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浪漫之在路上_第77 章 马三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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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奎勇早早就起了床,还是在自己家睡觉踏实,休息一晚觉得倍儿精神。做好了早餐,李奎勇就陪着母亲一起去扫马路。
  清洁队的老头、老太太都是一个街坊的老邻居,相互之间都非常熟悉。“奎勇回来了。”“听我家的小子说,你们在农村可吃了不少苦。”“还是老李家的有福气,奎勇这孩子打小就孝顺。”…
  扫马路这种活儿对李奎勇来说就是小儿科,收完了最后的垃圾,李奎勇就搀着母亲回了家。
  吃完早饭,弟弟妹妹们该上班的,该上学的都出了门。李奎勇换上干净衣服,穿上了将校呢大衣,去公共浴室理发、洗澡。
  居委会是必须要去的,不出意外的话李奎勇明年就能回城,和居委会李主任搞好关系没什么坏处。
  “李叔儿,我从陕北回来探亲昨天刚到家。今儿个特意来看望您老人家,谢谢您给我妈安排的工作。”
  居委会的李主任接过李奎勇递来的香烟,“奎勇回来了,让叔好好看看你,黑了也瘦了,不过比以前精神了。”
  李奎勇把手上拎着的小米放在了办公桌旁,然后又从军挎里拿出了一袋红枣和一袋花生。“我专门给您带的,都是陕北的特产,不值什么钱。”
  李主任正色道,“你这孩子怎么去了陕北插队还学会这一套了。心意领了,东西拿走。”
  “这些东西都是我这个当晚辈的送给我李叔的,可不是给什么李主任的。李叔儿,您这是要和我划清界限吗。”
  李主任哈哈大笑,拍了拍李奎勇的肩膀。“算你小子会说话。行了,东西李叔就收下了。”
  居委会的李主任就是李奎勇能接触到的最大的领导。在大院子弟眼中这个芝麻绿豆大小的官员,已经是街坊四邻眼里需要巴结的父母官了。
  出了居委会,李奎勇看了看表,直奔天桥剧场而去。他和秦岭事先约好的今天在天桥剧场见面。
  剧场还是老样子,李奎勇却有一种物是人非的感觉。三年前在天桥剧场拔份儿的那群顽主里,大院子弟或当兵或参加工作了,胡同串子都去修理了地球。
  秦岭远远的就开始向李奎勇招手,经过李奎勇的不断滋润,秦岭越发的风姿卓约了。
  “奎勇,睡惯了陕北的土炕,回到家再睡木头床还真有点不习惯。”
  李奎勇一脸的坏笑,“是不是因为我不在你身边的缘故,要不晚上我去你家给你侍寝。”
  秦岭白了李奎勇一眼,“好啊,晚上我在家等你。你要是不来,可别怪我看不起你。”
  李奎勇叹了口气,“早知道要两地分居,还不如就待在白店村过年呢。探亲假这两个月可太熬人了。”
  秦岭红着脸说,“我父母要回陕省老家过年,顺便把我的工作问题解决了。我不想回老家,过年家里就只有我一个人。”
  李奎勇捏捏秦岭的手,“有我在怎么可能让你一个人过年。咱们俩白天在我家吃饭,晚上去你家睡觉,终于可以搂着你睡个完整觉了。”
  说着话,两个人来到了百货大楼。秦岭今天要去李奎勇家认门,第一次见自己的婆婆没有空手去的道理。一个多小时后,两个人拎着大包小包走出了百货大楼。
  到了李奎勇家的小院,秦岭表现的落落大方,倒是李母紧张的有点手足无措。李奎勇带着秦岭参观自家的四合院,李母也顾不上心疼了,杀了一只老母鸡开始准备午饭。
  院外响起了敲门声,李奎勇去开门,秦岭很有眼色的去厨房帮李母打下手。
  李奎勇刚打开院门,马军就扑了过来,两个人一通热情拥抱。“奎勇,你丫被分到了哪里?我到处打听你的消息,就是找不到你。”
  马军说话带着哭腔,“我昨天去合作社买东西,听大张说你丫回来了,这不就颠儿颠儿的来了。”
  李奎勇拉着马军进了正屋,“你丫找我准没好事儿。说说吧,插队生活过得怎么样?是不是很快乐。”
  “快乐个锤子,我踏马快死了!奎勇,哥们儿的插队经历听起来是故事,说出来都踏马是眼泪啊。
  我被分到了延县边上的李家坳村,那个村子穷的都让人无法想象。我踏马一年吃过的饱饭,两只手就能数过来。吃野菜团子,吃成了食物中毒,差点就让哥们儿光荣了。”
  马军说的唾沫星子乱飞,“奎勇,李家坳村的杨树常年都是光秃秃的,不是缺水的缘故,而是嫩叶刚长出来就被社员们薅了回家做菜团子了。”
  “哥们儿实在是熬不住了,跑过一次,因为没有介绍信到了县城就被抓了回去。那个狗日的村支书整整匹斗了我三天…”
  马军擦了把眼泪,“奎勇,哥们儿找到你就算是找到组织了。你得拉兄弟一把,要不然哥们儿早晚得死在李家坳村。”
  李奎勇没接马军的话茬,“钱三儿呢,那个小丫挺的回来了没有?丫没和你分在一起。”
  说到了钱三,马三蛋同志笑的很开心。“钱三和我分在了一个县,我们两个村离得不远。那个狗贼在村里偷鸡摸狗差点被人打死,到现在回家探亲都没丫的份儿。”
  李奎勇也不厚道的笑了,“就丫那揍性,没被人打死只能说明当地的社员厚道。”
  马军笑的直打跌,“他们村的社员都说钱三儿是属黄鼠狼的,只要看见鸡两个眼睛就冒绿光。”
  李奎勇和马军都哈哈大笑,“我和小六被分在了红卫公社白店村,日子过得和你们差不多。”
  马军问道,“小六呢,怎么没见丫回来?是不是和钱三一样,也被取消了探亲资格?”
  “小六插队第二年就参军入伍了,到部队都有一年的时间了。”
  马三蛋同志惊讶的直撮牙花子,“卧槽,小六这也太牛逼了吧。这踏马说出去谁信啊,插队第二年就当兵走了。不了解情况的还以为丫是大院子弟呢。”
  秦岭走了进来,“奎勇,准备吃饭了。”李奎勇拉着秦岭的手在马三蛋面前晃了晃,“这是哥们儿的亲密战友,你丫得叫嫂子。”
  马三蛋赶紧起身,“嫂子好,我叫马军,是奎勇的发小。”
  秦岭和马军打过招呼就出去端菜了,马三蛋仰天长叹,“奎勇,都踏马是去上山下乡,怎么感觉只有哥们儿和钱三儿是去吃苦受罪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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