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昭不知道父亲从家里出来找自己,她在发愁自己现在不能立刻还上顾宴廷的钱,当初她可是跟人家说,一会儿来就还钱,现在回来都一个多礼拜了。 叶昭决定写一封信,跟顾宴廷说一下原因,可能三百块钱要晚几个月,但绝对不会超过半年,而且她一定会还。 把这封信寄出去,叶昭心里的石头落了一半,还是太穷了,她要赚钱。 吃饱喝足的叶昭回到小平房后,又给蜂窝煤炉子压了一块碳,上了闹钟睡了个午觉。 醒来后她换了一条枣红色毛衣裙,穿了一件咖啡色呢子大衣,脚上蹬着一双皮靴,扎的还是龙虾头,不过皮筋上面有两个有机玻璃做的红苹果。 这一身看着又活泼又大气,她也是赶鸭子上架,今晚的联谊会她是主持人,看了看时间差不多了,叶昭稍稍涂了点口红,赶忙出门。 “小叶?哎呀你这一打扮真好看,这是干啥去?” “大娘,单位今天组织联谊会,我是主持人,就稍稍打扮了下,不能给咱们单位丢脸不是。” “那肯定不会丢脸,小叶你本来就好看,今天这么一打扮,我都快认不出来了,本来就白穿着红裙更显白了,让外单位也看看,咱们服装厂全都是漂亮姑娘。 哎呀,是不是来不及了,我不说了你快去忙吧,晚上大娘给你留着门。” “哎,谢谢大娘。” 叶昭应了声,赶忙朝单位走去,还没到小二层的俱乐部,就看到俱乐部外面的广场上站了不少人,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 “叶昭。” 昨天一起吃饭的小年轻看到叶昭连忙招手,站在一旁的杨杰,看到叶昭的那一刻,愣在原地,叶昭白嫩的皮肤泛着莹莹光芒,太阳都没有她耀眼,在人群中,他一眼就看到了叶昭。 “大家都来了?我来晚了,没想到大家来这么早。” “早早到不错过一个女同志。” 听到这话,叶昭忍不住笑了起来,可不咋地,虽说是联谊会,但吃香的可是女同志,要知道现在有工作的女同志那可都十分抢手,所以男青年通常都会早早来,守在外面观察女同志们。 “叶昭。” 杜晓也来了,今天杜晓穿着一条黑色筒裤,上身是一件白毛衣配着紫粉色外套,高高的马尾辫,看着又利落又充满活力。 “杜晓你来了正好,走给我帮忙去。大伙你们玩,我们先走了。”biqubao.com 叶昭打了个招呼,拽着杜晓上二楼。 叶昭还没走远,其他单位的男同志就按耐不住激动心情,凑上来打听叶昭的情况。 杨杰的目光一直追着叶昭的声音,看到她甩起发辫时,在阳光照射下皮筋上闪闪发光的小装饰品。 叶昭的领导看到叶昭这一身打扮,满意地点点头,“小叶你别忙了,再弄脏衣服,你有什么事就安排大家做。今天穿得不错,打扮的很漂亮,小杜也好看,你们俩站一起,给咱们服装厂长脸。 小杜今天好多w钢机械厂的好小伙,要是遇到不错的,就相处试试,机械厂收入高待遇好,那可是好单位。” 眼见着杜晓小脸上飞起两朵红云,叶昭赶忙把杜晓拉走,领导可能觉得没什么,但对着一个没结婚的姑娘说这些,小姑娘都害羞得很。 然后她发现,自己居然一点都不害羞,心如止水,挺好。 联谊会如期举行,三个单位一共来了一百多位年轻的单身男女,叶昭宣布完最后一项节目,大家自由活动后,可算能喝口水了。 这次活动因为官方领导的参加,所以讲话时间有点长,叶昭站得腿都木了,底下的男青年们也一个个跃跃欲试。 经过接近一个小时的领导讲话,不论男女都把今天来的人观察了个遍,漂亮的女青年也被许多男青年盯上,叶昭一个自由活动,不少男青年就直冲目标而去。 “小叶,今天主持的不错。” “主席,是您领导有方,这些讲话稿都是您亲自批改,还有咱们工会的师傅们,教了我不少东西,今天联谊会顺利举行,是大家的功劳。” “嗯,不错,不错。” 主席点点头,小姑娘不错,主持节目落落大方,长得也好看,就是怎么早早结婚了,这刚结婚又要离婚,想说两句吧,又不是很清楚小叶离婚的情况。 主席撤退后,舞池里更热闹了,不少男青年请女青年跳舞,叶昭放了慢四的歌,节奏慢还简单,方便处对象的时候互相沟通。 不会儿跳舞的女同志呢,就坐在大厅两侧和后方的椅子上看着大家,跟椅子配套的桌子上放着瓜子糖还有水果,这样不会跳舞的人可以吃东西,大家都有事做,不会儿那么尴尬。 “叶昭,请你跳支舞。” 杨杰冲到叶昭面前,今天他穿着藏蓝色毛衣配灰色长裤,里面是白衬衣,衬衣领子翻出来,看着干净帅气。 “杨师……啊,杨杰,我不找对象,这场子里这么多女同志,还不够你挑。”叶昭笑着摇头。 “我知道,你还不像找对象,我也没看中的,不过来都来了,想请你跳支舞,热闹热闹,不知道你赏脸不。” 这话都说出来了,叶昭也不是小气人,笑着起身,把自己纤细白嫩的手缓缓放在杨杰手心,一个优雅的转身,被杨杰带入舞池。 此刻马良栋在宿舍里,对着镜子照了半天,还是有些不满意,又把自己新买的摩丝挤出来一些超头发上抹了抹,直到头发光亮的能滑倒苍蝇,他才露出心满意足的笑容。 然后他穿上整套西服,这还是叶昭给他买的,他刚来上班报道前,说自己没一身像样的衣服,叶昭给他买了套西服,深灰色的西服,里面陪着蓝毛衣白衬衣,再加上黑皮鞋。 在镜子面前左照右照,马良栋觉得厂里就没有比自己还精神的小伙了,他又拿上自己精心准备的玫瑰花和保证书,这次一定能将叶昭拿下。 马良栋深深闻了下玫瑰花的香味,完美,随即匆匆出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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