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男啃我?我反手打得他成无毛鸡_第200章 结交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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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交谈叶昭才知道,女人是去羊城考察的,她在国外多年,这次跟着父母回国准备定居国内了,毕竟家里的长辈朋友以及多年的人脉都在国内。
  陈舒很喜欢服装,所以她想开个服装公司,她是苏省人,那边儿很多台企樱花国企业,服装产业也比较发达,开个服装公司卖自己设计的服装款式。
  她这次去羊城就是学习一下国内目前的流行趋势,没想到遇到了叶昭,还相谈甚欢。
  叶昭得知陈舒准备自己开服装公司,叶昭自己就是做服装设计的,她把上次在沪城服装展销会上看到的一些大体情况跟陈舒说了一下。
  陈舒从包里套出笔记本电脑,记录起叶昭说的有效信息,目前市面上不同年龄段的流行趋势,陈舒主要做女装,叶昭就把高中低三个方向都给她说了一下。
  叶昭说的有一些信息陈舒是了解过的,她觉得叶昭见解独到,目光长远,对服装流行趋势的把控十分准确,虽然做出的服装预测目前还不确定,但叶昭的才华已经吸引了陈舒。
  “叶同志,我真的很欣赏你的才华,以后如果我开公司,请你来我公司上班。”
  叶昭笑了,“陈姐姐,上班还是算了,我不打算离开父母,如果以后您真的开了公司,你可以看看我的设计图,欢迎购买。”
  叶昭的话给陈舒逗笑了,一口答应下来,下火车的时候二人互留了联系方式。
  一下车听着耳边儿的“鸟”语,叶昭有种亲切又陌生的感觉,前世因为跟港城羊城也有密切的生意往来,所以她粤语讲得不错,很久不讲了,突然有些不习惯,但听在耳朵里又有种说不出的熟悉感。
  叶昭叫了辆出租车直接去羊城服装厂招待所。
  九十年代的羊城,一切都那么新奇,一切都挺有意思,叶昭觉得出来转转还挺不错的。
  不过她不知道的是,她今天刚到羊城,厂里就出事了,不过是件好事。
  经过叶昭的开到,昨天中午田芳特意跑去机关食堂吃饭,当着众人的面表达了对马良栋的敬佩之情。
  当着众人的面,一个年轻姑娘,脸颊红扑扑,带着三分羞怯仰望着马良栋,“马同志,听了新闻稿知道你做了这么多有意义的事情,我身为厂里职工一份子,十分敬佩你这种爱厂如家的精神,更佩服你的学习能力,听说你都不是专业出生,调去技术科不到一个月就交了两份优秀设计图,你真厉害。”
  马良栋望着田芳,目光沉沉,心里在思考田芳想干什么。
  李淑媛则是脸色阴沉沉,如果不是在食堂,她早就一巴掌闪过去了,叶昭的表妹,狐狸精,说这些废话干什么,装出这模样给谁看,不要脸。
  可她什么都不能做,只能站在身边儿,看着这个女人勾引马良栋。
  田芳说完还掏出本子,“马同志,我十分敬佩你的能力和工作作风,不知道你能否给我签个名,如果可以的话,再给我写一句鼓励的话行吗?
  我没别的意思,我就是想向你学习,我打算自学计算机,就用这个笔记本,等我学不下去累了的时候,我就看看你给我写的寄语,努力学习。”
  马良栋不得不挤出一丝僵硬的笑容,实际上眼神已经跟田芳交换七八次了,他在用眼神问田芳,到底想干什么,但是田芳一直笑意盈盈,加上手里还有保证书,他不敢不写。
  “那、那我给你写一句,不过你也千万别把我当什么学习榜样,比我厉害的人还有很多,我们一起学习共同进步。”
  田芳眼神一亮,“麻烦马同志就写这句,一起学习共同进步好吗?太谢谢你了。”
  马良栋一听共同二字,本想拒绝,可接过的笔记本突然掉出一张折叠的信纸,透过信纸背面,他立刻认出这是自己给田芳写的那份保证书,他的心一下子被一只大手捏住,不敢呼吸。
  田芳弯腰捡起信纸,看了马良栋一眼,把这信纸加入笔记本里,“哎呀,没想到这里面还有资料,马同志,你就在这第一页上写吧,给你笔。”
  田芳看到马良栋见到信纸后,脸色刹那间苍白,心里嗤笑,跟自己私下偷偷摸摸的时候怎么不见他怕,李淑媛在就这么怕吗?
  看着李淑媛站在马良栋身边儿,眼里带着一丝怒意三分鄙夷,她心里就不痛快,要不是她有一个好舅舅,马良栋身边儿的人应该是自己。
  马良栋迅速写完本子,立刻递给田芳,连话都不让田芳说,连忙表示自己要去打饭。
  田芳拿到签名,跟马良栋说了句谢谢后心满意足的离开了。
  这一顿操作,机关的人们从头看到尾,还有部分在机关食堂吃饭的车间职工们也看到了,当然大家没多想,毕竟马良栋跟李淑媛两人处对象,看着感情还挺不错的。
  大家是觉得,马良栋的表现确实不错,有女同志敬佩,还要求给签名,有点像明星啊。
  吃饭的时候不少女同志开玩笑,“马同志,明天我也拿个笔记本,给我也签一个。”
  “大家伙要签名的快一点,等以后马工出名了,可就没这么容易了。”
  这一下马良栋再次出名,不过不同于以往,这次他在大家伙的印象中,彻底扭转了以前不好的地方,让大家开始觉得他这个人不错,有能力,爱厂,还谦虚。
  马良栋收获了一波好名声,但李淑媛生气了,从食堂出来她就质问马良栋,跟那个田芳什么关系,是不是还跟叶昭藕断丝连。
  马良栋赌咒发誓,跟田芳只是以前认识,跟叶昭绝对毫无关系。
  李淑媛对此虽然有些不信,可在马良栋巧舌如簧的解释下,她也没再怀疑下去。
  等到快下班的时候,李淑媛收拾了东西准备回家,她不住在二厂,每天上下班坐公交车,出了厂门后,她无意间看到田芳站在路边儿一棵大树后面,半遮半掩的,心里有些奇怪。
  她在那干什么?平日里李淑媛是不可能注意到田芳的,但今天田芳凑到马良栋面前,所以她对田芳的出现便格外在意。
  随后,鬼使神差地,她悄悄找了个位置躲起来,想看看田芳要干什么。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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