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五一劳动节,叶诚起了个大早,去外面买了过早加报纸。 林岚出门前,看着丈夫认真的翻看着报纸,粉都凉了,还在那看报纸,他很少看报纸啊,奇怪得很。 不过她今天值班,耽误不得,拿着鸡冠饺林岚匆忙去医院。 叶昭起床后,看到老父亲表情奇怪,高兴似乎又纠结,就有点扭曲? “你这孩子,怎么写了你和马良栋的事?” 叶昭哀叹一声,自己的马甲终于没保住,毕竟情感栏目这几个故事,父亲看一遍应该就能查觉哪个是自己写的,毕竟自己写的是真实发生的事情,父亲他知道。 “爸,你怎么看得出来?我也就开头引用了这次去马良栋家发生的事情,你现在看到的都是我编的故事,你怎么发现的。” “这还用发现,今天这份你写的提亲,你看看女主的家庭条件,男方的家庭条件,不是跟你和马良栋一模一样,我看第一遍就知道这故事是你写的。” “不过,昭昭你这故事写的真不错,这男方母亲说的话,动作眼神心理描写,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真实的就好像你经历过一般。” 叶昭总不能说就是经历过,她冷笑道:“爸,我还用经历吗?看妈妈这些年受的委屈,我在奶奶家受的委屈,这不就是经历吗,我不过是稍稍修改一下罢了。” “咳咳!” 正在喝茶的叶诚,被女儿的话说的一口水呛在喉咙管,咳得声嘶力竭,半天才喘匀了气。 “昭昭,你知道的,爸是家里的老大,你那四个叔叔都在家务农,就咱家条件好,你爷爷奶奶有什么事,也只能我多帮一把,爸知道对不住你,委屈你了。” 叶昭没做声,她想起前世,父亲心脏病突发去世后,奶奶跟父亲的是个弟弟居然来到自己家,狮子大开口要养老费,还打着父亲没有后的名声,给三天时间让自己和母亲搬出这个家,这以后就是他们老叶家的房子了。 美其名曰,叶家的家产不能刘给叶昭,因为叶昭已经嫁出去,是外人,他们那可是理直气壮的认为林岚和叶诚的所有财产都是叶家的,那一刻叶昭只看到了四个叔叔的丑陋嘴脸。 不,其实还有一个叔叔没这样,是最小的五叔叔,可五叔叔最小,他当时就反对这样,但却被三个哥哥外加奶奶骂得无力招架,他便不再做声了。 五叔叔,叶昭咂咂嘴,从小到大对自己还不错,有良心但没能力的一个人。 “爸,有件事我想问你。” 见父亲望向自己,叶昭问出了她最想知道的事情,“咱家有多少存款?” “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都长大了,是家庭成员之一,我有权利知道家中的存款,我就是好奇问问,你要不说就算了,但不许你把我当小孩子,随便说个数糊弄我。” “那就不告诉你了,反正你放心,咱家不缺吃喝。” 叶昭没套出真话,有些不甘心,“哼,我就知道你不敢告诉我家里有多少钱,不然你还怎么背着我和妈妈偷偷贴钱给几个叔叔。” “你这孩子……” 叶诚被女儿说的一顿,“行了我告诉你,但你不要往外说,咱家现在有六万块存款,记得千万别往外说。” 叶昭听到家里有六万块,还是有些震惊的,九十年代万元户就很了不得了,爸妈居然能存下六万,看来父亲也没那么贴补奶奶家。 父亲这有六万,自己目前能拿到三万,再卖掉设计图凑个十来万,在这个年代这已经是一笔巨款,很多钱了,但对叶昭来说不够。 她想买一万张认购证,需要三十万,还差二十万,下半年要凑够二十万,她到哪弄这么多钱,叶昭心里真有些着急。 叶诚没注意女儿着急的神情,“出去玩下午早点回来,现在外面热得很,晚上煮绿豆稀饭喝。” 叶昭应了一声,拿了一根油条,冲了杯豆奶回房,边儿吃边儿写,没错就算出去玩,她还要写出今天四千字的稿子。 揉了揉酸疼的手腕,叶昭有些痛苦,没有电脑每天写四千字真的好慢,昨天晚上的酸疼还没得到缓解,今天早上又要开始埋头苦写,她计划早上写两千,晚上写两千。 什么时候能买台电脑啊,她不想买台式机,现在的台式机笨重无比,屏幕也刺眼,倒是那次用过的女港商的笔记本,m国的ibm,虽然笨重,但屏幕和键盘触感都很好,估计港城有笔记本,肯定不便宜,怕是要一两万。 好贵,等卖了认购证才有钱买,叶昭叹了口气,揉揉手腕默念加油,继续奋笔疾书。 十点来钟叶昭换了身连衣裙,这条小裙子是她在展销会买的,她很喜欢这种细吊带法式连衣裙,是一件偏牛油果绿色桑蚕丝吊带长款连衣裙,外搭一个白色小开衫。 叶昭照镜子,只觉得自己整个人显得格外温柔清新,她又给自己扎了个蓬松的丸子头,镜子里的姑娘,肤白唇红,蓬松的头发,配上一身恬淡温柔的打扮,明明是那么清新淡雅,却仿佛整个人都在发光,耀眼得让人移不开眼睛。 叶昭找了半肩背的白色小皮包,跟叶诚打了个招呼出门了。 看着女儿如此漂亮,叶诚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骄傲,吾家有女初长成,自家女儿的容貌和才学,便宜顾家那小子了。biqubao.com 叶昭这身装扮,走在家属院简直是百分百的回头率。 五一劳动节,休息的人,走亲戚的人,让今天的家属院格外热闹,每个人看到叶昭,均是眼前一亮,年轻的男子更是目光舍不得挪开。 叶昭一路跟家属院的认识人打招呼,她走过后,不认识的人立刻跟自家亲戚打听这个漂亮的姑娘。 这样好看的姑娘,没几个小伙子是不喜欢的。 叶昭今天的美貌,走在大街上也是回头率连连,在公交车上,甚至一上车有好几个小伙子给她让座,都只为了能站在这个漂亮姑娘的身边儿。 等叶昭来到约见地点,又是杨杰一个人先到。 看到叶昭的一瞬间,杨杰只觉得大脑一片空白,除了叶昭眼中再无旁人,整个世界都仿佛变得安静下来,只有一个笑容甜美的姑娘,朝他一步步走进。 这是自己喜欢的姑娘,杨杰满心欢喜。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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