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男啃我?我反手打得他成无毛鸡_第22章 我喜欢你是我的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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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谊会结束后,叶昭独自一人回家,身后传来杨杰的喊声。
  “叶昭,我送你回去。”
  叶昭眼神闪了闪,觉得还是要跟杨杰说清楚。
  “杨杰,我已经结婚了,虽然只是领了个证,但我也是已婚身份,你送我别人会说闲话的。还有……”
  叶昭停顿三秒后咬咬牙道:“谢谢你喜欢我,但我现在是已婚,就算离婚恢复单身,我也不想处对象,你就别在我这浪费时间了,以后我也不想考虑结婚的事。
  经历过这一次,我对婚姻没有任何期待,对不起。”
  叶昭觉得自己说的很清楚了,冲杨杰点点头离开。
  “叶昭。”杨杰突然挡在叶昭面前,“我喜欢你,是我自己的事,与你无关。我会注意,一定不会给你造成困扰。”
  叶昭看着杨杰酷酷地转身离开,那句我喜欢你,与你无关,简直太熟悉了,她没想到杨杰能说出这么经典的话。
  杨杰是个爽快人,她也不小气,“杨杰,以后咱们还是朋友。”
  叶昭今天本来心情不太好,现在却觉得心情轻松了很多,步履轻快地回家了。
  朱大娘果然给她留了门,叶昭烧了两壶开水,又把屋子里烧的热乎乎的,在外屋用热水擦了一遍,这才觉得身上不再黏糊糊的。
  躺在床上她有些想家了,家里有热水器,洗澡很方便,哪里还用这么麻烦,擦也擦不干净,还有晚上上厕所,平房大冷天只能在屋里放个痰盂,还是有点味道的。
  叶昭沉沉睡去,却不知道一场联谊会,让她成为议论的焦点。
  不光是服装厂,其他两个单位,都知道服装厂有个叫叶昭的女同志,联谊会上被三个男人纠缠。
  其中一个男人跟电视机里的港片似的送玫瑰花,还有一个男人对她表白,最后还来了一个老男人。
  九十年代初没什么娱乐活动,电视机也不是每家都有,大家除了打个扑克,最多的就是串门聊天说八卦了。
  只一个晚上,叶昭的八卦就传遍了大半个家属区,认识叶昭的人,知道她结婚了,没有一个不惊讶的。
  早上去食堂过早,叶昭发现好多人看自己,还在窃窃私议,她心里有些不得劲,买了份三鲜粉放饭盒里端走了。
  “小叶,昨天出什么事了?我今天在食堂吃饭,听到的都是议论你的事。”
  刘巧凤试探性地道:“你把结婚的事情告诉谁了?我看大家都知道了。”
  叶昭苦笑一下,“刘师傅,昨晚联谊会,马良栋来给我道歉,是他说出跟我结婚的事。”
  果然听完这话刘巧凤撇撇嘴,“小叶你信不,以我看人的眼光,马良栋说出你两结婚的事,绝对是故意的,逼你跟他过日子呢。”
  “我觉得也是,不过就算大家都知道了,我也要离婚,过不了就是过不了。”
  “哎,不过以后肯定免不了闲言碎语。”
  “刘师傅,我不怕。”
  刘巧凤动了动嘴,有些话没说出来。
  叶昭安静如鸡地在办公室躲了一天,中午去食堂打了饭也是找个角落慢慢吃,不过就算这样也还是被不少人注视,还好最后杜晓来了。
  “昭昭,没事吧。”
  叶昭环视一圈周围的人,对上他们或好奇或探究的目光笑道:“没事,我能有什么事,其实我早都做好准备了,我猜到马良栋会把我跟他结婚的事情公开。
  不过不管怎么样,他的努力也是徒劳的,我打算明天去你们科开离婚介绍信去。”
  “也好,反正这事情已经公开了,早点结束好一些,不然拖得越久,谁知道会出现什么事情。”
  叶昭微微挑眉,看了杜晓一眼,她觉得杜晓虽然年轻,但看事情挺通透的,可以当个长久朋友。
  “我吃完了,下午咱们提前半小时走,到时候在厂办门外见。”
  “好。”
  叶昭回到办公室,下午写了一个宣传稿,剩下的时间看了一些讲写作的书,突然她脑子里蹦出一个念头,自己可以投稿啊,自己完全可以把马良栋全家这种极品写出来,给那些报纸杂志的情感节目投稿。
  兴许还能赚一笔稿费呢?叶昭想着拿出信纸,开始构思故事内容。
  下午四点二十,叶昭收拾收拾东西,跟办公室唯一剩下的高师傅打了个招呼便走了。
  这时候的国企,下午上班提前半小时走的人很多,尤其是女同志,不少女同志要回家做饭,去幼儿园接孩子等等,单位也是默许的,虽然妇女能顶半边天,但大家在工作中都会照顾女同志。
  重生回来的叶昭很喜欢这种氛围,未来那种只看中利益毫无人情味的公司文化,她不喜欢也无法融入,所以买下了服装厂后,她只是在家出服装款式设计,其他事情一概交给马良栋。
  就是因为她知道自己做不到如马良栋那般绝情,又那般不要脸。
  看到杜晓,叶昭挥了挥手,二人坐公交穿过长江大桥来到武昌,杜晓父亲是铁路的,就在武昌站这边儿,吃了饭回去也方便。
  上楼的时候,叶昭的脚步越来越慢,有些忐忑还有些纠结,最后站在家门口,深吸一口气掏出钥匙打开门。
  “昭昭回来了,杜晓来了,你们俩去看电视,还有个素菜一会儿就好。”
  “叶叔叔?”
  杜晓有些惊讶,她没想到叶诚居然在家烧饭,她就没见过男同志做饭的,但杜晓很快露出笑容。
  “叶叔叔,第一次来,给您买了些水果。”
  “你这孩子,这么客气,以后别买了,昭昭你好好招待杜晓,我去把青菜炒出来。”
  “哇叶昭,你家好大啊,你爸爸是医生?”
  “我妈妈是医生,我爸爸是老师,走我带你去书房看看,你挑几本书。”
  来到书房看到三面墙全都是从上地下的书架,杜晓再一次发出感慨,“昭昭,你家里真好,房子这么大,书房里有这么多的书,你每天下班可以天天看书,好羡慕啊。”
  叶昭笑道:“那是你想看罢了,看多了也就没什么兴趣了,不过确实有些挺好看的书,这几本外国小说都挺好看的。”
  叶昭正说着,门外传来动静,林岚进家了,叶昭的动作停顿了三秒,随即又自然的把书递给杜晓。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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