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理智战胜了JC上脑,马良栋在关键时刻,没有说出金升怀马上要提拔他的消息。 “我还很有前途,我现在这条件,早晚能当上领导。叶昭,我一直喜欢你,就算你跟我离婚了,我心里也一直没忘记你,如果你愿意,我们在一起吧。” 马良栋越说越激动,直接冲上去抱住叶昭。 叶昭没想到马良栋居然敢跟她动手动脚,一个没反应过来,被马良栋抱在怀里。 叶昭只懵了一秒,随后迅速弓腰,抬起右腿,用膝盖狠狠给了马良栋最关键部位重重一击。 这一下疼得马良栋直接松开叶昭,弯着腰,两只手想要抱着哪里又不方便抱着。 “马良栋你这个禽兽,你已经有老婆,你老婆还怀孕了,你居然还敢对我耍流氓,今天我不废了你,我就不姓叶。” 说完叶昭抬起脚狠狠照着马良栋关键处踹去,这一脚用尽了她浑身力气。 只听见马良栋嘴里发出一声好似变形的被掐住喉咙管的女生尖叫,随后便倒在地上,满脸煞白的浑身抽动。 叶昭气得满脸通红,“马良栋你可真是癞蛤蟆跳脚背,不咬人你恶心人。你这个普信男,是哪来的自信觉得自己不错的。 大学生不过证明你读书多一点,可你人品败坏,你这种人根本走不长。居然还敢对我耍流氓,这一脚是对你的警告,你以后要是在干对我有一点点非分之想,我就把你废了,让你彻底变成太监。” 说完后叶昭还不解气,又对着马良栋狠狠踢了几脚。 只不过可能因为关键部位剧烈疼痛,叶昭踢他的时候,他都没有反应,依旧躺在地上哀嚎。 “晦气!比被狗咬了还恶心人。” 叶昭愤愤的走了。 这一天都气不顺,下午下班后,她找到杜晓,把今天在开水房发生的事告诉她。 “什么?马良栋居然这样?他这个人太恶心了。你不知道他每天上下班到劳资科接送李淑媛,那看着简直是模范好丈夫,没想到私底下这么恶心。” “光踹他几脚真是便宜他了。” 叶昭恨恨点头,“气死我了,到现在想起来我都生气。他哪来的脸,觉得我还喜欢他,他还自认为自己条件好,真是个普信男。” “普信男?”杜晓不懂的望着叶昭。 “普通且自信的男人。” “噗,哈哈哈!普通且自信……这个形容真是太绝了。” “生气。这种事我又不能大声嚷嚷,嚷嚷出去也是我名声受损,再加上李淑媛那个蠢货,一心只相信马良栋最爱她,肯定会认为我勾引马良栋。 我还没个证据,也没个证人,只能踹他两脚解气,真是太气人了。” “不气不气,晚上我请你吃串串,你别生气了。” “行,不好好吃一顿,心情都好不起来。” 叶昭跟杜晓边走边说,两人出厂后拐弯去了串串店。 而今天下午发生的事情,并非没人看到,这件事情其实被厂办秘书看见了,下午办公室没水了,他准备打一壶开水,谁知刚走到开水房附近就听见里面有人说话。 再一细听是马良栋的声音,说的内容奇奇怪怪,厂办秘书就慢了下来,然后就听到了马良栋和叶昭的全程对话,当他听到马良栋声音都变了的叫声后,心头一跳感觉不好。 不过他没有进去,反而是匆匆拎着暖水瓶走了。 回到办公室他纠结了半天,没想到马良栋胆子这么大,都娶了李淑媛,人家大舅还是厂长,他居然还敢纠缠叶昭,一听就是纠缠,因为叶昭话里话外都瞧不上马良栋这个人。 “呸!不是个东西。” 厂办秘书想起来下午听到的对话都觉得马良栋不是玩意。 这事他决定咽在肚子里不往外说,毕竟李淑媛舅舅是厂长,他一个小工人,得罪不起大领导,只能对不住叶昭了。 想起这几日叶昭还教他用电脑,厂办秘书越发内疚。 没过两天,上班的时候厂办秘书找到叶昭办公室,还拎了一个布兜子,里面装的鼓鼓囊囊。 “小叶,这是我老家那边儿的橙子,老家给寄过来不少,上次听你说想吃正宗的秭归脐橙,给你拿点尝尝。” “啊?罗秘书,我就是那么一说,您太客气了。” “哎呀,你拿着吃,尝尝,我们老家特产。” 厂办秘书没等叶昭推辞,把橙子放在叶昭桌子上就匆匆走了。 大办公室的一干人全都望着叶昭,眼神充满探究,叶昭怎么跟厂办秘书关系这么好? 厂办秘书,看着是个伺候人的活,但人家伺候的是厂领导,是能在厂领导跟前说的上话的人,再说就算不能说上话,那也是消息最灵通的人。 有个风吹躁动,提拔评优,外单位调任的事情,厂办秘书那都是最先知道的,一时间众人看着叶昭,眼神各异,羡慕的有,嫉妒的更多。 “小叶,没想到你和罗秘书关系这么好,我上班这么多年,还没见过罗秘书给谁送过东西的。” “金师傅,您太瞧得起我了,我估计是因为前些日子罗秘学电脑,有些不会的地方问了我,所以才给我送了点橙子,不想欠我人情罢了。” 罗秘书学电脑大家知道,叶昭会电脑大家也知道,好几次罗秘书打电话过来,就是问电脑的问题,原来如此,大家激动的心平静了。 叶昭不在理会众人,从桌柜里找出一个袋子,把橙子倒了一半,“师父,我借花献佛了,这些橙子您拿回去一些给师娘和您闺女吃。” 王先露推辞不要,他自打当了叶昭师父,没教叶昭什么,这小姑娘倒是有什么好吃好喝的都想着他家,这徒弟是真心把他当师父孝敬和尊重。 就这么一兜子橙子,刚才听罗秘书说,还是小徒弟想要吃,他怎么会要呢。 “师父你就拿着吧,以后我送贵的东西您再推辞,那我就收回去了。” 说笑间,叶昭把橙子塞到王先露桌柜里。 中午吃饭的时候,她带了几个橙子,跟杜晓吃完饭回小平房后,打算切开了吃。 现在天气进入了最冷的时候,小平房里基本不熄火,杜晓每天上班后,就在炉子里压上两个蜂窝煤,中午回去的时候,屋子里特别暖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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