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且说愿不愿意吧!” “废话,老子当然愿意!孙子也愿意,嘿嘿!” 接下来。 二人坐在玉米地里,筹划着如何把朱弦月“拐”到手。 朱弦月臭名在外。 不过狗大爷不在乎。 因为他名声更臭。m.biqubao.com 别人都说,他那里流得都是黑水,才会害死了六个媳妇。 狗大爷弄来了蒙汗药。 阮菁菁负责把药放在朱弦月的饭菜里。 待朱弦月没力气以后,狗大爷就会进寡妇房里。 这狗大爷,臭名昭著,但却有个撑腰的—— 村长是他亲侄子。 狗大爷负责和村长打好了招呼。 待他和寡妇难舍难分的时候,村长带着村里有头有脸的人闯进去。 如此他和朱弦月的事情便会被拆穿。 朱弦月也就不得不嫁给他。 都说朱弦月有花柳病,可他不怕。 他年纪大了,活不了多久。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最后这几年,快活着死在温柔乡,何乐而不为? 商量着的时候,狗大爷在阮菁菁身上揩油。 阮菁菁隐忍着,没敢声张。 二人分开后。 狗大爷怕自己年纪大了,那方面功能下降,还给自己灌了助兴的酒。 告诉村长侄子以后,便来了寡妇家。 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嘿嘿,他今日便要淌一淌这浑水! 趁夜色,他看到了那玲珑的身姿。 大号一声,借着酒劲,扑了过去…… 村长家中。 村长的媳妇道:“狗大爷这事真能成?咱们别着了那寡妇的道了……” “女人家家的,懂什么?哼。” 村长想着,狗大爷娶了朱弦月,那他也能多见见那寡妇。 那寡妇真真绝色……若有机会……咳。 村长媳妇不敢再吭声了。 在这个以夫为天的世界里,她还是别多说话为好。 须知多说多错。 没一会儿,村长带着村里头有头有脸的男人和几个媳妇去了寡妇家。 用的理由,便是看到寡妇家进了山匪。 刚进门,就听到了让人面红耳赤的声音。 狗大爷毕竟老了,坚持不了太久。 村长连忙带着人冲进去。 看到面前的景象时,所有人都惊呆了。 因为那厮混而罔顾伦常之人,不是寡妇朱弦月和狗大爷,而是阮菁菁和狗大爷! 事已至此。 只能定下二人的亲事。 阮菁菁恢复了些意识。 但是因为刚刚不听话,已经被狗大爷把脸给打肿了。 口腔里都是血。 此刻也说不出话来。 朱弦月佯装放羊而归。 见到这场景,落了几滴泪。 哭着说自己没教好小姑子。 所以不要聘礼,就把阮菁菁嫁给狗大爷。 常言道“长嫂如母”。 阮家长辈去世,阮菁菁的兄长也去世,朱弦月便是有这个权力决定阮菁菁的婚事。 狗大爷倒是没有挑挑拣拣。 嘿嘿,还捡了个年轻的。 一点儿都不亏。 虽说阮菁菁没有朱弦月风情万种……可她年轻啊!而且名声比朱弦月好一些! 村长和狗大爷对此都十分满意。 阮菁菁两眼一闭,晕了过去。 是被气的。 朱弦月还和和气气地送走了众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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