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呦,你这是什么表情。” 萧烨抱着胳膊有恃无恐,“这是我家哎,你在我家,当着我家人的面,还想揍我啊,来啊来啊你揍啊,我看你敢不敢,略略略。” “……” 呵! 以为他对付不了他? 傅行司轻笑一声,他没发作,淡定地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翻出慕晚晚的头像,当着萧烨的面给慕晚晚发了条语音。 他叹口气,“晚晚,你家人好像不太喜欢我,要不然……我还是走吧。” 他语气幽怨。 像是受了什么天大的委屈。 “草!” 萧烨瞪大眼睛,不敢置信,“你是什么品牌的绿茶啊,怎么能这么装。” 眼看人群里的慕晚晚开始掏手机,萧烨急了,扒拉着傅行司的胳膊,“撤回撤回快撤回,我告诉你还不行吗。” 丫的。 慕晚晚那死女人就是个恋爱脑。 要知道傅行司在他这儿受委屈了,她肯定要发作。 她今天刚回家。 他要惹慕晚晚生气了,不用奶奶动手,他爸妈就会扒了他的皮! 傅行司懒懒扫他一眼,慢条斯理地撤回了消息。 撤完。 他也不说话,就用那双墨色的眸子似笑非笑地看着萧烨。 “……” 草! 搞了半天,他竟然是食物链的最底端。 萧烨捂着胸口,整个人都不好了,他无奈开口,“你这身衣服,胸前再别朵大红花,就能直接拉着晚晚去婚礼现场了,你一副宣布主权跟我们抢人的架势,谁能喜欢你啊。” “……” 好像有点道理。 于是傅行司默默脱掉了西装外套,他挽起衬衣袖口,努力让自己看上去随和无害一点。 傅行司没有被冷淡多久。 因为慕晚晚怕他不自在,趁几个舅妈跟姐姐聊天的功夫,偷偷从人群中跑过来了。见他跟萧烨一起靠在墙边,外套随意搭在臂弯间,她走过来握住他的手,“衣服怎么脱了?” “有点热。” “哦。” 屋里开了暖气,且人数众多,确实热腾腾的。 慕晚晚没多想,站在他身边跟他十指相扣,傅行司唇角上扬,用力回握住她的手。 他知道。 慕晚晚是在用行动告诉萧家人,他是她在意的人呢。 他在心里默默数着。m.biqubao.com 三! 二! 一! 最后一个数字刚刚落下,萧家的人像是才发现他一样,纷纷走了过来,“行司,你怎么在这儿站着呢,快过来坐啊。” “都是一家人,别这么见外,快来跟大家聊聊天。” “……” 傅行司唇角勾起。 他没在意刚才的冷遇,牵着慕晚晚的手笑着跟大家寒暄起来。 傅行司能有今天的地位,情商和能力是足够的,人格魅力也是有的。 他昨天就做过功课。 不但知道萧家的十个孙子姓甚名谁,还知道对方的职业和基本的兴趣爱好。 所以看到慕晚晚的十个表哥,他压根不带认错人的,张嘴就是大哥二哥,三言两语就跟大家打成一片,轻易就获得了同龄人的好感。 …… 慕晚晚和傅行司在萧家如鱼得水的时候。 医院里的孟钰也没闲着。 她正在跟傅夫人聊天。 傅夫人是五分钟前来的医院,不但给她带了两个果篮,还给她带了一束百合花。 “伯母……” “别起来别起来。”傅夫人快步走过来,伸手按住孟钰的肩膀,“你还伤着呢,快躺好。” “没大碍。” “都缝针了还没大碍。”傅夫人心疼地看着她头上的纱布,“医生怎么说的?” “医生说用美容针缝的,好好护理就不会留疤。” 傅夫人松口气,“那就好,女孩子的脸是最金贵的,留了疤就不好看了……你要听医生的话好好养着,该忌口的东西要忌口。” “嗯。” 孟钰忍不住往门口的方向看,见傅夫人进来后,就没人了,有些失落地垂下了眼睛,她抓着被子,“伯母,行司哥哥他……没来吗?” “他回公司上班了,今天公司开门第一天,他当老板的不去不太好。” “嗯。” 孟钰乖巧地点头。 傅夫人瞧着心里不是滋味,“听你妈妈说,你想起这五年的事情了?” “是,昨晚想起来的。”孟钰有些颓然地靠在身后的枕头上,苦笑道,“我倒宁可没想起来,或者……像之前一样什么都别记起来,浑浑噩噩地过日子也没什么不好的。” “……” 傅夫人心疼地握住她的手,“小钰啊,伯母今天过来,就是想跟你说,伯母一直很喜欢你,也很看好认可你。以前你跟行司的感情,伯母是看在眼里的……你们四年的感情,不是那么轻易就被别人取代的。” 孟钰懵了一下,“伯母,您的意思是……” “你别怪行司,这五年来,你音信全无,行司是真的以为你过世了,才会开始新的恋情的。” 孟钰垂着眼睛,“是我对不起他。” “你千万别这么说。”傅夫人目光落在孟钰散开的病号服,那里隐隐约约能看到一个白色的疤痕,她心一软,叹道,“当年要不是你替行司挡的那一枪,说不定伯母早就白发人送黑发人了,你是行司的恩人,也是我们傅家全家的恩人,你没有对不起任何人。” “要怪就怪慕晚晚,都是她趁虚而入,你和行司才被迫分开的。” “……” 孟钰苦笑,“伯母您别这么说,不能怪晚晚,他们俩男未婚女未嫁,走到一起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是我的错,是我回来得太晚了,行司哥哥才会爱上别人。不管他怎么选择,我都能理解的……” 傅夫人一听就皱紧了眉头。 她今天是来给孟钰打强心剂的,可不是来听她说丧气话的。 “什么爱不爱的,行司只是离不开慕晚晚而已。” 孟钰疑惑,“离不开?” “对!” 傅夫人声音鄙夷,丝毫不掩饰对慕晚晚的厌恶,“行司植物人状态醒来之后,就落下了头痛的毛病,去医院检查也查不出个所以然来,他醒过来之后,备受疼痛的折磨。后来他发现,慕晚晚身上的气息能缓解他的头痛,他这才跟慕晚晚在一起的。” “……” 孟钰愣住,“您的意思是说……” “行司发病的时候,成宿成宿的睡不着,时间长了会危及生命,所以他跟慕晚晚在一起,只是为了缓解症状,不一定是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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