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飞快,眼瞅着就到了八月底,虽然二厂秋季新款销售不畅,但仗着上半年的销售成绩,下半年陆陆续续回款,车间还是很忙,职工们除了拿到工资还有奖金。 这跟武市很多国营单位比,简直不要太好,现在很多国营单位别说奖金,工资能全额发下来就不错,市场经济下的国营单位,大家都受到了不小的冲击。 这股冲击现在还不算大,传导的也不算快,但叶昭已经看到了不少国营厂的颓势,比如现在的布料厂棉花厂,听同事说那边儿已经开始搞“一刀切”了。 女的过了四十男的过了五十,强行回家,只给发生活费,才几十块钱,根本没法过日子。 不过二厂的职工们谈起这些事情,也不过是当个新鲜事说说,大家心里都没什么危机感,毕竟才发了工资和奖金,大家觉得自己单位好得很,没看其他单位的人还想调过来吗? 中午吃饭的时候,叶昭跟杜晓说话,听杜晓吐槽办公室的李淑媛。 “叶昭,你不知道真的是好烦,不就结个婚,整的好像竞选总统似的。天天在办公室炫耀,什么去皇宫拍婚纱照,穿白色的婚纱,跟一般人结婚拍的照不一样。 然后又是去百货商场买新衣服买皮鞋买手表,手表多贵多贵,皮鞋是沪城名牌,还说要买钻石戒指,说钻石代表永恒的爱情,跟那些金戒指不一样,钻石又闪又洋气,比金子好看多了,花了多少多少钱等等,那种高人一等的感觉,好像在……” “炫富?” “啊?” “炫富!炫耀自己有钱,显摆呢。” “对对对,就是这意思。炫富,哈这个词说的准确。” 叶昭笑笑,“其实他们花钱没什么,但是说出来总有人心里不痛快,我就不信你们办公室的人,除了你之外,别人也愿意听?” 杜晓笑道:“你猜对了,我们办公室的余姐已经怼过李淑媛一次了,说李淑媛怎么现在也跟农村人似的,不过就去皇宫拍了个婚纱照,也值当拿出来说,现在哪个年轻人结婚不去皇宫拍,只要是城里的孩子,结婚都去皇宫,这是最基本的。” 叶昭笑了,还是余燕厉害,余燕条件好,以前劳资科大办公室里数她条件最优秀,听说他丈夫是某个银行的行长,看她平日的穿搭也能看得出来,穿的用的全是好东西。 以前劳资科余燕可是条件最好的,看来她也忍李淑媛挺久的了。 “李淑媛愿意怎么花钱是她的事,反正没花咱的钱,趁着现在工资发的还不错,你把钱也存一些。” “我知道。”杜晓点头,“我现在每个月的工资奖金都自己存着,反正我是不给我妈了,她要是再逼着我相亲嫁人,我就住职工宿舍。 哎昭昭,你说啥时候我能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回家后不用看爸妈脸色,听妈妈的唠叨,想干啥就干啥,没人说我这说我那,可惜不结婚是不给分房的。” 叶昭眸光闪了闪,“想买房也不是不可以,但是要有钱,你好好存钱,总有一天能买得起房子的。你看我不就花一千块买了两间小平房,虽然上厕所洗澡啥的不方便,但偶尔过去睡个觉还是很舒服的,自己一个人的房子,安静。” “对,你说得对,单位这段时间效益好,我尽量多存点钱,争取以后也跟你一样买间小平房。” 叶昭点点头没说话,不过她已经想到未来,等她买认购证的时候,带杜晓一把,到时候她能赚多少钱,就看她能存多少钱了。 而正如杜晓和叶昭讨论的一般,李淑媛这三个周末,每到周日就喊马良栋,拍婚纱照,买衣服看金首饰,马良栋手里一共满打满算四千五百块,已经花掉两千五了。 他现在只要听到李淑媛说周末去哪哪商场转转,结婚还要买什么什么,他就心慌,从没见过这么能花钱的女人,光拍婚纱照就花了八百块,八百块! 然后买衣服鞋子花了一千多块,再加上吃饭七七八八,现在还有三金没买,不过三金他已经看过了,黄金按克卖,一克加手工费每家价格不等,差不多在九十五到九十八不等。 三金是金戒指金项链金手镯,一条金项链加个坠就十几克了,金戒指轻一点也要四五克,金手镯就很可怕了,李淑媛尽挑大的实心的看,一个金手镯二三十克,他手里所有的钱加起来还不够买个手镯的。 他手里现在就两千块钱,就算酒席钱用礼金付,还有租房子,装修家具家电,他总要买一套西装吧,还有不知道的方方面面都要用钱,他现在听到李淑媛憧憬结婚他就怕,不知道还要花多少钱。 更郁闷的是,这些日子李淑媛天天跟他在一起,周末又要准备结婚的事情,他根本没有机会找田芳,这几周的设计稿,他一个都没交,现在连科长都觉得他因为结婚的事情,没有心思工作了。 实际上那里是他没心思工作,而是他根本不会画图,没有田芳他连科里每周的服装设计图都交不出来。 他决定今天一定要找田芳,再不找田芳,下周交设计图他又没有,科长已经对他说,这是工作,就算画得不好,也应该有作品,厂里给他开工资,他的工作就是画图,不交图就是不工作。 正想着设计图的事情,李淑媛来到办公室,周围的人看到这一幕都看着马良栋笑了起来,有些人开玩笑道:“小马,你媳妇找你,还不快去。” 马良栋一边儿赔笑,一边儿赶忙出去,耳朵里传过大家的闲聊。 “小马和小李感情还怪好,每天见还要找来办公室。” “人家小两口要结婚了,要忙的事情多着呢,这都连着几周了,小马都没画图。” 谭元听到这话,笔尖微微一滞,等马良栋回来他得说说他。 之前那两张设计图,灵性十足,他认为在设计上,马良栋是有天赋的,虽然后面交的图不太行,但对于一个非专业出身,发挥不稳定很正常,后面那几张图他也看了,设计上的要求都是满足的。 他既然带马良栋,也是他办个师父,谭元觉得要提醒一下马良栋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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