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后。 慕晚晚接到了庄倩打来的电话。 她的声音听起来很疲惫,“我是庄倩,我在你家小区大门口的咖啡馆,出来见一面吧。” 慕晚晚扬眉。 没想到她真的能接到庄倩这通电话,“好。” …… 十分钟后。 咖啡馆。 慕晚晚和庄倩相对而坐。 她点了两杯咖啡,靠在沙发上,没急着说话,抬眸打量庄倩。庄倩已经完全没有她记忆中精致优雅的样子。 她面色枯槁,神色疲倦,整个人一下子老了十几岁的样子。 一低头。 她目光落在庄倩的脖颈上。 虽然她穿着半高领的毛衣,但脖颈上青紫的指痕并没有被完全遮住。 感受到慕晚晚的视线。 庄倩下意识把毛衣的领子往上扯了扯,她自嘲地笑了笑,“你赢了!” “想通了?” “是。” 慕晚晚端着咖啡,小口小口地抿着,等着她接下来的话。虽然有一肚子的疑问,但她不能问。 现在占主导位置的人是她,如果她太急切,恐怕庄倩又要跟她谈条件了。 片刻后,庄倩果然憋不住了,她捏着拳头问,“微雨还活着吗?” “……” 慕晚晚放下咖啡杯,笑了,“我说了,我也不知道唐微雨的下落,只是如果你愿意拿出诚意,我可以帮你一起找。” 对于庄倩。 她不可能给予全部的信任。 谁知道她身上有没有录音笔之类的东西,如果她承认,唐微雨在她手里,等来的可能就不是她和唐见礼的犯罪证据,很有可能是警察了。 见她言语防备,庄倩也不奇怪,她揉了把脸,没再说话,开始坦白,“你说得没错,当年妈妈的车祸,不是意外。” “……” 慕晚晚默默坐直了身体。 下一秒。 她拿出手机,当着庄倩的面,打开录音,见她看过来,她扬眉,“不介意吧?” “……” 她来坦白的那一刻,就没打算把自己从这件事里摘出去。 “随你。” 慕晚晚说,“麻烦你再重新说一遍。” “……” 庄倩捏了捏拳头,到底又重新说了一遍,甚至为了录音,她还说得更详细,“五年前,慕诗雅的车祸,是你爸唐见礼一手策划的。” “为什么?” 慕晚晚问出心中的疑惑,“他为什么要在离婚后这么多年,策划车祸害我妈?” “因为……你妈妈查到当年你外公的死,出自唐见礼的手笔!” 慕晚晚豁然抬头。 庄倩也不想坦白,但她现在实在没办法了。 唐见礼跟她发动了所有能发动的人,找遍了所有能找的地方,依旧找不到唐微雨。本来她还想再坚持两天,说不定两天后大家一起努力,就找到微雨了。 可昨天晚上。 她半夜起来喝水,黑灯瞎火中,她听到厨房里有动静,本来以为是小偷,她紧张地走过去,却看到唐见礼手里拿着个注射器,往她喝的瓶装水里注射东西。 她的心当时就凉了半截。 今天一大早,她拿着矿泉水去医院检测,发现矿泉水里被注入了过量的甲硝锉,医生告诉她,这种药物过量会导致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还会影响神经系统,如果长期服用,且剂量太大,会损伤神经,很有可能会让人精神失常。 唐见礼是想折磨疯她。 报复她给他下药,让他以后再也不能当父亲。 失望心寒过后,她一通电话打给了唐见礼的助理唐子龙,把他从公司叫出来。她为了拿捏唐子龙,手里攥了不少他的把柄。 她什么都没说,直接把对方的犯罪证据往他面前一扔。 唐子龙当即就举了白旗。 唐子龙告诉她,唐见礼已经找好人,准备在慕诗雅醒来之前对她下手,还告诉她……唐见礼找那些人用的钱,都是从她名下的银行卡里划的钱。 他准备把所有的罪名都推到她身上。 等她被抓。 唐见礼会去看守所看她,告诉她,如果她不认罪,就把全部的财产捐出去,也不会给唐微雨一分。 听完。 庄倩又哭又笑。 唐见礼不愧是她的枕边人,多了解她啊。 知道她最大的软肋就是微雨。 她忍不住想。 如果事情真的到了那一步,她肯定会为了微雨,选择认罪的。 但还好。 现在还没走到那一步。 唐见礼想把所有的脏水泼到她身上,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门都没有! 她就是进监狱,也要拉着唐见礼一起。 唐见礼了解她,她也了解唐见礼。 以他自私的性子,他脱罪之后,也不会把家产交给微雨。反正这辈子都不会再有儿子了,他会挥霍家产,开始享乐人生。 到最后,留给微雨的,可能不是家产,而是一个烂摊子。 她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所以。 思索再三,她决定跟唐见礼同归于尽。只有他们都进监狱了,唐见礼才会没有选择地把公司和财产全都交给微雨。 想明白之后,她就拨通了慕晚晚的电话。 …… 看着慕晚晚不敢置信的表情,庄倩扯唇笑了笑,“当年你妈跟唐见礼谈恋爱,你外公外婆就不同意。你外公是国内第一批翡翠商,你外婆是医生,那时候你们家的条件就非常好了。而唐见礼,他就是一个山沟沟里飞出来的凤凰男。” “门不当户不对,你外公外婆当然极力反对,但你妈被他们养得太单纯,再加上唐见礼年轻的时候,长得帅嘴巴又甜,把你妈妈哄得非他不嫁。后来你妈怀了慕早早,那个年代,未婚生子会被人指指点点,你外公外婆没有办法,就同意了这门婚事。” “婚后,唐见礼住到了你外公外婆家,他特别能装,你姐出生之后,为了显得他体贴,他什么都不让你姐干,照顾你姐,照顾孩子,全都亲力亲为。就这样坚持了两年多,你外公外婆对他的态度才有所转变。” “唐见礼顺利进了你外公的翡翠工厂,他学习能力很快,加上是老板的女婿,大家都很乐意教他东西。” “但你外公对他还有所防备,只让他学手艺,不让他接触核心的东西。” “等了两年,见老头子对他还是千防万防,唐见礼终于忍不住了,他觉得,只有除掉你外公,他才能顺利接手翡翠工厂。” “然后……他就行动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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