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房间如出一辙,突然多了三位大哥哥,大壮兴奋得像只小麻雀,叽叽喳喳问个不停。 三人不仅不觉得厌烦,反而十分喜欢这个可爱的小弟弟。这一夜,是他们许久以来睡得最踏实的一次。新被子柔软舒适,火炕热乎乎的,真是惬意极了。 竹溪村几日之前就有人开始收割庄稼了,可宋叔一直忙着采摘茶叶。还好,昨天他终于采完了所有的茶叶。 每当有村民问他为何还不下田时,他总是解释说家里田地多,一时半会儿收不完,得先准备些草料,以免到时忙碌起来,没时间上山打草,家中的兔子和竹鼠会挨饿。 大家看到宋叔每天都上山,不是扛着一捆竹子回来,就是背着一篓“芒草”,便都信以为真,渐渐地也就没人再问了。 毕竟,收割庄稼太累了,每天干完活儿回来,大家都恨不得立刻倒在炕上睡觉,哪有闲心去八卦。 宋叔这才松了一口气,他生怕有较真的村民像上次那样悄悄跟他上山。还好,这样的事情没有发生,否则他可要愁死了。 这不,他像往常一样照例到镇上送货,还没等他敲门,大门就从里面被打开了,只见东家走了出来。 “东家,您有什么事吗?”以往,只要没什么大事,东家几乎很少露面。宋叔稍稍一想,便知道肯定是有重要的事情交代。 陈家旺点了点头,说道:“嗯,现在已经开始秋收了,我担心你和宋婶忙不过来,就安排了几个人和你一起回村,等收完药材再回来。” “真的吗?太谢谢东家了,我和孩子他娘正为这事犯愁呢!” 宋叔并未说谎,昨晚他与婆娘谈及此事时,仿佛历历在目。家中的庄稼虽不多,仅有稻谷和玉米各两亩,还有一亩高粱点缀其间,但药材可真是多得令人咋舌!整整二十几亩啊! 若是仅靠他们夫妻二人收割,恐怕没有半月二十天,休想收完,他心中难免焦急如焚。 主要是担心有些心怀不轨之人,听闻药材价值不菲,会在夜里偷偷挖掘,那东家辛苦两年的心血岂不是将毁于一旦。 为免夜长梦多,即便今日东家不提,他也打算将此事和盘托出! “你们几个收拾一下东西,与宋叔一同回村吧!”陈家旺转身朝着院中高声喊道。 待来福几人将车上的物品搬卸完毕,孙浩阳一行人也提着包袱,抱着被子,来到了大门外。 大家担心新被子会被弄脏,特意铺上了一块油布,然后才小心翼翼地将被子放在驴车上。 看到五人,宋叔不禁愣住了,心中暗自思忖:派三个小伙子倒还合理,怎会还有两个妇人?他的眉头瞬间皱成了一团。 陈家旺一眼便洞悉了宋叔的心思,还未等他开口,便抢先说道:“你可别小瞧这两位婶子,她们干起庄稼活来,那速度丝毫不逊于男人。” 宋叔的担忧并非只此一点,更重要的是,他怕婆娘为此吃醋。他与婆娘相依相伴十几载,感情深厚,虽未大富大贵,但也和和美美。他担心婆娘会因此事与他闹别扭。 同为男人,陈家旺又怎能不理解他的顾虑,他轻拍宋叔的肩头,在他耳边低语道:“若是宋婶找你吵闹,你就推到我身上,就说这一切都是我的安排。再说大壮都这么大了,难道宋婶还没有这点信任吗?” 被东家识破了心思,宋叔顿时有些羞赧,他的脸“唰”的一下红了,幸而他肤色黝黑,这绯红并不十分显眼。 驴车空间狭仄,除去放置被子和包袱的地方,只剩下两边车沿可供坐人。 考虑到两位婶子年纪比较大,不如年轻人脚步快,三个小伙选择跟在驴车后面步行。反正他们昨日酒足饭饱,又睡了个好觉,浑身仿佛有使不完的劲儿,走十几里路,对他们来说并非难事。 至于为何没让他们赶着家中的驴车同去,那是因为铺子里消耗最快的不只是食材,还有面粉。 家中没有足够的空间储粮,只能每隔几日便去趟粮铺,这便是留下驴车的主要缘由。 一行人刚到镇外,就看到田间地头遍布挥舞着镰刀的百姓,有收割高粱的,也有收割玉米的。他们每个人都戴着一顶硕大的草帽,虽遮住了烈日的炙烤,但在一人高的庄稼地里穿梭,多少有些不便,甚至有些碍事。 他们脸上绽放的笑容是如此灿烂,那是丰收的喜悦,还有对未来生活的热切期盼。 就连五六岁的小娃娃也跟在大人身后,做着力所能及的事情,或是帮忙捡拾掉落的高粱穗,或是扶起被风吹倒的庄稼。 这场景恰似一幅美丽的画卷,令人不禁陶醉其中,渴望成为他们的一员。 虽然他们如今已沦为奴仆,但自幼与土地为伴的他们,能够深切体会到百姓脸上的那种喜悦之情。 心中的那块巨石终于落地,宋叔此时心情格外舒畅:“别看了,等会就带你们去亲身感受,保准你们干劲满满。” 这可不是宋叔吹牛,东家那几亩庄稼侍弄得极好,不但稻谷颗粒饱满,就连高粱也是如此,穗头硕大,玉米更是比别家的高出一截,远远望去尤为惹眼。 宋叔是个沉默寡言的性子,这一路,也只说了寥寥几句而已,此刻听到宋叔的话,大家不禁开始期待快点回到村子,不由加大了脚下的步子。 此刻的宋婶仍然浑然不觉,平日里向来静谧安宁的小院,竟然会因为几人的到来变得喧闹异常,并让她产生了再生一个孩子的念头。 然而,一想到自从生下大壮后,自己便未曾再有身孕一事,她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般无精打采。 只可惜缘分这个东西,总是神秘莫测、难以捉摸,那些原以为绝无可能之事,往往会出现奇迹,不过这些都是后话罢了。 “她婶子,今天咋还没下地干活呢?”王大娘瞥见院子里正忙着清扫兔笼的宋婶,眼神中满是好奇地询问道。 宋婶抬起头来,发现来人正是那位和自家男主人夫妇交情匪浅的邻家大娘,于是嘴角轻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孩他爸去镇上啦!等他回来吃完饭就下地,要不然哪天被大风吹倒在地里,那可就难割了。” 王大娘心领神会地点点头,心里暗自思忖着:看看人家这小日子过得多红火,真是叫人羡慕得紧呐!#34;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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