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宋婶刚把糙米饭做好,就听到院中传来一阵驴叫声,她心里知道,肯定是孩子他爹回来了。于是,她在围裙上随意擦了擦手,推开房门走了出来。 当宋婶看到院中场景时,不禁微微一愣,随后将目光投向宋叔,疑惑地问道:“孩子他爹,这是怎么回事?” 她心中暗自嘀咕,这男人出去一趟,怎么带了这么多人回来,而且还有男有女,眼神中充满了疑惑。 宋叔见状,生怕婆娘误会,赶忙松开缰绳,快步走到宋婶面前,解释道:“是东家担心我们秋收忙不过来,特意派了几个人过来帮忙,等把所有药材都收完了,再让他们回去。” 刚才还眉头紧皱的宋婶,听完瞬间舒展开来,眉开眼笑地说:“原来是东家让你们过来的啊!快进屋吧,走了这么远的路,一定累坏了吧!” 宋叔从来没见过婆娘如此快速的变脸,刚刚还一副生气的样子,转眼间就像见到了亲人一样热情,不禁有些摸不着头脑,心里暗自琢磨,这婆娘到底是怎么了。 这次宋叔可真是误会宋婶了,她只是单纯地高兴罢了。有免费的劳力帮忙干活,这可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情,她能不高兴吗!m.biqubao.com 在来之前,两个婶子还有些担心,不知道宋婶好不好相处。此刻一看,她们瞬间松了一口气。 主家能把这么大的家业交给夫妻二人,说明他们肯定有过人之处。不然,主家也不会如此放心。 别看大家同为下人,但也是分三六九等的,还是小心谨慎些为好。 “这一路走来,累坏了吧!快进屋喝杯茶水!”宋婶面带笑容,热情地招呼着,尤其是看到那几个小伙子,心中更是欢喜。这些小伙子正值身强力壮的年纪,这下可不用犯愁了。 “婶子,我们不累,只是这被子该放哪儿呢?”三人中数孙浩阳年龄最长,另外两人便推他出来问话。 “哎呀!瞧我这记性。”宋婶拍了拍额头,笑道:“这样吧,你们把东西放进我儿子的房间。至于这两位妹子,就暂且委屈一下,和我同住吧!大家觉得这样可否?” 几人急忙摇头,对他们来说,有个容身之所就已满足,怎会有过多要求呢! “孩子他娘,大家还没吃早饭呢,你去准备些饭菜吧!” 如今的饭菜,已不再是昔日那没油水的水煮菜。宋家夫妇的饭量也随之减少,用脚指头想想都知道,那点儿饭,连小伙子塞牙缝都不够。 说话间,宋叔已抱来一捆草放在毛驴面前。心中盘算着,吃完饭还得下田,为节省时间,就不卸车了。 小毛驴十分温顺,见了草料,立刻凑上前去,津津有味地咀嚼起来,还不时甩动着尾巴,显然吃得很欢快。 “好嘞,我这就去。”宋婶笑眯眯地点头,转身去厨房做饭。 两个婶子也不好意思闲着,抱起被褥,随宋婶进了屋。三个小伙子则抱着各自的被褥包袱,去了隔壁房间。 见众人都走了,宋叔赶紧加快脚步走进杂物间,在角落挖出一个瓦罐,将手中的银两放了进去。 原来,宋叔临行前,陈家旺不但给了他六百文工钱,还额外给了五百文,让他购置口粮和日常所需。 夫妻俩过日子极为俭省,东家给的工钱一文没动,打算攒起来,将来给儿子娶媳妇用。 再说,村里也没什么开销,菜可以自己种,口粮都是东家给钱买,几乎没有需要花钱的地方。 看着瓦罐中日益增多的铜板,宋叔心中美滋滋的,像喝了蜜一样甜。以前,他就算辛苦一年,也未必能攒下二两银子,而如今,只需短短两个月,他就能存下一千二百文,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别看他们的身份低贱,是奴籍,但他们的生活却比村中那些良籍的穷苦人家更舒适、更惬意。他们不仅吃喝不愁,每月还能稳稳当当地存下六百文工钱,这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啊! 他已经下定决心,这辈子哪儿也不去了,就安安稳稳地在竹溪村度过余生,直至生命的尽头。 要说最快的主食,那非玉米面糊涂和疙瘩汤莫属了。面粉价格昂贵,夫妻俩平时舍不得买,只有在逢年过节时,才会买些回来包饺子吃。 于是,宋婶做了既便宜又美味的玉米面糊涂。菜是现成的,宋婶是个勤劳的人,她腌制了很多小咸菜,还晒了不少干菜,足够他们度过这个寒冷的冬天了。腌茄子、腌胡瓜、腌韭菜、腌豆角……摆满了一盘,这对于在农村长大的几人来说,是如此亲切,他们差点忍不住流下口水。 虽然都是咸菜,但几人一点也不嫌弃,反而配着咸菜喝了好几碗玉米面糊涂,直到吃得饱饱的,这才心满意足地下了桌。 宋叔是第一个吃完下桌的,因为他还要去磨镰刀。家里只有三把镰刀,他们七个人根本不够用,还好他回来的时候去了趟铁匠铺,又买了四把。 宋叔也想去别人家借,但现在家家户户都在忙着秋收,谁会把镰刀借给外人呢! “大家收拾一下,准备出发吧!争取今天上午把两亩稻田都收割完。” 割水稻既耗时又费力,就算是最熟练的老手,一天也未必能割完一亩田,更别说他们这些新手了。 在来的路上,宋叔已经打听过了,他们几人家中都没有种过稻谷,收起来肯定更慢。 这次宋婶也跟着坐上了驴车,三个小伙子还是跟在车后步行,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谁让他们年轻力壮呢! 好在,南山脚下离村尾并不算太远,大概一盏茶的工夫,就来到了自家地头。 此时田里早已经有不少村民,在忙着收玉米高粱。 看到陈家地头突然来了一大群人,纷纷停下手住的动作,想看看发生了何事。 别人家都下田多日,也不见陈家有人过来,今天倒是来了,但这又是唱的哪门子戏。 有那离得近的村民,干脆拎着镰刀朝这边走了过来。“宋叔,你这是?” 宋叔早就料到会有这一幕,不紧不慢的说道:“这不是家旺担心我和你婶子忙不过来,就派了几个帮手过来。” 说话的村民听闻,立马羡慕的不行,心中不禁在想,要是也有人帮自己收秋就好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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