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觉自己和张根生有着某种联系。 首先,我们两个人都姓张。 当然是只依靠着这一点就去胡乱猜测的,我还没到上赶着认爷爷的地步。 而是来自于心里的那种感觉,这种感觉我也说不清,道不明。 其次,张根生和我舅爷认识。 有没有可能正是因为这一点,所以我的爹娘在生下我之后,就把我给丢了舅爷? 他们不可能随便把我交给一个陌生人。 也就是说,舅爷从领养我的那天开始,他就知道我的身份。 我和张根生长得这么像,他不可能看不出来。 舅爷那边沉默了许久,只能听见孩子的哭泣声,还有几句不耐烦的叹气。 “你现在在哪儿?怎么知道的张根生?” “我……”我刚好准备回答,又突然停了下来。 要是告诉舅爷,我在秦怀玉的家里,舅爷肯定能联想到我是干啥的。 直接告诉舅爷我是盗墓的? 舅爷会不会对我很失望?我的心里没底。 可要是不说,舅爷也不会告诉我,相关张根生的事情。 舅爷对我说道,“等你有时间回来了,我再告诉你这件事。” “好!”我答应了下来。 当着面解释,总比在电话里面说强。 我忧心忡忡的挂断了电话,舅爷的没有直接回答,让我更加确定我和张根生是有关系的。 我回到了后院,蓝莓小声问我,“怎么了?问出什么了吗?” 我摇摇头说,“目前没有,我舅爷好的差不多了,在回东北的路上。” 蓝莓拍了拍我的肩膀安慰道,“你的身世会搞清楚的,不要着急,慢慢来。” 秦翰林站在门口,冲着我们喊道,“饭做好了,来吃饭吧!” 我和蓝莓搀扶着秦怀玉走进了房间里。 秦怀玉其实都不用搀扶,他的身子骨很硬朗,比起我舅爷都要强上不少。 吃饭的时候,秦怀玉安慰我说,“不用太计较你的身份和过去,好好的活着比什么都强。” “就算不知道父母是谁,又能怎么样?知道了,对你反而是一种负担。” 我不知道这句话应该怎么理解才是正确的。 但结合起来秦怀玉刚刚的那番话,我明白了一件事。 那就是我的身份不简单,但相同的,在我知道自己身份的同时,可能也预示着危险的来临。 所以只有我足够强大了,才能担得起自己得知自己身份的后果。 吃过饭后,秦怀玉指了指院子里的偏房说,“今晚太晚了,等明日再走吧!” “那间房子是留给你们的,你们应该是两口子吧?郎才女貌,般配般配!” 我险些一口水把自己给呛着。 我扭头看向了蓝莓,发现她也正看着我。 但她似乎并没有想要澄清的打算。 这什么意思? 难道是默许了我们两人是情侣的关系? 我的心里还点沾沾自喜。 我连忙岔开话题问道,“老爷子,你们家有门绝学,叫不灭鬼灯。” “我想知道这个不灭鬼灯是怎么制作出来的?为什么会在无氧和大风中能依然燃烧而做到不灭的呢?” 蓝莓突然用脚碰了碰我,“不要问那么多。” 秦怀玉摆摆手笑道,“不碍事的,不碍事的,我们家的确有这门绝学,但制作的方法已经不算秘密了。” “即便是做到了方法,凑齐了材料,做出来了,也未必就能派上用场。” “现在科技在不断变化,日新月异的,一天一个样,这些老旧东西,早就该被淘汰了。” 秦翰林插一句说,“适应时代,才不会被时代淘汰,不灭鬼灯是旧时代的产物,这个时代已经不需要它了。” 简短的一句话,直接将这一绝学说的极具凄凉。 但也不得不感慨,时代在变化,人的喜好在改变。 就拿殡葬来说,当初只有德高望重的人才配得上的《百鸟朝凤》,如今成为了谁都能让它响起的曲子。 当利益站在最高峰的时候,一切都变得渺小起来。 为了养家糊口,你就得去吹它! 煤油灯被电灯取代,就像是不灭鬼灯被手电筒替代一样。 时代是需要进步的,跟不上,那就只能成为时代的牺牲品。 秦翰林是悲观的,不灭鬼灯卖出一盏,就够家里人吃用两三年。 现在没有人需要了,他也只能做别的养家糊口。 不得不承认的是,秦家在走向没落。 秦怀玉脸上闪过一丝悲伤,但很快就恢复了过来,又换成了慈祥的笑容。 “不灭鬼灯最重要的地方在于灯芯和灯油,里面的灯油是混合着几种油提炼出来的。” “灯芯采用的不是棉芯,而是一种比棉芯更耐烧不灭的材料,最重要的是里面加入了镁粉。” 镁的燃点很低,蜡烛熄灭之后的余温达到或者超过了它的燃点,熄灭后就会复燃。 “灯油里有一种现在很稀少的关键油,乃是人死之后,体内产生的尸油。” “尸油混合着其它的油,油的下层就会储存氧气,氧气会被灯芯吸入,所以可以达到无氧燃烧的效果。” 听到秦怀玉的解答,我和蓝莓才明白过来。 这里面最重要的东西就是尸油,动物尸体的还不行,没有人体内的尸油精纯。 在经过特殊的手法提炼之后,混合加入别的油进来,才能达到内部储存氧气的效果。 秦怀玉站起身来,伸手从不高的房梁上取下来一盏灯笼。 进来房间之后,我一直都没有抬头看,现在才发现房顶上挂着不少的灯笼。 什么样的款式、颜色的都有,还有不少儿童使用的。 秦怀玉把灯笼放在我们的眼前,拿着一根银针搅动着灯油。 没错,蜡烛里面放的不是蜡烛,而是一盏煤油灯。 灯笼框架用的是竹篾,外面是一层油性纸。 秦怀玉停下手来,用火柴把煤油灯点燃,火焰如一条火蛇般在灯笼里跳起舞来。 “吹一下试试。”秦怀玉对我说。 我把嘴凑到灯笼的上端,朝着火焰吹了下去。 “呼!” 火焰偏了偏,很快又立起来继续燃烧了,灭都没灭一下。 秦怀玉把煤油灯拿出来,找了一个玻璃罩盖上。 在玻璃罩内的氧气耗光之后,神奇的一幕也发生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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