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乡后被大队长家的狼崽子盯上了_第107章 随礼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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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听见吹哨子的声音,刘招娣就急急忙忙赶回来了。
  “欸?小溪,你怎么在这儿啊?”刘招娣看着坐在灶前的林溪,有些奇怪地问道。
  “哎呀,招娣姐,你就回来了啊?我这水正烧开呢!”林溪笑着回答道。
  “可是,今儿也不是轮到你做饭啊?你这是干啥呢?”
  “我这不是今天有空吗?就想着说先帮你烧个水啥的,这样你做起饭来也轻松些。哎呀,你别这样,我就是想着说帮帮你,之前你们都帮了我那么多。”
  林溪看着刘招娣手足无措的模样,着急地解释道。
  刘招娣对林溪的举动有些恍惚。
  从小到大,除了卧室,厨房基本是她待得最多的地方。帮林溪顶了几次做饭,只是举手之劳而已,她也没想过让人家还什么的。
  今天中午她的道谢,就已经很是意外了,没想到晚上还帮她做了这么多。
  果然,人与人之间就是不一样的。
  “哎呀,招娣姐,你先别站着了,今儿做什么菜啊,这个我可没有头绪,还得看你呢?”
  听着林溪的声音,刘招娣很快回过神来。点点头,“嗯,我早上就和徐薇说好了的。
  中午不是喝了南瓜汤吗?那我们晚上就做点儿干的,焖个杂粮饭,再炒个绿叶菜就好了。”
  “好,那我先帮你洗米。”
  林溪撸起袖子,开始准备洗米。
  刘招娣“欸”了一声,也开始坐下摘起菜来。
  两个人干活,一下子就快了。
  刘招娣做饭速度很快,厨房在她的掌控下,井井有条,到最后,林溪只能坐在一旁发呆。
  林溪看着在灶台前忙活得不停的刘招娣,实在是不好如何上前插手。
  “招娣姐,真的不需要我干活了吗?”
  “不用啦,小溪,你已经帮了我好多啦!”刘招娣回过头来,笑着说道。
  林溪只得点点头,起身到外面走了走。
  “文礼哥,中午怎么没看见你回来啊?唐知青说你去队里干什么了?”林溪看见正在洗脸的贺文礼,走过去问道。
  贺文礼看林溪过来,一边擦脸,一边说道:“啊,我今天去帮那个陈会计写稿子了,他太多事儿了,然后觉得我字儿写得不错,就被他喊过去帮忙了。”
  “哇!那还挺好诶!”
  贺文礼看了看四周,见没人往这边瞧,小声说道:“十二个工分呢!就半天功夫!”
  林溪听见,眼神都亮了亮,“那真是很不错,还不用晒太阳,文礼哥,你可真棒!”
  贺文礼很喜欢看书,写的稿子都很不错,陈春生跟他呆了两天就发现了他这个才能。
  “那明天还要去不?”林溪悄眯眯地问。
  “嗯,还有两天。”贺文礼说完,又感激地说道:“小溪,我真的很感谢你。要不是那天你带我过去,陈会计也发现不了我。”
  贺文礼知道,陈会计喊他帮忙写稿子,未尝没有林溪的原因在。
  “怎么会?文礼哥,你那么聪明,人又好,三观又正,写出来的稿子也很有深度,我要是陈会计,估计也得笑死,发现了这么大一个宝藏。
  文礼哥,你相信我,你就坚持下去,坚持看书,坚持写稿子。我觉得啊,以后一定会有好事发生的。”
  “真的会有好事发生吗?”贺文礼喃喃道。看书是他一直坚持的爱好,就算再苦再难也从未放弃。
  而此次陈会计让他写稿子,确实是令他十分高兴的一件事情。
  “是啊,文礼哥,相信你自己。捏能行的!”林溪不断地为他加油鼓劲。
  “好,那文礼哥再加加油。”
  “嗯呐!”林溪使劲地点点头。
  “好了,文礼哥,咱们去吃饭吧。我去看看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林溪笑着跑开。
  贺文礼看着走开的林溪,也无声的笑了笑。
  晚饭依旧是很快的吃完。大家都干了一天活儿,这会儿也没有那起子闲情逸致来说说笑笑,整个人都只想埋在饭碗里不停干饭。
  林溪今天也消耗了不少体能,此时也是饥肠辘辘。加上自己参与了做饭的过程,吃起这杂粮饭来,也别有一番滋味。
  饭后,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地往椅子上靠了靠。
  何小曼见众人都吃得差不多了,清了清嗓子,开始说话。
  “各位,今天要跟大家说一个事情。就是我和李天柱的婚礼在十天后,然后到时候大家都去吃饭哈!”何小曼笑容满面。
  李晓红第一个反应过来,表示会去,其余人也跟着点头。
  何小曼看着众人都纷纷应和,笑容更加大了几分。“好,那就这样说定了,到时候都来吃饭。”
  林溪看着何小曼的侧脸,一时分不清她的真实情绪。不过这也不是她需要关注的事情。m.biqubao.com
  说完这件事儿,大家都各自散开,自己去干自己的事儿。
  ……
  果然,女人的天性永远是爱八卦的。
  这不,林溪刚洗完澡,其余人见她回来,都纷纷坐了起来。
  徐薇点起煤油灯,朝还在地上的林溪招招手,“小溪,快上来,别磨蹭了,我们都等你好久了。”
  “什么事啊?”林溪擦着头发,疑惑的说道。
  “唉呀,快上来。”徐薇催促道。
  “嗯,好,我就来。”
  林溪站在地上快速地擦了几下头发,确保不会掉水以后,才爬上炕。
  一等到林溪上来,徐薇就迫不及待地说道:“小溪,你说,我们该怎么给何知青随礼啊?”
  林溪歪了歪头,半晌才反应过来。嗷,她已经长大了,这些酒席是得随份子的。
  她想了想,还是不清楚七十年代的礼金。求助地望向李晓红,“晓红姐,这个随礼随什么啊?我都不太清楚诶。”
  林溪懵懵的样子顿时逗乐了几人。
  李晓红看着林溪的脸,不由得感慨还是个小孩子啊。
  “咱们这边随礼,礼钱不重,一般都是包个两毛钱。不过,何知青在这儿,我们也算是她半个娘家人,所以,差不多随个八角一块就差不多了。”
  “嗷,这样。”林溪点点头。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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