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之我和小哥青梅竹马_第222章 日常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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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烈士陵墓。
  白初放下手里的向日葵。
  连照片都没有的墓碑也不知道多久没有人打扫,上面落了一层薄薄的灰尘。
  白初用手绢将上面的灰慢慢擦去。
  “好久不见。”
  白初发现,和旧人相逢之后,他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好久不见。
  其中很大一部分,他们的重逢是在墓碑前。
  真烦人。
  一次次的送走友人。
  现在白初有点明白为什么黑瞎子变了。
  失去了重要的人总是会变的。
  “这是你们的亲人?”
  胖子猜测道。
  别人去玩都是往景点走,或者往有好吃的地方走。
  偏偏白初带着他来了烈士陵墓。
  这算什么新的旅游方式?
  胖子想不通。
  “是朋友。”
  “忘年交?这岁数差距也太大了。”
  胖子看了眼墓碑上生卒年,换算了一下,觉得有点古怪。
  要是按照墓碑上的生卒年算。
  这人死的时候,白初他们才几岁。
  哪门子的朋友。
  不过胖子没有追问。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他不需要问得那么详细。
  胖子闲得无聊四处乱看。
  人闲着没事做的时候。就会忍不住目光发散,给自己的眼睛找点事做。
  白初和张启灵会因为允正难过。
  胖子又不认识允正,自然不会因为他伤春悲秋。
  他跟着鞠了一躬后,就无聊的看附近的墓碑。
  慢慢的读这些英烈的名字和出生年月。
  王三金。
  1912年6月-1943年2月。
  秦志敏
  1923年1月-1954年5月
  ……
  白初
  1913年9月-1939年1月
  白朝
  1914年3月-1939年1月
  “白初,你们快看,我找到了两个和你们重名的人。重名也就算了,这两人还埋在一起。算算年纪,也是兄弟。”
  胖子连忙扒拉两人。
  太稀奇了。
  “这是什么诡异的缘分。”
  胖子向来信奉缘分。
  见那么有缘,从他们带来的花里面扒拉了两支放到了两个墓碑面前。
  “遇到就是缘分,说不定五百年前是一家呢。”
  说着还拜了拜。
  两位正主:……
  倒也不用那么有礼貌。
  毕竟正主就站在他面前。
  这应该就是孟获说的,为了给他们打掩护立的碑了吧。
  白初看了眼。
  那两个墓碑离允正还不算远。
  也就间隔了几个墓碑的样子。
  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其他原因。
  “白初,你们也来拜拜。这多巧啊,没准他俩还是你们的亲戚呢。”
  胖子还想让两人来和埋这儿的两人认认亲。
  白初:……
  张启灵:……
  好怪。
  自己祭拜自己。
  “胖哥,算了。”
  “行叭。”
  胖子没强求两人。
  “太巧了,一个重名也就算了,居然你们两个都重名。还有那么巧的事。”
  胖子觉得这事太有意思了。
  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
  “是啊,真巧。”
  解释起来太麻烦,白初没有说,那其实就是他和张启灵的墓。
  虽然他们俩没躺里面。
  从陵园里出来。
  三个人又懒懒散散的逛了半天。
  逛到了菜市场去。
  给胖子买鸡。
  晚上吃小鸡炖蘑菇。
  “今晚上就吃?”
  白初点头,“可以吗?”
  被白初乖乖的,一脸期盼的看着,胖子怎么可能拒绝,当即拍拍胸脯。
  “没问题,我去挑一只最大最肥的鸡。”
  别说今晚上要吃。
  就白初这样,就算他说要连吃三天,胖子都能连做三天小鸡炖蘑菇。
  胖子的厨艺一直很在线。
  同样的食材和调料,他做的就是要更好吃一点。
  白初还想偷师,学了好久都学得不伦不类的。
  胖子骄傲得抬头,说这是天赋,不是想学就能学的。
  白初在外面这段时间,最心心念念的就是胖子做的饭。
  不贪食的张启灵都多吃了一碗饭。
  “要是胖哥你能长生不老就好了。这样我们就可以一辈子都能吃到这么好吃的饭菜了。”
  白初一个不小心就吃撑了,靠在沙发上懒得动弹。
  要是胖子也能长生不老。
  他们就能做一辈子的好兄弟。
  一辈子都能吃到这么好吃的饭菜。
  “长生不老,然后天天给你们做饭?年纪不大,想得倒美。”
  胖子剔着牙,催促白初起来活动活动,把碗洗了。
  “起来活动活动,把碗刷了。吃了就躺,小心变成小胖墩。”
  “我休息一下,一会儿再洗。就一会儿。”
  吃得太饱,白初懒得动。
  缠着胖子说一会儿再洗。
  白初都这么说了,胖子也就没再催他。
  倒是张启灵站了起来,主动把脏碗筷收起来。打开水龙头,开始洗碗。
  “白朝,你别太宠他,让他也活动活动。每次白初不乐意动弹,你就开始帮忙。”
  张启灵虽然话少,该做的事一点没落下。
  偶尔白初犯懒,他就会直接替白初把事做了。
  胖子嘴上这么说,递脏碗筷的动作一点儿也不含糊。
  比起才认识没多久的张启灵,胖子自然和自己养了一年多的白初关系更好。m.biqubao.com
  张启灵愿意干活,胖子不会说不愿意。
  “嗯。”
  张启灵嘴上那么答应着,洗碗的动作没停。开着水龙头哗啦啦的冲。
  “谁教你这么洗碗的?”
  见张启灵洗碗的动作,胖子心疼了,“太浪费水了。来,我教你怎么洗。先把洗洁精挤到抹布上,把碗筷都擦一遍,然后再开水,开小一点……”
  说着挽起袖子开始教张启灵洗碗。
  胖子认认真真的教,张启灵站那儿认认真真的学。
  白初懒洋洋的坐着看。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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