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咪,爹地没你不行_第152章 谁让我身娇体弱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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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
  医生办公室。
  秦晔坐在椅子上,裤腿撩到膝盖,露出他被灼伤的小腿,医生检查之后说,“伤口面积比较小,处理得也很及时,问题不大,开点外用药回去擦几天就好了。”
  “不是吧。”秦晔伸着脖子,不停给医生使眼色,“我这是被泼了硫酸,硫酸啊,真的不用住院吗?”
  医生正在电脑面前开药,没看到秦晔的眼神,闻言没好气道,“这么点小伤住什么院,住院手续还没办好,伤口都要愈合了,别占用医疗资源了。”
  “……”
  秦晔嘴角抽搐。
  他好不容易英雄救美一次。
  本来打算找个理由让慕晚晚贴身照顾他几天,跟他培养培养感情,看到他的优点,哪知道这医生这么不配合。
  秦晔放下裤腿,偷偷瞥了眼身后的慕晚晚,小声嘀咕,“这伤很疼的好不好,哪有你说得这么轻巧。”
  医生刚接诊完一个放学骑车摔跤的小姑娘,小姑娘来的时候,胳膊肘被摩擦得全是血,校服都染湿了。
  但人家淡定得要命,一声都没吭。
  听到秦晔还在碎碎念,白头发的医生直接翻了个白眼,“现在的男人啊,一个个身娇体弱的,还没个小姑娘坚强。”
  “……”
  草!
  他想骂人!
  慕晚晚扑哧一声笑出声,她看着秦晔雪白的皮肤,赞同地点头,“嗯,确实挺身娇体弱的。”
  “慕晚晚!!”
  医生已经开完药,慕晚晚抓起就诊卡,“赶紧走了去拿药,再不拿伤口愈合了咋办,走了走了。”
  秦晔坐着没动。
  “走啊。”
  “扶我。”
  见她不动,秦晔怒道,“你就是这么对待伤患的?我可是为了救你才受伤的。”
  “行行行,您别念叨了,我扶还不行吗。”
  “哼!”
  慕晚晚扶着他站起来,秦晔立马歪着身子靠在她肩膀,他拖着那条受伤的腿,把身体一半的重量都压在慕晚晚身上,慕晚晚差点被他压倒。
  “秦晔,你的腿不是断了。”
  秦晔得寸进尺,一只胳膊搭在她肩膀,身体更多的重量都交给她,“没办法,谁让我身娇体弱。”
  “……”
  这话是医生先说的好吧。
  怎么不见他跟医生较真呢。
  慕晚晚到底理亏,没再跟他争执,她认命地半拖半抱着秦晔往外走。秦晔的身高跟傅行司差不多,慕晚晚一米六八的身高,在女孩子堆里算很高了,秦晔硬是比她高出一头。
  他看着瘦,但这么个大个子靠在她身上还是很有分量的。
  盛夏的天。
  刚出医生办公室,慕晚晚就出了一身汗。
  医生办公室在四楼。
  想到要扶着秦晔下四层楼,慕晚晚就心累。biqubao.com
  经过电梯时,恰好电梯停下。
  慕晚晚立马扶着秦晔往电梯里走,秦晔却不动了,“我不坐电梯。”
  “为什么?”
  秦晔不知道想到什么,面色闪过一丝阴郁,他拉住慕晚晚的手腕,“大夏天的,电梯里一股子汗臭味,我有洁癖,才不要跟他们挤。”
  他声音没有控制。
  闻言。
  电梯里的众人齐齐看过来。
  慕晚晚尴尬得不行。
  两人说话时,电梯门已经合上了,慕晚晚没有办法,只能咬牙扶着他走楼梯。
  等下到一楼。
  慕晚晚只剩下喘气的份儿了。
  她现在唯一庆幸的是她从餐厅出来的时候把礼服换掉了,要不然她还真没办法把秦晔扶下来。
  她严重怀疑秦晔是故意的。
  去药房拿了药,慕晚晚松口气,“走吧,我送你回家。”
  “回家?”
  “要不然呢。”
  “我折腾到现在晚饭还没吃呢,你先帮我把药擦了,然后带我去吃饭。”秦晔理直气壮,“我都帮你几次了,你不会连顿饭都不请吧。”
  她是打算请他吃饭的,但没打算今天请,“你走路不是不方便吗,改天请吧,我可不想背着你去餐厅。”
  “咳,我突然觉得腿也没那么疼了。”
  “你确定?”
  秦晔从不锈钢椅子上站起来,他踢了踢腿,又行动自如地走了几步,然后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我这会儿感觉好多了。”
  “……”
  明明能走,还故意折腾她!
  慕晚晚气得够呛。
  她把手里的药扔给秦晔,转身就走。
  “你去哪儿啊?”
  “不是要吃饭?走不走。”
  “走走走。”
  秦晔大步追上来。
  ……
  慕晚晚是开自己的车来的。
  秦晔一坐进副驾驶,就开始给傅行司上眼药,“这是傅行司给你买的车吧,呵呵哒,你知道他有多少辆豪车吗?起码二三十辆,其中有好几辆是八位数的,给自己买车就挑好的,给你这个女朋友买就选这种便宜货,小气吧啦的。”
  “赚那么多钱都不舍得给自己女朋友花,这种男人要来干什么,你赶紧把他踹了跟着我,我保证比他对你好。”
  “……”
  慕晚晚听得直皱眉,“这车不是便宜货,对我来说已经是很好的车了,傅行司再有钱是他自己辛辛苦苦挣得。我是找男朋友又不是找爹,傅行司凭什么养着我?亲爹都不一定养自己闺女,凭什么要求男朋友这么多。”
  “你还护着他……”
  “你要不要坐,不坐就下去。”
  “……”
  就这么护着。
  他还不能说说了。
  秦晔气得头顶冒烟。
  他想发脾气,但想到慕晚晚彪悍的性格,又生生忍住了。
  算了。
  他好不容易在慕晚晚跟前刷足好感,可不能跟她吵架全毁了。
  挖墙脚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儿。
  他慢慢来还不行吗。
  秦晔系好安全带,不吱声了。
  慕晚晚把空调打开,为了防止冷场,还特意开了音乐,秦晔没话找话,“你也喜欢听林俊杰的歌啊?”
  “嗯。”
  “我也喜欢,他好多场演唱会我都去看过,现场稳的一批,实力特别强……你最喜欢听他哪首歌?”
  “我在开车,你好吵。”
  “你回答我,我不就不吵你了。”
  “……”
  秦晔还在不停追问,慕晚晚只能回答,“《修炼爱情》。”
  “你为什么喜欢这首,我就比较喜欢《曹操》,野心都唱出来了。”
  慕晚晚觉得耳边有一百只蜜蜂嗡嗡嗡地吵,“因为傅行司也喜欢这首歌,这个答案你满意了吧?”
  “……”
  秦晔瞬间消音。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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