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昭见田芳一副茫然模样,估计这消息还没传到车间,于是她把今天听来的消息说了一遍。 “马良栋都要结婚了,你怎么想的?他利用了你这么久,你为了他付出了那么多,现在他转身就要跟李淑媛结婚,这口气你咽的下去,你自己好好想想吧,不能这么便宜了他。” 叶昭说完,见田芳神情虽然愤怒,但还算冷静,还要再加一把火,“马良栋跟财务借了五千块钱,用来办婚事。” 听到这话田芳瞳孔猛地收缩,五千块结婚! 这个臭男人,给自己一分钱舍不得花,自己把身子都给他了,还想尽办法给他找图,才从他那要来三百块,就这他还拼命跟自己哭穷,结果转身就找财务借了五千块结婚! 还是跟李淑媛结婚! 愤怒一瞬间冲上头顶,田芳的眼神变得凶狠起来,“我不会放过他的。” 叶昭满意地点点头,声音还是如刚才一般,“表妹,我在马良栋身上吃了大亏,你也都知道。当初你说喜欢他,要跟他在一起,我虽然愤怒,但你是我表妹,想开了也就算了。 可你看看你为他做了这么多事最后换来了什么,他跟李淑媛处对象,你只能跟他偷偷摸摸,你还一直跟我说他会娶你,跟李淑媛在一起是为了前途,结果呢,他是要结婚了,但娶的人不是你。 我看是你对他太好了,你总是牺牲,然后他就习惯,以后有什么事情,你讲道理你好说话,自然先牺牲你的利益。” 如果感情上的背叛不能刺激田芳,那么利益二字绝对可以。 见田芳沉下了脸,叶昭拍拍她,“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尽管说,咱们家不能我被马良栋欺负了,你也被他欺负,他这个人凭什么尽占便宜。” “表姐,你放心,我这次绝不饶过他。” 田芳咬牙切齿说出这句话,随后便走了。 叶昭笑了笑,看来她可以等着看热闹了。 有了这笔钱,马良栋再也没法推脱,加上家里的小麦也收完拖到镇上的粮食站卖了,这事他不敢骗金升怀,因为这种事金升怀只要稍稍打听就能知道,所以就算再不情愿,他也只能给家里打电话。 马老太接到儿子电话,得知儿子处了个对象,准备定亲,需要她来武市一趟,老太太心里头是骄傲的。 看看自己儿子多有本事,年初离了婚,这么快就要再结婚了,她也知道这次的对象叫李淑媛,条件不错,不过马老太有些奇怪,儿子不是说打算晚点结婚吗,怎么这么突然。 “妈,等你跟我爸来了再说。” “你爸也要过去?家里还有不少事呢,我带着你小妹过去跟女方见一面就已经给他们脸面了,当初你那个媳妇叶昭,我们连父母都没见,一分钱都没给,她还不是乖乖来咱家。” “妈,这个不一样。” “咋不一样,还不是相中你想嫁给你。儿子妈跟你说,女人你就不能对她太好,会惯出毛病的。” “妈,你别说了,跟爸一起来,再带点咱们甘省的特产,别空着手。李淑媛大舅是我们厂副厂长,明年很可能当厂长,我还指望他提拔我呢,你可别把李淑媛当叶昭一样对待。” 马老太撇撇嘴,抱怨着麻烦,掐着时间挂了电话。 一分钟三毛钱呢,每次她都卡着五十九秒就挂掉,这样才不亏,这打了十分钟就三块钱,这玩意可真烧钱,马老太一边儿抱怨一边儿回家。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李淑媛就去找马良栋,问他有没有跟家里说定亲的事。 这是李淑媛第三次跟马良栋提起此事,她其实有点生气,大舅都说了早点定亲,马良栋家里的粮食也收了,为什么还不过来商量结婚的事,她都有些怀疑马良栋到底什么意思了。 “我跟我妈说了,之前我爸的腰一直不太好,他们坐火车过来要几十个小时,我怕我爸受不了,刚才听我妈说我爸能下地了,我立刻让我妈去村支书那开证明,买火车票来武市。” 李淑媛听到这话,才转怒为喜,她暗暗怪自己不该胡思乱想。 叶昭从七月初等到七月中下旬,她很奇怪不是说要定亲吗,怎么马家的人还不来,还有田芳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 不过除了等,她也不方便问,只能静观其变,至少每天在食堂看到马良栋跟李淑媛两人,还跟以前一样黏在一起,当然她已经很多次看到马良栋脸上闪过不耐烦的神情。 她等着看,看马良栋能忍到什么时候。 七月武市巨热,真的就跟火炉一般,一出门感觉地面的热气烘烤着下半身,太阳制热的蒸煮着上半身,从早到晚没有片刻清凉,刮来的风也好像是炉膛里出来的热风。 所以这些日子叶昭除了上班几乎不出门,就待在家里写书,结果存稿积攒了不少,眼瞅着就能写完了。 不过家里的气氛一直不好,她能感觉得出来,父母并没有和解,两人虽然不像之前那样一句话不说,但只要她在,什么话都让她去传。 在快七月底的时候,马老太一家来武市了,叶昭一大早上班的时候,在厂门口看到了马老太和马老头,带着马英出现在二厂门口。 一家三口跟在马良栋身后,走进了厂门口的招待所。 叶昭组角带着笑,马家人来了,这会有好戏看了。 确实如叶昭所想,马老头一家来武市,给足了女方家面子,谁知道下火车,只看到儿子一个人接站,马老头当即脸就垮了下去。 马老太在一旁问起李淑媛怎么没来,得知人家牙根就没打算来接站,也气得不得了,直说这一家子人都没礼数。 李淑媛确实不想去接站,马良栋跟她提及父母什么时候出发,哪天几点到,他本以为李淑媛会客气地说一下接站的事情,谁知李淑媛什么都没说,只跟他说叔叔阿姨好好休息会儿,然后她回去跟爸妈说一声,挑个日子见面。 在接站这个事情上,马良栋心里是不舒服的,可他什么都不能说,被父母抱怨一路后,终于忍不住暴躁起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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