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叶昭跟杨杰二人成了舞池中的焦点,两个年轻人一个漂亮娇柔一个帅气阳光。 加上杨杰舞技不错,带着叶昭在舞池里转圈,二人的舞姿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不跳舞的青年男女几乎全在看他俩。 此刻马良栋兴冲冲地拿着玫瑰花来到二楼大厅门口,进来前他又轻轻捋了捋自己的头发,确保自己一丝头发都没有乱,这才昂着头举着玫瑰花进入大厅。 一进去他的目光就被舞池中一个纤细高挑的身影所吸引,一个漂亮的女青年,穿着红色毛衣裙,裙摆在旋转中轻轻摆动,女孩子面带笑容转了过来。 看到女孩子的面容,马良栋的笑容僵在脸上,是叶昭! 他知道叶昭漂亮,所以平日里他总给叶昭灌输艰苦朴素,不讲吃穿的精神,可他还是没想到,今天的叶昭只不过稍稍打扮了下,就让他挪不开眼睛。 可当他看到一个男人的手伸到叶昭身边儿,揽住她纤细柔软的腰肢,马良栋心里燃烧起一股熊熊烈火! 这个贱货,都跟自己结婚了,还到处勾引男人! 现在还不能跟她翻脸,马良栋深吸了几口气,好不容易压下心头的怒火,挤出一丝笑容走到舞池前。 “昭昭。” 马良栋摆出一副深情脉脉的样子,把玫瑰花递到叶昭面前,“昭昭,别生我的气了,这束玫瑰花是我特意买来送你的,给你赔礼道歉。” 马良栋说完,学着港片里的样子,单膝跪地,把玫瑰花高高举起,双眸深情凝望着叶昭。 只可惜惊喜没有,惊吓倒是不少,马良栋的大背头,不知道打了多少摩丝,光滑的苍蝇都站不住,再配上叶昭曾经给他买的西装,这些只让叶昭觉得辣眼睛。 她再低头一看玫瑰花,差点笑出声,这明明是月季,也不知道马良栋偷偷剪了谁家的月季花,外面裹着学校门口五毛钱一大张的礼品纸,再加上红色的丝带,简直……不忍直视。 众人看到这一幕,全都有些吃惊,这个男人是谁,说这些话什么意思?难道是叶昭的追求者? 跟马良栋住在同楼层的小年轻们都露出不屑神情,就马良栋这条件,想追叶昭,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杨杰看到叶昭面对马良栋的时候,微微后退,便不动声色地站在叶昭左前方,一旦马良栋敢乱来,他一脚就给这小子干翻。 “昭昭,你还在生我的气吗?老话说床头打架床位和,我都认错了,你就别生气了。” 听到这话杨杰忍不了了,“马良栋,什么床头打架床位和,那是形容夫妻,你跟叶同志什么关系,你再胡说八道,别怪我揍你。” 其他几个同一楼层的年轻人也纷纷道:“马良栋,没见过你这样追求人的。” 看到这些男的一个个急赤白脸的样子,马良栋笑了,这些人再怎么觊觎叶昭,叶昭也已经嫁给自己。 “昭昭,咱们现在工作稳定,我打算五一就办酒,给你一个热热闹闹的婚礼,你看如何?” 说完他站起来,笑望众人:“还没告诉大伙,我跟叶昭去年就领证了,叶昭是我媳妇,这些日子我惹她生气了,所以趁着今天的联谊会,当着大伙的面,我要给我媳妇好好道个歉。” 说完马良栋掏出口袋里的道歉信,声情并茂地念了起来,“亲爱的昭昭,首先我要认真向你道歉,对不起……” 随着马良栋一词一句的念着,叶昭的脸色越来越黑,她没想到马良栋会选择这个时间公开两人结婚的事实,看来他根本不打算放过自己。 公开自己嫁给他的事实后,自己想要离婚,不知道要面对多少闲言碎语,在这个男权社会,女人提出离婚,不管对错全是女人的错。 他以为这样就可以逼迫自己就范?叶昭渐渐平静,望着马良栋自我陶醉的表演,露出一个讥讽笑容。 “马良栋,这玫瑰花是你在哪买的?” 叶昭突然问了个出人意料的问题,打断了马良栋的朗读,“我、我在家属……我在花鸟市场买的,一大早去挑的最新鲜的玫瑰花,表达我的歉意。” “是吗?看来你被人骗了?这是月季,长得跟玫瑰很像,但花朵没有玫瑰大,花瓣的形状也有区别,还有花鸟市场卖花的人,包装这么随意?我还第一次见到? 今天下午我听家属区有婆婆骂有人昨天半夜剪了她的月季花,不是你吧?” 马良栋脸色猛地一白,刚要说话却被叶昭打断。 “算了,是不是你跟我没关系。之前我跟你领证,是因为你苦苦哀求,想从甘省农村调到武市大城市,本来我想着咱俩好歹处了两年对象,我能帮就帮你一把,所以就同你领了结婚证。 但是后面我发现,咱俩不合适,好在咱们除了领证,什么也没有发生,今天这事情既然你说出来了,那我还是那句话,我要跟你离婚,我们不合适。”biqubao.com 叶昭不知道,她这句话,让站在门外的叶诚松了口气,还好女儿不糊涂。 看着马良栋叶诚忍不住在心里唾弃,卑鄙小人,女儿看不懂,他看的明明白白,这个男人对自己女儿处处算计,连这个道歉都是假的,其实有其他目的。 他刚才差点冲进去,生怕女儿看到这一幕心软,好在女儿清醒极了。 但叶诚随后又忍不住心疼女儿,女儿从小被自己捧在手心,心肠是最软的,能让她变成现在这样,肯定是在这个男人身上吃了大亏,受了大委屈,才会坚决要求离婚。 杨杰听到叶昭要离婚,眼中再次恢复神采,望着马良栋充满鄙夷。 “马良栋,叶同志既然不接受道歉,要跟你离婚,我劝你还是先走吧,大庭广众之下,别再纠缠叶同志。” 当着众人的面被叶昭如此羞辱,马良栋何时受过这种委屈,他怒视杨杰,“这是我和我媳妇的事,你是谁,管的也太宽了,你是不是看上我媳妇了。” 杨杰没想到自己的心思居然被马良栋看穿。 但他丝毫不惧,大大方方道:“没错,我喜欢叶昭。”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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