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良栋没想到,谭元能帮他找到房子,虽然是一楼,可是这房子是大户型,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去看房子了。 叶昭中午在食堂吃饭的时候遇到了朱大娘儿子,朱大娘让她回平房看看,说她家的玻璃破了。 还好现在雨水不多,不然玻璃破了刮风下雨房子里被水泡了就不好了。 快下班的时候叶昭喊着杜晓,陪她一起去平房看看。 两人回去后朱大娘告诉叶昭,前几日有几个调皮的小男孩,用弹弓打斑鸠,她在地里捉虫,听到玻璃碎的声音,听声音像是她家,朱大娘就喊朱大爷爬梯子看了一下,结果看到玻璃碎了。 “肯定是那几个孩子弄碎的,等你大爷撵出门,孩子们都跑了,所以喊你回来看看。” “大娘,的亏住在您隔壁,我虽然不经常回来,但有你们帮我看着,房子有个啥事我也知道,这两天我抽空找人换个新玻璃。” 朱大娘笑道:“这点小事谢个啥。这几日我让你大爷在门口溜达,要是再看到那群玩弹弓的小子,非得好好说说他们,少在家属区祸害。” 叶昭笑着打完招呼带着杜晓来到自己小院,因为窗户破了,屋里落了不少灰,叶昭也懒得打扫,等装了玻璃再说。 杜晓看着两间小平房和独立的小院子满眼羡慕,“昭昭,如果我能有这样一套小平房就好了,这样我妈要是再唠叨我,我就搬出来住,谁都别想烦我。” “那你攒攒钱,早日买房,我这小平房当时买的时候一千块,这才过了一年时间,现在已经涨到一千五了,还不一定有院子。 房子这东西早晚都要有,越早买越划算,搞不好以后还要涨价。” 杜晓长叹一口气,“就算我现在努力攒钱,每个月最多也就存下几十块,等能买房估计都三年以后了,三年之后房子还不知道多少钱了。” “以后啥样咱不知道,但是只要你做好准备,机会来了你就能抓住,管他能攒多少钱,先攒着再说。” 杜晓想想叶昭说得对,先攒着再说,妈妈再逼她跟那个人相亲对象见面,她就住职工宿舍,反正自己拿工资,养活的了自己。 “你说得对,我努力攒钱,以后总有机会的。” 叶昭笑着没说话,等不了多久,翻年认购证就开卖,她鼓励杜晓攒钱,就是为了来年一月份购买认购证,赚钱的事情肯定要带上好姐妹。 “等过两天装上玻璃,还得来做卫生,屋里太脏了。” “做卫生的话你喊我,我给你帮忙,你只要请我喝瓶汽水就行。” 叶昭笑着顽住杜晓的胳膊,“请你喝两瓶,你可别说话不算话。” 二人说笑着往回走,迎面走来谭元和马良栋。 叶昭对谭元很尊敬,笑着喊了声,“谭工。” 谭元点点头,露出笑容,自从上次出差后,谭元就挺喜欢叶昭,有才气有脑子,什么都会,这么好的苗子,待在销售科可惜了。 “小叶啊,这是干什么去了?” 叶昭笑着指了指前面的小平房,“我的房子玻璃碎了,隔壁朱大娘喊我回家看看。您这是干啥去?” 谭元笑道:“前面就是你家啊,我带着小马去看房子。” 听是马良栋租房子的事,叶昭没想到谭工居然还帮马良栋找房子,马良栋的事她才懒得管,“谭工,那您忙我先走了。您热心肠帮人,但您也得小心,有些人您帮他,保不齐落埋怨呢。” 马良栋一愣,叶昭这不摆明说自己呢,他刚要说话,被叶昭瞪了一眼,叶昭本就长得可爱,这一眼瞪着他,没有半分凶狠,反倒有种娇俏,他的心突然漏跳了一拍。 谭元则笑着没接话,他知道叶昭跟马良栋不对付,心想小叶这脾气还是这么厉害。 随后谭元招呼有些愣神的马良栋去看楼房。 这套楼房除了在一楼,其他都不错,里面家具一应俱全,三室一厅的大户型,屋里有卫生间,做饭在楼道,不过这套房子在东头第一间,所以占了楼头,楼道比中间房子大多了,而且东头采光好。 马良栋对这套房子很满意,这套房子租下来,只要添置些生活用品,家具家电啥的都不用买,因为是一楼,租金也不贵。 这次他吸取教训,把钱带在身上,当场就问租房子的大爷多少钱怎么租,得知租金要三十块,稍稍犹豫了一下,就掏出钱来要先租一年。 为了防止再出现以前那些变卦的事情,他还找大爷要来纸笔,手写了一份租房合同,里面约定大爷如果反悔要双倍返还房租。 双方签了字,马良栋交了钱,大爷让他三天后过来拿钥匙,屋子里还有些东西要收拾。 租了房子,马良栋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这下房子有了,而且房子还不小,这么大的房子,他跟李淑媛住一间,将来孩子住一间,这还有一间房,爹妈住正好。 叶昭不知道,马良栋租的房子,正对着她的小平房,未来叶老太也要住过来,她一出门就对着马路对面的马良栋家。 晚上马良栋就把租到房子的好消息打电话告诉家里,然后就要爸妈来城里住。 马老太挂了电话,回去就跟马老头说,儿子要接他们去城里住。 马老头想了想,让媳妇带着小姑娘过去住,家里又是地又是畜生,总要有人侍弄。 马老太一听老头子让自己带着小姑娘去城里,也不放心老头子一个人在家,没个人照顾,也没人给弄饭吃。 一想到儿子留在城里老两口都开心,一想到儿子结婚这么麻烦,老两口也有些心烦,此刻两人不由想起前任媳妇叶昭。 “我说这个小李,就不如那个叶昭好,当初儿子跟叶昭结婚,啥麻烦事没有,钱也没话,这小李家就是事多。又是要办酒席,又是要住楼房,就他家事多。 而且这小李脾气也不好,一看那样子就不是过日子的人,咱儿子找她以后要吃苦了,不如之前的儿媳妇好。” 此刻马老太嘴里的前儿媳叶昭,下班回家后,突然接到编辑打来的电话。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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