心一下,你们看行不行?”
  陆铮认真地说着自己的想法。
  他这个想法也是想了很久,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也没什么坏想法。
  至于惹人嫉妒的事情,那无论你怎么做都是会的,还不如大大方方的,让人抓不到什么错处。
  这样子全村人热闹热闹,也不会让人太过反感。
  陆铮说完,几位长辈都安静下来,安静地思索着。
  林溪听着倒是觉得不错,反正他们也快去上学了,跟这边的乡亲们也相处得还可以。
  她抱着崽崽,轻轻地哄睡着。
  陆铮接过睡着了的“大胖萝卜”,小胖子今儿可粘他妈了,把他媳妇儿累得不轻。
  臭小子,都是你还小,以后长大了,还这样累你妈,我就揍死你。
  陆铮摸着崽崽的小脸蛋儿,心里腹诽道。
  崽崽在睡梦中啪嗒了一下嘴,似是做了美梦。全然不知他家亲亲爹地的危险想法。
  “好了,我没啥事儿,你不要这么小心了。”看着男人一直轻轻地给她按着胳膊,林溪温柔的说道。
  “我给你按按,这小子沉得很,今儿还只要你抱,真是气死我了。”
  “哎呀,今天人多嘛,他有点儿害怕也是正常的啦!你不要这样说他啦!”
  林溪伸出手指戳了戳崽崽的脸,见小脸上被戳出一个小坑来,满意地笑了笑。
  “你不要这么惯着他好吗?以后长大了,那还了得?”
  “什么啊?我哪里惯着他了。陆铮同志,你不要瞎说好不好?
  是谁之前五点就带着儿子出去遛弯儿的?又是谁每天给儿子骑大马?到底谁更惯着崽崽呀?”
  林溪拉长语调,皱着脸,她发现,陆铮真是越来越会胡说了。
  陆铮被妻子这样揭短,有些微讪,张了张嘴,还是嘴硬地说道:“那你也很惯着崽崽嘛~”
  看着林溪越发犀利的眼神,陆铮声音变得越来越小。
  “哎哟,我不想跟你说了,你就是个醋坛子!”林溪回过神来想了想,就知道这男人又吃醋了。
  也真是出息,自己的亲儿子,她哄哄都不行。要不是他比她还要爱护崽崽,她都要怀疑崽崽不是陆铮亲生的了。
  陆铮不说话,似是默认了这句话。
  林溪见状,更是无奈地摇了摇头。
  她伸手拿了个橘子,剥好递到陆铮的嘴里,“好啦,我最疼你。”
  陆铮叼着橘子,脸上笑意渐浓。
  其他人看见陆铮这不值钱的笑,纷纷摇了摇头。
  这孩子啊,什么都好,就是在小溪面前娇气得很!也幸好啊,林溪愿意惯着他!
  “怎么样?奶,你们考虑得怎么样了?”见众人的眼神都望向他们三人,陆铮问道。
  “考虑好了,就按你说的办吧,挺好的。
  我们阿铮啊,现在想事情也是越来越妥帖了。
  不过,你们的奖学金啊,留着自己用。京市那么繁华,用钱的地方多的是呢!
  奶奶我啊,也有点儿钱。这样,这次的酒席啊,就当是我资助你们的,行不?”
  “欸,娘,别这样,您的钱您自个儿留着,这钱啊,我们来掏就行。”
  陆振国出言拒绝。
  “是啊,娘,您自个儿留着,我们来出这个钱。这些年啊,咱们家也攒了不少钱。”
  “怎么?我这个老婆子不中用了是吧?想出点儿钱,你们都不乐意啊!”
  马九连拉着脸,显然是不高兴了。
  “哎呀,娘,不是这个意思……”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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