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了一会儿,温谦又觉得自己情绪有问题。 他跟慕早早因为案子认识,他是慕早早的代理律师,再说近一点,他们充其量算朋友,连好朋友都算不上。 她要处理的是家事,不跟他说再正常不过了。 他有什么好生气的? 自己的小情绪来的简直莫名其妙。 等心态平和了,温谦脑袋瓜子就飞快地转动起来。 他猜测应该是唐家的人做了什么事儿,惹恼了慕早早,慕早早应该是想跟他家撕破脸皮,又怕那场面会吓到孩子,所以让他帮忙照看安安。 他深深看她一眼,“我是你的代理律师,有什么事搞不定,随时给我打电话。” 慕早早心中温软,“好!” 温谦推着婴儿车回了温家。 等他们离开,慕早早脸上的笑容才一寸寸凉下来。 生下安安后。 她在月子中心坐月子,安安快满月的时候,她发了条朋友圈。 妈妈以前的一个好朋友得知她当妈了,给她打来祝福的电话,两个人聊着聊着,就聊起了以前的事儿。 那个阿姨叹息着跟她说,妈妈车祸之前那段时间情绪一直很差,有一次她跟妈妈逛街,还听到妈妈说要弄死唐见礼。 当时她心里就是一突。 诚然。 妈妈跟唐见礼闹到离婚这一步,肯定是没有感情了。但因为有唐微雨在,两个人并没有彻底撕破脸。 当年离婚也没走司法程序,双方协商好财产和孩子的分割后就和平离婚了。 遭遇背叛离婚的那段时间是妈妈最痛苦的时候,那时候妈妈都没报复唐见礼,怎么在这么多年之后,她突然说要弄死他? 她觉得事情不对。 所以听到晚晚说唐见礼想接她回唐家,她没有任何犹豫就同意了。 她想搞清楚,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她知道唐见礼的书房是禁地,所以她才想办法在里面装了监听器,这段时间,她没少听唐见礼和庄倩在书房说秘密。 但这些秘密,都没有关于妈妈的。 直到今天唐微雨说漏嘴。 原来,当年的车祸不是意外,妈妈是被唐见礼害成现在这个样子的。 这是蓄意谋杀。 被抓到证据,唐见礼和庄倩会坐牢,甚至可能判死刑。 那么。 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竟然让唐见礼不惜铤而走险,也要害死妈妈? 慕早早觉得自己当年忽略了太多的问题。 可无论如何。 唐见礼和庄倩联手害的妈妈成植物人已经是实锤了,她本来打算查到真相就离开唐家,但她恨呐! 这些人渣把妈妈害得这么惨,害得她跟晚晚年纪轻轻就承受了生命不能承受的痛,凭什么他们还能这么舒舒服服地过日子?! 这不公平! 所以。 得知唐见礼他们对她的计划之后,她就决定留下来。 送走安安。 慕早早再无顾虑。 她转身回了院子,刚进客厅,庄倩就迎了上来,“咦,早早你不是带着安安去散步了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安安呢?” “……” 庄倩脸上温柔的笑容,非常具有欺骗性。 要不是慕早早知道她的真面目,恐怕也要被她的伪装骗了。 微雨…… 就是被这样的她洗脑的吗! 得知真相后,她用尽所有的自制力,才控制住自己没有找唐见礼和庄倩拼命。 她庆幸自己不是五年前那个遇事就慌的小姑娘了,现在的她,经过人情冷暖,经过几年社会的捶打,已经可以控制自己的情绪了。 指甲深深嵌入掌心,疼痛让她大脑越发清醒。 演戏? 她也会。 她抬眸,淡淡对庄倩道,“刚才在门口碰到温谦了,他今天下班早,带安安去他家玩了,说是吃完晚饭再把她送回来。” 温谦很喜欢安安,这些天只要有空就会抱抱小丫头。 庄倩没起疑,只是有些遗憾。 如果时间充足。 搞不好慕早早跟温谦真的能成。 但现在他们等不了了。 庄倩柔柔道,“你回房歇一会儿吧,今天晚上家里有客人要来,晚上我们一起吃个饭。” 慕早早没动,问她,“微雨呢,我去看看她。” “她脸伤了,我让佣人陪她去医院看脸了,她刚才给我打了电话,说估计要住院,今天晚上应该不回来了。” 实际上。 是怕唐微雨年纪轻,在慕早早面前露馅,所以庄倩才把她支走了,为了防止不被坏事,庄倩还给家里的佣人放了假。 现在整个唐家,除了老唐跟她,就只有慕早早和一个厨师和小工。 厨师和小工是从酒店请来的,现在正在厨房里备菜,等会儿晚饭做完之后,厨师也会带小工离开。 慕早早目光一闪,“哪家医院,我去看看。” “别!” 见慕早早看过来,庄倩意识到自己反应过于激烈了,她迅速调整了情绪,“本来我今天要陪她一起去医院的,但微雨爱美,她不太想让人看到她脸上的伤,就没让我去。她专门跟我交代,让我们都不要去医院探视她。” 为了防止慕早早误以为她不关心唐微雨,庄倩又说,“我问过微雨的主治医生了,医生说她脸上流那么多血,看着可怕,实际上就擦破了点皮,养几天就没事儿了。你要不放心,可以给她打电话。” 庄倩和唐见礼已经制定好计划了,慕早早作为他们的目标人物,庄倩当然不可能让她这个时候离开。 慕早早对此心知肚明。 她淡淡道,“那等她回来再说吧。” “……” 不知为何。 庄倩从她这句话里听出了几分秋后算账的意思。 她摇摇头,觉得自己可能想多了。 慕早早跟微雨虽然没有跟慕晚晚亲,但也是很疼爱她的,想了想,庄倩忍不住替唐微雨解释了一下,“今天晚晚说的事儿,可能是误会,等微雨回来,我再让她跟你解释。” 慕早早不置可否,“累了,我回房了。” “去吧去吧。” 等慕早早的身影消失在视线中,庄倩眉头才轻哼一声。 过了今晚。 她就自顾不暇了,哪还有功夫找微雨的麻烦。 晚上六点。 刘总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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