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男啃我?我反手打得他成无毛鸡_第251章 自作多情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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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老五被媳妇拉回家,二人刚一进院,女人就开始跟叶老五吵了起来。
  “叶老五,你这个窝囊废,我跟着你没过过一天好日子。你看看你那几个哥哥,掏钱的时候都哭穷,就你冲大头要出钱,怎么你叶老五很有钱吗?
  你要是有钱给我几个,今年夏天我都没买几身衣裳,村里小媳妇哪个没有金手镯,就我没有,我现在都不好意思出门,找你这么个废物,连带着别人都瞧不起我。”
  叶老五媳妇边儿骂边儿打开门进去,一进去看到桌子上一大堆东西,愣住了,翻了一下都是男士跟孩子的衣服啥的。
  “妈,这是堂姐给我和弟弟买的衣服鞋子,哦,还有爸爸的。”大毛立刻解释道。
  “叶昭?”
  叶老五媳妇见状,又翻了起来,“她还没少买啊。”
  只是把东西全都翻了个遍,也没看到一件女装,叶老五媳妇情绪逐渐恶劣,“老五,你看看你这大侄女,啥意思,给你买衣服给两个孩子也买,就是没我的,瞧不起我这个五婶呗。
  她可是武市服装厂的干部,单位那么多衣服,每次回来都不说给我送件衣服穿穿,你还说她对咱家好,好个屁,我现在就去问问她,啥意思。”
  大毛一听立刻拽住自己母亲,“妈,你别去问,堂姐交代了,买的这些东西不让说出去。堂姐、堂姐本想给你买的,可是她给我们买完后,钱、钱就花完了,堂姐还说下次回来,给你送一条连衣裙呢。
  妈你现在去找堂姐,几个伯伯就知道,堂姐只给咱家买了东西,到时候堂姐还要给他们买,就没钱给你买连衣裙了。”
  “真的?”叶老五媳妇心头一喜。
  “真的,堂姐说的,弟弟也听见了。”
  说完大毛用手拽了下小弟,小毛也连连点头。
  叶老五媳妇这才面露喜色,“明天我得跟昭昭说一下我喜欢啥样的衣服,让她给我从武市带一件,不过下次都要等中秋了,最好买个长袖连衣裙。”
  叶老五没理会媳妇的自言自语,看着一桌子衣服,皱着眉道:“咋买了这么多,这得花多少钱行,也不知道能不能退。”
  大毛一听心头一惊,“爸,不给退的,堂姐说了,你的老汉衫领子上全是洞洞,该换个新衣裳了,我跟弟弟没要衣服,是表姐非要给我们买的。”
  叶老五当然知道,两个孩子跟着自己过苦日子,媳妇太能花钱,她跟儿子就只能少花一些,看着两儿子夏天脚上还穿着春天的鞋子,连双凉鞋都没有。
  “你们记着,这是你堂姐对你们的好,以后可要好好对你们堂姐。”
  两孩子半懂不懂地点点头。
  吃晚饭的时候,叶昭看到五叔叔和五婶两人都频频望向自己欲言又止,她估摸应该是两人知道自己买衣服的事。
  果然吃完饭,两人就找来了。
  叶老五除了道谢,还让叶昭以后别这么花钱,买了那么多东西,要不少钱。
  “五叔叔,镇上衣服不贵,我买的都是日常穿的,你这老汉衫该换一件了。”
  “下地干活,有个衣服穿就行,哪需要穿那么好。还有你那两个堂弟,还要长个子的,你给他们买那么好的衣服鞋子,太破费了。”
  “长大了再买大尺码的,我挺喜欢大毛小毛的,给他们买衣服我高兴,你别管,这是我跟堂弟之间的事。”
  叶老五知道叶昭是贴补他,只能默默记下大侄女对他家的好。
  “昭昭,你要是给我带连衣裙,能不能给带件长袖的,中秋节以后天气就凉了,短袖穿不了几次,还有……能不能给五婶买件武市流行的裙子,不怕你笑话,五婶跟你五叔结婚这么些年,还没买过一件武市二厂的衣服呢。”
  叶昭一愣,随即看大毛冲自己眨眼睛,估计是大毛跟五婶说了什么,对于这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叶昭没什么好感,但是为了大毛不挨打,她配合的点点头。
  “行,五婶你想要二厂的衣服,等今年出新款了,我给你买一条好看的,到时候让我爸带过来。”
  叶老五媳妇听到这话,喜不自胜,连连道谢,都没反应过来为啥这裙子是让大哥带过来的。
  吃了晚饭后,叶诚被几个弟弟拉到一边儿,然后老二老三老四纷纷哭穷,各种有事想找叶诚帮衬。
  叶诚也很为难,才给了母亲一万,剩下的钱他肯定不能动,再拿钱贴补弟弟们,林岚怕是真要跟他离婚。
  “老二,之前你找我借钱说要种果树,也没搞成,现在又要开小卖部,村里已经有一个了,你还是老实种地吧。我确实没钱借给大家,虽然种地苦了点,但每年混个吃喝没问题,等以后大哥日子好过了,再多帮衬帮衬。”
  听到这话众人一脸失望,但还好过了一会儿就想开了,本来他们几个就是试一试,有枣没枣先打一杆子,如果能借到钱最好,借不到也没损失。
  叶老太看到林岚在,一阵阵头疼,只是现在这么晚了,也没车了,她也没办法让林岚走。
  晚上叶诚一家三口在村里睡了一觉,住惯了城里,在住村里各种不便,比如晚上上厕所,只能坐痰盂,再比如夏日的农村,晚上各种虫鸣声特别吵,还有在耳边儿轰鸣的蚊子。
  翌日早上起来,一家三口眼下都挂着淡淡的青黑。
  叶诚起得早,他打算早早就去医院,最好挂个一号,这样做完检查啥的,一上午应该能搞完,然后他们在县城直接坐车回家。
  要是在武市,就不用这么麻烦,让媳妇找一下心内科的主任,把检查一做,都不用排队,做完了还能让主任给看分析一下结果,这就是医院有人的好处,只可惜母亲这边儿不方便。
  如果没啥大问题就吃药,如果不太好,他打算把母亲带回家,在媳妇医院那住个院,好好治治。
  “我不去医院,我好好的去啥医院,你们是不是盼着我死呢。”
  这刚起床,叶老太就开始闹了起来。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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