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书?” 叶昭还以为编辑这次找她,又是劝她开新故事,没想到居然是出书,她也有出书的一天吗? “你这个故事,十分受欢迎,让你来报社你又不来,我们几个杂物间都被信件和礼物堆满了,都是寄给你的。” 情感主编没说的话是,自打叶昭的情感故事完结,报纸的销量突然就跌了一大截,搞得报社领导天天逼着她找叶昭约稿。 她也想让叶昭写啊,那样他们情感栏目组的工资还高呢,可叶昭不肯写啊,她也没办法,她也不能逼着叶昭写啊。 “应广大读者的要求,报社想把你这个故事出书进行销售,所以想征求你的意见,是否愿意给我们报社独家代理出书。 叶作者我跟你说,这是好事,出书可以增加你的名气,还能增加收入,因为之前这个故事是报纸连载,很多读者抱怨报纸没保存,所以故事断断续续,而他们又买不到以前的报纸。 出书以后,读者就能看到完整的故事,也便于收藏,出版社我们也找好了,只要你同意独家授权给我们报社,咱们立刻就签合同。” 这是好事,故事都已经写完了,出书不过是用以前写完的故事再赚一遍钱,但是叶昭不确定,出书以后能不能卖得掉。 听了叶昭的话,主编哈哈大笑,“都说了让你抽空来报社一趟,以我个人的专业判断,这本书在咱们武市销量肯定不错,我们领导的意思,如果你同意,我们就加紧办出书的事,到时候国庆节在武市广场给你办个签售会。” “签售会?不行不行,我当初也不过写了个故事,但我不想面对读者。” 主编见叶昭很抵触签售会,转了个弯继续谈稿费的事情,果然叶昭被打动了,表示明天去一趟报社。 主编一听叶昭明天来,挂了电话高兴地在办公室转了好几圈,只要叶昭来,她一定用诚意打动她,让她再写一篇情感故事,这么好的天赋不写书可惜了。 此刻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主编惦记的叶昭,跟母亲说自己可能要出书。 果然林岚听到女儿要出书,恍惚了三秒,高兴地一把搂住女儿,“姑娘,你太厉害了,咱家又多了一个作家。不对,你比你爸强,你都出书了,他也就写写文章,你给他打个电话,告诉他这个好消息。 不行,还是我来,他有心脏病,万一激动又麻烦了。” 叶昭看着妈妈高高兴兴地给父亲打电话,听着母亲声音里的甜蜜和炫耀,突然觉得签售会也不是不行,她乐意看着母亲为自己骄傲,看着母亲高兴的模样。 叶昭跟张浩请了个假,请假原因她也没隐瞒,反正到时候出书,自己的名字也会出现在书上,如果搞签售会,不知道会不会遇见厂里的熟人。 她写的这个连载故事,就她知道的厂里不少人喜欢,她完本之后,还听过不少同事抱怨,自己怎么不写了,最近的情感故事一点都不好看。 叶昭毕竟是有生活阅历,这个故事也是她的亲身经历改编,再加上她前世看了不少网文,用未来网文的手法在现在写情感故事,埋伏笔,制造矛盾冲突,天雷滚滚这些东西,叶昭用起来得心应手。 未来网文让大家看得欲罢不能,求加更的套路,叶昭玩得不亦乐乎,所以这个故事也能在连载期间把武市晚报的销量生生拉高了一倍多。 看过叶昭故事的读者,再看现在的情感故事,就觉得有些寡淡无味,或者说好看的地方不多,读者的胃口已经被叶昭养刁了。 得知叶昭要签合同出书,张浩大吃一惊,他真不知道叶昭还会写书,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叶昭每次都让他大吃一惊,会的东西他根本想都想不到。 得知前段时间武市报纸上那个凤凰男的故事是叶昭写的,张浩也激动了,“这个故事是你写的,你刘姐当时可喜欢看这个故事了,为此还专门订了一年的武市晚报,每天报纸一来,就先看你写的故事。 早知道是你写的,我让你刘姐找你要底稿了,省的她天天在家念叨,怎么又没了,故事太短了,你是不知道,那段时间我都不敢惹她。” 叶昭忍不住笑了,“科长,等出书后我给刘姐送一本,她可以一口气把这个故事看完。” “行,还要附赠签名啊,到时候我拿给她,能吓她一跳。” 叶昭笑着答应,第二天一早,她就赶车去报社,武市晚报在汉口,坐上73公交,摇晃了一个小时,看了壮观的长江大桥,终于到了报社门口。 报社主编再次叶昭,感慨叶昭比年初见的时候漂亮太多。 年初签合同的时候,叶昭来过一次,那时候人很瘦脸色也不好。 但是今天再见,叶昭虽然还是瘦,但没有年初那种瘦的吓人的感觉,可爱的娃娃脸上配着精致的五官,一双漂亮的狐狸眼眼尾上扬透着一丝妩媚,但这是妩媚却又被清冷的气质压制。 有种说不出的感觉,过了许多年后主编再回忆起跟叶昭的第一次见面,才知道这就是又欲又纯的感觉,尤其当叶昭笑起来,可爱中透着妩媚,有一种娇嫩的清纯感。 当叶昭参观完三个杂物间,堆到房顶的纸箱子,里面满满是信件,还有各种各样的礼物,她惊讶的嘴巴都合不拢。 “真的有这么多人给我写信?的亏没给我,我没时间看,更不可能回信。” 主编无奈的看了叶昭一眼,“你以为我每次跟你开玩笑呢,你这篇故事连载期间有多红,你根本不明白。每天收发室都要给我们送来大半箱信件,这些都是寄给你的,现在你来了,你自己决定处置办法吧。” 想想后期自己一再提高的稿费,到最后千字一百块的高价,叶昭纠结了,“这……丢了也不合适,要不烧掉?” 主编叹了口气,她就知道,叶昭懒,这个作者也就写故事,能够准时交稿,但是除了写书,其他事情一概不干,什么看读者信件啊,来编辑部开个会啊,或者给读者回信啥的,统统拒绝。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叶昭故事写完后,她根本约不到稿了,就没见过这么随性的作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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