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男啃我?我反手打得他成无毛鸡_第132章 表白的话没来得及说出口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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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颜钦武的一通话,犹如熊熊烈火在金升怀胸口燃烧,让他灼热难忍,憋闷难忍。
  本来对叶昭那点想收为己用的心,被这嫉妒的烈火烧得一干二净,叶昭能力出众,还会外语,不能让她出头,否则万一将来爬的比自己都高,那自己岂不是要被她压一辈子。
  颜厂长不知,自己对叶昭的一通夸赞,惹来金升怀的嫉妒,甚至给叶昭未来带来无休止的打压。
  “小叶确实很优秀,这次去的三位年轻人都很优秀,尤其是小马,在此次位置不佳,没有客流量的情况下,主动去展销会门口招揽客户,开了我们展销会的第一单。”
  陶华一听立刻道:“小马同志,真不错。”
  马良栋突然被金厂长如此夸赞,激动地脸微微涨红,“领导过赞了,是金厂长领导有方,启发了我,拿下第一单也是侥幸。”
  金升怀哈哈大笑,还是马良栋会来事,自己夸他,他就说自己领导有方,这样的人以后推起来,才不会背叛自己,才能为自己所用。
  叶昭,就算自己把她提拔起来,也是个白眼狼。
  这一刻金升怀暗下决心,一定要把马良栋工作调动的事情尽快办下来。
  “颜厂长,我有个提议,这次展销会,小马和小杨两位同志表现都不错,二位同志现在所在的岗位,已经不能给他们提供更广阔的平台,让他们继续成长,您看咱们领导班子能否考虑,给二人换一个合适的岗位。m.biqubao.com
  当然小叶不用换了,小叶调去销售科一个月不到,小叶也比较适合销售科。但小马在宣传科,小杨在车间,我觉得有点浪费人才。”
  颜钦武沉吟片刻没有立刻答应,他认为小马刚来单位不久,当初专业不对口的情况下进了宣传科已经是高起点了,现在再换科室,不太合适,但是杨杰在车间干了几年,表现不错,可以去其他岗位锻炼。
  “这样吧,调换岗位这件事也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的,到时候有机会我们开个会研究一下,我个人意见小马来单位不足一年,不建议频繁更换岗位,他现在应该在熟悉阶段,倒是小杨同志在车间待了好几年工作扎实,可以换个要求更高的岗位试试。”
  金升怀没想到,他主推的马良栋居然被厂长否了,一时间笑容僵在脸上,想瞬间沉脸,却又反应过来不能如此,脸上肌肉来回抽搐。
  叶昭看到金升怀这副神情,心情大好,食欲都大增。
  叶昭这副神色落在金升怀眼中,他既然绝对压着叶昭,此刻怎么容忍她高兴。
  “小叶同志不喝酒啊?销售人员不喝酒可不行,你们销售科从张科长到下面的职工,那个不是白酒已经起步,就连几个女同志都是八两的量。
  小叶同志你这又不喝酒,又不爱说话,以后销售工作怎么开展得好呢。”
  叶昭咽下嘴里的蘑菇片,洁白的牙齿显得笑容越发灿烂,“金厂长说的没错,销售人员大部分都喝酒,为了签下订单,自然要陪好客户。
  但我不用喝酒也能谈下订单,所以我这酒量,以后估计也没机会锻炼了。”
  金升怀在叶昭面前碰了个软钉子,再也忍不住怒意沉下脸。
  叶昭却毫无感觉似的,照旧吃吃喝喝,直到宴席散场,她都没看金升怀一眼,当然在宴席上大家互相敬酒,叶昭除了回敬厂长,敬了自己师父一次,谁都没敬。
  “叶昭。”
  出来后杨杰喊住叶昭,“这么晚了我送你回去。”
  叶昭笑道:“不用,我打个车回家。”
  “那、那我送你上车。”
  厂办主任刚要喊叶昭等等,厂办安排车送不住在厂家属院的同志们回家,结果就被张浩拦住。
  “倪主任,别喊年轻人了,人家好容易凑在一起说说话,咱们也是那个时候过来的,要给年轻人制造机会。”
  厂办主任看着两个年轻人肩并肩的一起走了,跟张浩露出一样的笑容。
  杨杰今天喝了不少酒,风一吹脚下有些轻飘飘,但他知道自己没有醉,叶昭就在他身边儿,他心头涌起一股冲动,他一定要告诉叶昭,自己喜欢她。
  “杨杰。”叶昭柔柔叫了一声。
  这一声打断了杨杰表白的勇气,“嗯?”
  “那边儿就有车,我先走了,你也早点回去休息,我看你今天喝了不少。”
  “叶昭,我……”
  “杨杰,我知道你是金厂长的人,我今天确实对金厂长不客气,但你也看到了,是他先招惹我的,我可不是那种被人欺负了,只会把头缩回去的人。”
  杨杰一怔,他不是这个意思,又不由自主的脱口道:“你怎么觉得我是金厂长的人?”
  叶昭笑笑,“因为你主任是金厂长的人,而你受你车间主任栽培。说起来你们都是金厂长这颗大树下的人。虽然你掩饰的很好,但我看得出来。
  你放心我不会因为这个疏远你,咱们是好朋友,跟你是谁的人无关。好了我走了,今天太累了,回去我还要码字。”
  叶昭嘟囔着,冲杨杰挥挥手走了,留杨杰一人在路边儿发愣。
  她怎么看出来的,自己对每个人都是很尊敬照顾的,杨杰念头一转,突然摇摇头,不对,刚才自己明明是要表白的,被叶昭带偏了。
  还有她刚才说什么码子?这是什么?尺码吗?什么叫回家还要码子?
  想不通的杨杰觉得头晕脑胀,这下自己好像真醉了。
  叶昭不知,自己刚才打岔,打断了杨杰的表白,她实在是有点忙,出差五天把存稿全用光了,她现在每天必须写两千字,否则报社的稿子就跟不上了。
  写完两千字后,已经是深夜一点了,躺在床上不到五分钟,叶昭便沉沉睡去。
  这一周从沪城回来,叶昭白天在办公室看看资料,晚上回家码字,每天去看看顾大哥,还跟顾宴廷约好,周日陪他在外面散步。
  经过一个礼拜的休息,叶昭的精力完全恢复了过来,周日天气不错,微风徐徐,阳光灿烂。
  她早上出门的时候,看到路边儿居然有卖新鲜莲蓬的,这时候的莲子又嫩又甜,吃了名目败火,叶昭买了一大袋。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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