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写的什么告诉爸,我保证不往外说。” 叶昭望着父亲,想了想,“不行,万一以后我还要写到奶奶一家,还要写你,你肯定生气。” 这话一出,叶诚就知道自家也成了女儿的素材了,这些年他知道为了自己爸妈和四个弟弟,亏欠自己的小家庭太多,亏欠女儿更多。 “你怎么写爸都不说,你就跟爸说说你写的什么内容,到时候爸也可以帮你看看文笔什么的。” 叶昭无奈地眨了眨眼睛,“爸,我都说了情感栏目,你自己去看吧,就那么几个故事,你记着你今天说的话,我写什么你都不许生气,还有你也别给我看文笔啥的,我就是写着玩,写的了就写,写不了就拉倒,我可不想把写作当工作来做,太累。” “好好好,我不说,我自己看,我家姑娘厉害了,都能给报社投稿。” “爸,你烧的什么,怎么一股糊味。” “哎呀,红烧鱼。” 叶诚举着锅铲冲进厨房,叶昭舒了口气,拿起电话拨通报社那边儿。 情感栏目组的主编正在电话前等叶昭,这几日他给叶昭写了几封信,讨论每天增加故事内容以及提高稿费的事情,奈何叶昭一封信都没回,这眼瞅着明天都五月份了,他没办法才打了叶昭的紧急联系电话。 通过电话后,叶昭表情纠结,一会儿高兴一会儿皱眉。 高兴的是稿费涨了,千字十五,纠结的是版面增加,每天要发四千字的故事,四千字一天就是六十块,一个月就是一千八,说真的,这么多钱都顶一个工人大半年的工资了,确实不少了。 主编的诚意叶昭看得出来,这么高的稿费就是诚意,为了明年的认购证,叶昭咬牙答应了,大不了晚上多写点,好在故事都是现成的。 前世她也跟着公司一些小年轻们看网文,各种各样的网文也看了不少,套路也懂一点,对于她来说,现在的难点就是怎么故事写的更好看更吸引人。 好在这种婆媳问题是亘古不变的话题,都不用什么写作技巧,叶昭只要还原前世马家对她的嘴脸,便已经让读者们喜欢,看得欲罢不能。 主编告诉她,现在有很多信寄到报社,还有人给报社打电话,说什么的都有,大部分是骂女主怎么这么善良,都不知道反抗,明明自己是个城里人,嫁了个农村人,居然让农村人骑到头上等等。 主编很高兴,别看读者嘴上很气愤叫嚣着以后不看,但身体很诚实,他们越生气还越想看,就等着看故事里的女主清醒的那一天。 主编感慨这个年轻小姑娘,是哪来的这种婆媳经验,把夫妻婆媳男方女方各个家庭的矛盾和故事写得如此生动,生动得就好似她经历过一般。 叶昭应下了主编增稿的要求,主编那边儿也厚道,往上推了两周给叶昭补发稿费,后期一律按千十五给稿费,叶昭算了算,从五月份到年底一共八个月,也有一万多块,凑凑手里的钱加上未发下来的提成,她一共有三万块了。 三万块买认购证可以买一千张,到时候在认购证价格最高的时候卖出,一千张就是六七百万,这个年代六七百万是一笔想都不敢想的巨款。 可对叶昭来说不够,这几百万买下二厂,还掉二厂的欠款,还有国外的先进设备,这点钱根本不够,她需要更多的钱。 叶昭想到自己的设计图,她打算卖掉设计图了,上次她跟女港商打听过价格,两三千一张,如果卖给女港商,她肯定会给自己一个不错的价格,两万块是卖得到的。 但叶昭本质上希望二厂在这一世,能不倒闭就不倒闭,二厂七百号正式职工,五百来个大集体临时工,一千多职工背后就是一千多个家庭。 一千多个家庭,最少五千人,这么多人都指望二厂的工资生活,前世她见了太多二厂倒闭,职工失去工作后的悲剧,如果可以她希望二厂能一直保持下去。 所以叶昭决定等拿到销售提成,在五月底之前拿出自己的设计图,看二厂肯不肯买,如果二厂不肯,她才会考虑女港商。 前世今生,她费心经营的都是二厂,所以她打心底希望二厂更好。 想到以前叶昭神情有些恍惚,知道叶诚炒完菜,叫叶昭洗手吃饭。 “不等我妈?” “你妈在你没回来的时候就打来电话,有个产妇情况不好,可能需要随时手术,所以她去医院了,晚饭就咱俩吃。” 叶昭陪着父亲吃了晚饭,期间叶诚问了几次叶昭给报社投稿的事情,叶昭也没多说。 “爸,我给武市晚报投稿的事情,你一定保密,谁都不能说,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写小说。” “好好好,我知道了。” 叶昭吃饱饭回去码字去了,明天开始就要每天发表四千字,她今晚就要试试一口气写四千。 叶诚在书房消化女儿在报社写故事的消息,他没想到女儿居然给报社投稿,还能过稿,甚至发表的故事反响很好,被主编增加版面提高稿费。 女儿真不错,不愧是自己的女儿,叶诚越想越激动,只可惜家里不定报纸,明天一大早他立刻买一份报纸,女儿写的故事反响还不错,真可惜这个好消息,谁都不能说。 林岚晚上回来的时候,觉得丈夫有点不对,眼神灼灼欲言又止。 “老叶,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是不是你妈又要钱了?还是你弟弟们又有什么事?” 叶诚有些尴尬,这些年他没少贴补自家农村的爸妈和弟弟们,家里到现在没什么存款,都被他贴补给自己农村的那个家了。 也就是这些年,弟弟们都长大结婚后,他贴补的少了,可即便如此,给出去的钱也不敢算,一算就是天文数字,妻子总说他把昭昭的嫁妆都给他们老叶家了。 “好事,是好事。” “哦。”林岚来了兴趣,“什么好事?说说看。” 叶诚张了张嘴,想起女儿的叮嘱,“不能说,不过就是个好事,等以后你就知道了。” 这一晚上,林岚都发现丈夫时不时地自己偷着乐,问了又不说,她的好奇心已经彻底被勾起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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