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当头。 晒得人汗流浃背。 “抱歉,我不认识你。” 门内的女孩满怀歉意。 这是白初他们今天敲响的第十三扇门。 依旧是无功而返。 里面的人不是白初要找的人。 “这是第十三个吧?” 初秋的北京还是燥热,胖子热得出了一身汗。 他抹了把脸上的汗,对于白初这种不怎么爱出汗的人羡慕死了。 “要不我们明天再继续?再走下去,胖爷我就该改名了。” 他都要走瘦了。 “胖哥,你去忙你的,我知道回去的路的。” 白初拿着笔,小心的将纸上的一个名字划去。 也不知道胖子找的什么人。 没几天胖子就将北京城里,名字里带着朝的人的地址给了他。 北京是座大城市。 朝也不是个生僻字。 白初拿到的纸上,密密麻麻写满了名字和地址。 他对着地址一个个的找。 找了好几天也没有走完上面的三分之一。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越急的事越要慢慢做。”胖子安慰他。 “他会担心的。” 白初看着胖子,说得极其认真。 “担心也没用,这一两天你也找不完。这还有那么多,你又不记得了……对啊!” 胖子眼睛忽然就亮了。 “什么?” “你不记得你的亲人,他们记得你啊。走走走,我带你去拍个照,然后让人带着照片去这些地方帮你问。” 胖子一拍手。 他之前怎么没想到这个办法呢? 总不能白初和那个阿朝都那么倒霉,一起失忆了吧。 “拍照?” “走走走,拍照去。” 胖子也不知道怎么给白初解释什么叫做拍照,只能带着他去看。 两人进了照相馆。 胖子指着白初,对摄影师道,“给他照个相,洗个三十张出来。” 来大生意了。 摄影师眼睛一亮,连忙让白初坐下。 闪光灯闪过,白初忍不住闭了下眼。 照片定格。 看着缩小版的自己定格在照片里。 白初眨眨眼,眼中的好奇和欣喜都快溢出来了。 虽然只是黑白照片,面容和神情都那么的真实,和画上去的完全不一样。 好有意思的东西。 “走了,过两天来拿照片。” 付了钱,胖子招呼白初回家。 拿到照片之后,胖子花钱雇了几个人。 让他们拿着白初的照片,去问剩下的几家人认不认识白初。 知道白初好奇,胖子特意留了一张照片给白初,让他自己玩。 他们要找的人远在长沙。 结果自然不言而喻。 纸上的人都不是。 也不是没有人看到白初的照片,动歪心思,想要冒名顶替,将白初带走。 人还没走出潘家园,就被胖子拿着扫把追了二里地。 “就那色眯眯的样子还想骗我,当胖爷我吃素的?真是厕所里点灯,找死。” 胖子拿着扫帚往街上一站,唾了一口。 决定以后多注意点白初,别让他被人拐了。 不止有人想要冒领身份,带走白初。 有白初在,胖子店里的人流量都大了不少。 这也是胖子第一次知道,白初的容貌多有攻击力。 “胖哥,别追了,我知道他不是。” 白初站在门口,好笑的看着胖子追人。 他也没想到,那么多人拿失忆的他当傻子。 他只是失忆。 又不是丧失了判断力。 看到他的第一眼,这些人无一例外都是惊艳,惊艳过后就是贪婪和欲望。 没有一丝一毫的惊喜和想念。 如果这些人真的是阿朝的话。 白初就该审视一下,曾经的自己是不是眼瞎了。 “这是这个月第几个了?” 隔壁的女老板抓了把瓜子,站着看热闹。 “第五个了吧,胖子都追成习惯了。” 另一个老板搭话,“这个月才过了半就来了那么多人了。” “白初,会不会是你找的人没在北京啊?我这边也没打听到你找的那个人。” “我这边也没消息。” 其实白初也有这种感觉。 那么多天,那么多人一起找,还没有一点消息。他就觉得,或许阿朝并不在北京,而是在其他的地方。 “我明天要去西安,跟我一起去看看吗?” 看不见人了,胖子这才拎着扫把回来。 “去什么西安啊,跟我去上海。姐姐我过两天要去上海,带你去上海找人。” 旁边嗑瓜子的女老板将手里的瓜子壳扔进垃圾桶,眼角微挑,端得妩媚。 “李大小姐,白初年纪还小呢。” 胖子护犊子似的将白初护在身后。 胖子也不知道白初怎么搞的。 他觉得自己已经足够自来熟了,周围的老板都认识。 认识白初之后,胖子才知道什么叫做强中自有强中手。 他就出去了半个月的时间,回来天都变了。 白初比他还自来熟。 外加上讨喜的性格,很快就和街上的人混熟了。 也不知道白初给他们灌了什么迷魂汤,这些人都自发的帮白初找阿朝。 隔壁的李老板是最热情的。 最初胖子还自恋的以为李姝是惦记自己的美色,借白初靠近自己。 后面发现,她分明是惦记白初的美色。 胖子生气。 “你总不能养他一辈子。而且你天南海北的跑,也照顾不好他。我不一样。” 李姝朝白初招招手,红唇微勾,笑得娇艳。 “只要白初你想找,我可以天天陪着你满世界的找人。直到你找到那个人为止。” 可恶的有钱人。 他怎么没发现隔壁的店主是个富婆呢。 胖子咬牙。 “我自己可以找到他。” 白初摇头,婉拒了李姝。 白初不愿意,李姝也没有强求。 总归人就在这儿,她有的是时间把白初变成她的。 “这是我昨天给你带回来的礼物。” 李姝转身从身后拎了个纸袋子给白初。 白初没有收,“李老板已经帮了我很多了。” “一点小东西而已,所有人都有。” 李姝转身又拎了不少纸袋子出来,一一分发给众人。 胖子也得了一份。 白初这才收了东西。 才进门,胖子就把盒子里的东西拿了出来。 都是些特产。 但让人生气的是,白初的里面多了个昂贵的巧克力。 胖子看着包裹在银色包装纸里的巧克力。 半晌,憋出了这么一句话,“会撩人的女人果然让人招架不住。” 要是一个女人为了送他巧克力,送所有人礼物。 拿到巧克力的时候,他连以后两个人的孩子叫什么都想好了。 正准备拆包装尝一口巧克力的白初:? “白小初,巧克力是送给喜欢的人的。你啊,被富婆看上了。” 白初下意识的将手里的巧克力放到桌上,不再去碰。 “胖哥,麻烦帮我拿回去退给李老板。” “你刚才不是还想吃吗?” 胖子打趣白初,“怎么,你家里有人,不敢吃?” “或许真的有。” 白初耸耸肩。 胖子哪里看不出白初这个拙劣的借口,颇有些恨铁不成钢。 “李老板怎么就看上你这么个呆瓜啊。” 白初看着也就二十才出头的样子。 这个年纪要是家里有人,能舍得放他一个人出来? 不得寸步不离的跟着。 也不知道李姝要努力多久,才能让呆瓜开窍。 怕是时间不短。 胖子不知道自己阴差阳错还真的就猜对了。 某个人还真的就是家里有人。 为了让这个呆瓜开窍,那个人前前后后花了将近八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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