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待所里,马良栋跟父母叮嘱了许多事情,首先就是他扯谎父亲扭伤了腰的事情,然后就是商量双方见面,该怎么谈。 马老太脸一拧,“有什么可谈的,要彩礼可没有。他家除了是城里人,有啥了不起,儿子你可是大学生,搁在古代那就是状元,他家找个状元女婿,偷着乐吧。” 马老头也是板着脸一脸严肃,“这家是个什么条件?跟你上一个比呢?” 马良栋把李淑媛家里的情况详细说了一遍,“爸妈,不如就约在周日中午,两家一起吃个饭坐下来谈一下。” “儿子。”马老头皱着眉抽了口烟,半晌吐出缕缕青烟道:“我听着这个小李家里可不如叶昭家。那叶昭爸爸是大学教授妈妈是医院主任,可都是当官的。” “爸,媛媛大舅是厂领导,叶昭爸妈虽然当官,但跟我没多大关系,这个不一样,媛媛大舅可以提拔我,早点当上领导,比叶昭家里更有用。” 见父母都不做声,马良栋直接挑明,自己现在的对象不能得罪,自己升官的路捏在媳妇大舅手里,所以爸妈和小妹面对李家人的时候客气些,就算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也忍一忍。 马英面露不爽,“哥,凭啥咱家让啊。你可是大学生,那李淑媛一个高中生,他家找你就是高攀了,以后等你当了官,她还不是靠着你才能吃香的喝辣的,现在不给她立规矩,那结了婚她岂不是要骑到咱爸妈头上。” 马老头拍拍桌子,“英子,到时候见了面你给我收敛着点,要是胡说八道,回去我就把你嫁到山沟沟里去。” 这话吓得马英立刻变脸,“爸,我不会坏了我哥好事的,你、你别把我嫁到山沟里。” 马老头的话成功让马英不敢多言,“儿子说得对,咱儿子的前途捏在他们家手里,但是他们想拿捏良栋,也只能是一时,等良栋当了官,他们就没办法了,到时候娃他妈,你好好教教这个小李,让她知道怎么做好一个儿媳妇。” “老头子,你放心。良栋啊,你们结了婚,就赶快要孩子,等孩子生下来,她就一心都向着你了,以后她娘家的东西全都是咱家的。”biqubao.com 马老头露出笑容,这姑娘家的条件他琢磨了下,虽然比不上前一个家里富余,但这家能让儿子早日当官,条件也不赖,所以现在暂时忍忍没什么。 老话说抬头嫁姑娘,低头娶媳妇,老马家现在低头是暂时的,等以后儿子混好了,就轮到他们家一辈子低头了。 因为技术科最近在出秋季服装设计图,马良栋不太方便请假,只能让父母待在招待所,快到中午的时候,他去找李淑媛,想带着李淑媛去招待所见见父母。 谁知居然被李淑媛拒绝了,理由就是双方父母还没见面,她一个姑娘家先跑去见男方父母不合适,显得自己多着急结婚似的。 没办法最后马良栋自己去接父母和小妹来食堂吃饭,食堂在厂区内,带着家人走在厂区,引来不少人的目光,之前马老太和马英都去找过叶昭麻烦,有些知道此事的人认出母女二人,凑在一起对着马老头一家人指指点点说小话。 “爸,这就是我上班的地方,厂办大楼。” 说着马良栋跟看大门的保卫科同志打了个招呼。 “小马,这是?” “杨师傅,这是我爸妈和小妹,来看看我,顺便也在武市转转,我带他们看看我上班的地方。” 二厂厂办大楼那绝对气派,高高的台阶上去对应着中间的主楼,左右两侧各一个副楼,比主楼低,跟左右护法似的,两侧还种了树,楼前面是一马光亮的水泥大院,门口则是门卫值班室,这大楼当年可是相当气派的。 “那是该看看,两位老人难得出门,你再领着在武市转一转玩一玩,看看东湖和黄鹤楼。” 门卫笑着跟马良栋父母打招呼,还给马良栋父亲递了根过滤嘴香烟,马良栋父亲心里骄傲极了,儿子真给他长脸。 “爸妈小妹,我带你们去我办公室看看。” 马老头一摆手,“不去了,不要影响你上班,我们就在门口看看就行,你这单位大楼看着真阔气,比咱县里的政府大楼都气派,大城市果然不一样。” “可不咋地,咱儿子上班的地方看着就是好,可比之前那个狐狸精上班的地方强,你看前面那个小楼,那就是狐狸精上班的地方,就一栋小破楼,啥也没有。” 马老太骄傲地说着,眼神一瞟正好看到叶昭跟另一个姑娘挽着胳膊从高高的楼梯上走下来。 叶昭跟杜晓说着天气太热,等会儿去防暑降温点打一饭盒冷饮带去办公室喝,突然她感觉到似乎有一股恶意,随即抬头,就看到马良栋带着父母马英站在厂办门口。 看到马老头也在,叶昭有一丝惊讶,前世她结婚的时候,在武市办婚礼,马家一个人都不来,说什么农忙没时间,那时候也正值七月中旬。 随后婚礼结束后没多久,马良栋就说他父母生气了,说他们结婚也不在村里办酒,一点礼数都没有,最后她只能找父母要钱又回马家村办了一场酒席。 那时候她还听不懂当地方言,但是她记得公公喝醉的时候说了很多话,周围人看她眼神都怪怪的,多年后等她能听懂方言后,她才知道公公说她不要脸,倒贴他儿子,这酒席是她出钱办的,就为了让他们男方认可她这个儿媳妇。 还说起当初她家在武市办婚礼,他不肯去,因为他瞧不上女方这种做法,哪有嫁姑娘的女方办酒的,自家儿子又不是上门女婿。 所以他连婚礼都不参加,家里亲戚朋友一个都没通知,结果叶昭还不是拿着钱乖乖回村,在男方家里办婚礼等等。 说了很多叶昭因为听不懂,所以忘记了不少,但叶昭明白,马老头瞧不上她,觉得她配不上他儿子,觉得她倒贴,所以马老头从来没主动给她父母打过一次电话,更别说上门拜访。 因为马老头从一开始就瞧不起她,这也怪她,因为爱马良栋,连自尊都没有,被男方家瞧不起也正常。 所以她现在格外自尊自爱,叶昭眼神飘过马家人,跟没看到似的从他们面前走过。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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